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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虫甬

尴尬“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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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4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许三多 于 2008-8-14 15:18 发表 2 ^: c+ ^! X3 w# A! H
有同行、没同利,同样做网络,有人做的生龙活虎,有人做的成了富翁。
" m5 ?4 w- V; X  J楼主却做的尴尬,想起来范伟说的“做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捏?”5 r. m' ?# W" n- o0 @6 i
em3 em3
8 o% V! W- p& x) H& m
是啊,“做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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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山力:: }+ S/ j1 x/ u3 ?7 O
尴尬“网”事的帖子我已经发了。

% u/ L& G% |4 o  n8 U% x$ Ihttp://bbs.shufa.cn/viewthread.php?tid=89859&extra=page%3D10 _) A  n' F8 O0 A: \' J3 O
艺术杂谈版主”麻烦给下了。
% }# ~& O1 ]* I& d! h: e; g
留言时间: 2008-8-14 16: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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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
+ K& R, D1 Y3 q  n    呵呵,真是一个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呀,兄如此做法,不死也难,你既然发了我们的短信,为什么我的论坛你就不敢带上链接,你既然可以叫置顶,你为什么你先跟我沟通。不过无所谓了,发了就发了吧。你需要的可能就是这些吧。呵呵8 L; b7 y& G7 x7 P3 E2 e; M" ?
留言时间: 2008-8-14 17: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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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山力:
3 o$ K5 w( S( v5 U! L
    我虫甬当了两年多的版主,从来不曾在管辖的栏目中将自己的帖子置顶(专栏除外),更不会叫别人置顶。

8 f8 M0 D5 L7 ]1 B9 |之所以给你周总发短信,是想让你去看看,我有没有在胡说。

4 }/ w2 t0 T& F- ]我不想给你的论坛做链接,是不想再替你去做广告(当然也很难免,好像已经有人去做链接了)。

1 t1 n  {% T0 ^5 n4 I# s' O另,“艺术杂谈版主”好像还没有下吧。
: U6 W3 x; K+ c7 \4 j: [1 ^
2 k0 D4 E; Q' q) d# b  r/ j9 Q: v3 r
留言时间: 2008-8-15 0: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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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周样:. {  C9 A0 {$ P
, r- ]( _" G: N& i) ?
私下聊天变成公开发布,呵呵,这位老兄真有能耐。哈哈哈。我现在郑重声明,此事未经我的许可发表,我有权要求书法网删除此贴关于我的任何信息。请书法网管理员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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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无所谓了,发了就发了吧。"
8 O, k- j! }7 b: [$ _/ Z9 e' E此话说得好像余音尚在耳边缭绕哈!
0 y6 h; x* T9 A  Z( x0 i& o其实我的初衷只是想打工,挣一些辛苦钱养家糊口,哪里会想搞得现在这么复杂呢?* q  J2 W$ B8 J; G+ O6 f

& ?( r& t0 O4 }) c    因为我这几个月的打工记录全在短信上,如果不能公开短信的话,我的尴尬如何诉说?
: y5 k; G4 D1 Z  M3 g+ d' Q0 c1 M/ `4 o1 I
    如果单单只是发我的一面之辞,也会显得突兀,所为也将对方的短信也公开,才能看到事情的全貌。

4 M: ]1 p, _7 V" c  (当然这里面也涉及到周总的隐私权利方面的问题,这也是我几天来一直在考虑的问题,所以我作了一些技术性的处理,用“□”代替具体人名、论坛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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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周样:
9 \7 S8 T0 W6 t: i- l" s% l; m% g1 t1 I5 }1 L) k' g  d& b6 F+ U
应该是你想复杂吧,复杂就复杂吧,没有什么的。我还是那句话,发了就发了吧。因为我们网站的政策是按我们自己的发展要求来提出的,公平,公正,公开,没有什么需要掩饰的。还要感谢这位老兄如此卖力的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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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网管理员:
5 q* Q, W* n2 ?0 ~
6 T8 S4 o' w! q! _
原帖由 周样 于 2008-8-15 10:26 发表
* l3 @& m+ J- {网站编辑先生,你怎么对我的要求不理不问呢??不过我来书法网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书法网行事风格应一惯如此的。em4
对周样兄言:1 e3 }: k6 ?# `7 {* e3 f
, \8 V' H! _0 ]; j7 \! s
周样兄是书法网的老朋友也是书法网目前在职的版主,感谢先生对书法网的厚爱和支持,有关这篇主题的处理,书法网表态如下:+ R: j; u: r! ^* a
+ Q* E9 Z" }( a7 [+ f0 f( M# w
一:尊重网友发表言论自由,在不涉及国家及相关法律的前提下
" |* n+ s1 Z! G) j/ `9 X" C' s0 [5 R- O- W( m) @
二:事件双方同等享有在本主题和本网站展开讨论的权利
% h' j/ ^9 ]3 g' X) d0 L
9 A: f" t3 v$ R三:网站也将随时关注事态的发展,保留对主题的处理权限
+ U7 n0 k$ ]5 G: F' O/ M3 {$ |) L8 Q/ u  ^
四:讨论过程中请遵守本网的发帖规则,比如在非广告专题内发布广告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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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周样:2 R4 }1 p2 Y" u
9 f$ ?! D8 \) \$ D! a- J, Z
引用:
原帖由 虫甬 于 2008-8-15 10:11 发表
6 D, L) t( K& \# d  [
; f3 w5 g' A* @6 m"不过无所谓了,发了就发了吧。"9 S; R0 k9 s, i! g% x/ U2 G! m! F0 J
此话说得好像余音尚在耳边缭绕哈!
2 W; f6 B5 H% s7 J+ A$ F$ }其实我的初衷只是想打工,挣一些辛苦钱养家糊口,哪里会想搞得现在这么复杂呢?: c# T& P; R- l2 b7 |: J
7 @9 o& H. {/ g  {$ P8 |6 N( s
     因为我这几个月的打工记录全在短信上,又没有获得我认 ...

. u; z6 [7 y& }. K如果仅是发些短信交流,短信里列举了很多没有实行计划(需要自己身体力行的计划)。就可以算是打工的话,这样的工打得也真的很舒服。如果是涉及我的新论坛发帖的话,我们有出台的带薪制度,达到要求的,工资自然会发放(这个广大网友可以监督,我们第一月的带薪版主的名单很快就会公布。注:我的网站开通时间是7月28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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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玩网络的,什么是创意的概念都弄不明白!
, |7 l3 R" R7 B: G+ P" m" Y4 L你周总在给工艺师设计茶壶样式是很轻松的劳动吗?
# l1 [& Y9 \* _( v  r你不会认为,只有类似于搬搬帖子这样计件工作才是最能体现劳动价值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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