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楼主: 虫甬

乡村文化的绝响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8-6-19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临言先生:
8 H9 S- ?4 y2 f4 T5 g! _    其实今天书界文艺界,与这样的现象也是雷同的。谁有名追谁。名人们是那个外国学说流派有名就以做学问的形式翻译过来,在业内成为翘楚着。这样的还是好的踏实的。+ `3 n. W8 n  G. [) {
    民俗中追求的是实用性,为之祷告许愿还愿,那个更灵。而文艺哲追求的是名,对社会进行说明、解释、标签,看哪个貌似逻辑合理。各种现象融汇了身份地位资源之后,衍生了不为人信服的主流学说。可他们无法掩饰自己对于判断能力的苍白。大多不过是标签学说,对着空气说话。) s9 S0 X$ \9 X0 o
    呵呵,现在开始放弃那些很大很牛很流行的,开始那些细微的能提高自己判断力的实际修炼。比如,视二王为垃圾。呵呵,书者,舍不得放下的~~$ M& ?* j7 t% l) ~0 i
" N2 q/ j& p8 }3 {" K
虫甬:* [3 E2 C# Z. Z+ s4 D  l6 o
    懂外文,视野宽是很有一些好处的,能够看得清一些舶来学问的真面目。我就曾被唬得一愣一愣的。; ~2 f0 w  u; _
    对中国产生的一些事物,特别是与中华文化相关联的事物,如书法等,是不宜用一些外来的“艺术标准”进行生搬硬套的。
0 W! y  {( {# g/ f5 M* u* |& a2 V/ \4 W$ G0 S/ R3 w) a3 e- A
    不妨对照一下,现今那些掌握一定“技艺”的中华文化传承者,或许可以成功。如再能靠上官字,则可如鱼得水,成为现今文化体制的既得利益者。
( M' m. m; }4 \    我以为,在现今这样的社会文化环境里,对于中华文化精神的传承而言,个体的“失败”也许比“成功”更重要。“失败”如同炼狱,可能孕育出新的生命;而成功,仅仅是个体的成功,对于整体而言,“失败”的命运无法避免,还可能造成“繁荣”的假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6-19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虫甬 于 2008-6-15 08:14 发表 9 V# n/ k  P9 F3 m  Z5 A
    当然了,这样的关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对“自身”存在问题的感受与思考的结果。有些诡吊的是,个体与整体的存在命运其实颇相通啊! : A* A) s2 y2 ?
临言先生:
1 Q3 S+ A) E- K) q& m! c& L. A    这点,是个路线问题。一种路线,支持的是某特定人群。而牺牲另一类人群。选择不同的路线。无论多好多强大多主流,路线不同,弃如旧履。# |# J& ]' \' e% C% ?5 ~
细节、技法、思想都可以参照借鉴,可这种参照通常影响道路的原则性问题。主流人总是疯狂变态的攻击另一类人的。以维系本来主流价值观。有人是故作热血,有人脑残。比如书界,二王正宗流派的人~~ 来书坛二年看各类现象,近于无言了~
9 T6 F* C7 u. J+ N1 {# K    民间书法,如黄先生,感觉偏向的是自化路线,类徐生翁。对于书法以自身性情习惯为主,书法的表演性、审美形式好坏是次要的。这与书法正宗路线是不同路数啊。8 D- ~: ~7 `, T4 Y0 _+ U8 h
    民间与主流在价值观上的冲突实是民间性不能被认可的最大障碍。简单的说,主流人士掌握资源和传播力量,人家不搭理你。& Q' w" v- u% F+ D- @% H

# P. H4 q9 b( t, G4 z虫甬:/ A3 E) T  x! H/ u0 u+ f! A  R* l
    所谓的“主流”,对书法而言,无论怎么主流,也主流不过清朝的馆阁体。如再以“主流”为棍棒,则让人厌恶了。
8 d+ Z% _' K4 @; H, `    我与黄老先生接触时,他已年过八旬,一个人独居乡间,吟诗、写字,自得其乐。因此,让我感触最深的,不是他诗词、书法的水平,而是他那种在乡村文化所浸润下而呈现出的精神状态,让我知道了中华文化其实也是很“养人”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6-19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临言 于 2008-6-15 13:19 发表
! ?4 I0 }4 V0 m0 W. x: `/ B类似的现象在诗歌上也雷同。在小白读者们的支持下,下半身诗歌等暗黑流、符号流诗歌流行。其他诗歌形式也是被排斥在流行之外的。
+ d1 F# r1 C- ~) y7 G9 F/ p- |$ W   今日,如图四月的季节,为了夏日的阳光,互相拥挤,疯狂生长。书法二王路线必定没 ...
0 F& S" L. Z' ~# }虫甬:
& y7 j! \! T- ]( u3 j9 v      诗就不多说了。, i1 l7 O/ z0 |5 M" Y
    记得我曾写过一则《从花瓶到痰盂》,粘贴一下省事:4 s1 ]* @- W1 X5 ~0 c9 q' D3 b

9 j* r' u# g( A" C- u5 u4 I, h                          从花瓶到痰盂
$ q/ z7 }8 W; R, v8 o
; l# V) G+ {0 o* ?6 W$ s      早先的诗歌,像一尊的花瓶,诗人们都努力为她捧上高雅、美好、尊贵的事物,受众也仰视她。后来,诗人们不满意了,要求革命,将它弄到低处,把脖子喊粗,把肚子搞大,于是成呕吐物、排泄物的最佳去处,人们也将它看成痰盂。从花瓶到痰盂,大概是始作俑者所料不及的。
7 |) d* X) a( j4 c! @- I( o      而如今,书法的丑陋一点也不少。5 {  m! O5 f0 ?8 k, H3 y
      一些人因为急着要出名,而自身的书法功力与创造力却严重匮乏,于是打出“创新”、“实验”的旗号,照搬西方现代派的创作方法,对书法进行了阉割、丑化等破坏性行为,生产出一批稀奇古怪、面目可憎的所谓“现代派书法作品”。他们或许以傅山的“宁拙毋巧,宁丑毋媚,宁支离毋轻滑,宁直率毋安排”的艺术主张为座右铭。殊不知,傅山生活在明末清初,他将对当时社会的强烈不满情绪外化到书法创作上,而他本人不仅是位反清志士,还是位良医,身上有着很深厚的中华文化积淀和书法功底,因而能够较好地实践自己的艺术主张。而如今的有些书者,既没有多少中华文化积淀,也没有较好的书法功底,口号成了遮羞布,致使书法审美标准模糊……: H3 a$ V5 |8 _8 j8 `4 r, H, V

+ ~# X- F7 g. P0 K6 R* @      如今各级的书法家协会,成了书坛中最黑的部分,种种官场陋习在这里都很有表现,真让人不齿。
) T/ j/ J. A& S% d4 r    还有那些书法刊物,也很让人失望。前一段时间在《中国书法》、《书法导报》上以大篇幅对所谓“天下第三”的草书,进行的肉麻吹捧,让人哭笑不得。 % T; t4 A9 S( v/ z4 e- G; [
      等等,等等…………
1 A; l! x- ~/ V, ~0 Y% i. w
! o2 O& j$ q% S2 I# I2 {3 O      从花瓶到痰盂,难道书法也是这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19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东西的消失,只能让人徒呼奈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19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即便是书法,现在是轰轰烈烈;将来如何,谁又能说得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19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em5 em5 em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19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黄延午先生,多做实事,试目以待,传统的还是会得到承认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19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传统文化一向与老百姓关系密切,现在有些脱离,但相信不久的将来,一定会有一个更好的状态出现!em1 em1 em1 em11 em11 em1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6-20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杨卫列 于 2008-6-19 09:47 发表 + [  Y, F$ |7 N  {2 |  {
即便是书法,现在是轰轰烈烈;将来如何,谁又能说得清?

& i9 K% @, R& c( ^* O虽说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但有一部分根本性的东西还是可能在认真、严肃的探讨中明晰起来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6-20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cjajsj 于 2008-6-19 11:47 发表 " D2 v. t/ U3 ]* x2 Q9 t
学习黄延午先生,多做实事,试目以待,传统的还是会得到承认的。

. }( B: i. ?6 F: w/ E, M. ~em13 em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