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iverlu 发表于 2007-4-12 07:02

中医 发表于 2007-4-12 09:05

支持郑先生此举。
吴确实有抄袭嫌疑。

郑维江 发表于 2007-4-12 14:16

谢谢楼上二位兄评说.em13

nishishui 发表于 2007-4-13 19:07

从信息学的范畴去看 是 信息同步 不牵扯抄袭二字 你有这样的想法 他也有这样的想法

郑维江 发表于 2007-4-15 09:20

原帖由 nishishui 于 2007-4-13 19:07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从信息学的范畴去看 是 信息同步 不牵扯抄袭二字 你有这样的想法 他也有这样的想法
谢谢兄,关键是我给他寄过作品照片.就算他 没收到我的信.我的作品早于他几年.现在网上说他独创这种模式的文字画.也是大错.至于抄不抄袭.我也是问问大家.

郑维江 发表于 2007-4-15 09:24

吴冠中说得很有道理的一段话:
 吴冠中:招生时需要发现有才华的学生。有种说法,教学生要重基础,教技术,然后在基础上拐弯,从而进步。我觉得没有那个所谓的拐弯点。一开始的方向很重要,最开始的引导很关键。有才能学习艺术的人很少很少,大多数人都不必学艺术。学习艺术,大多数人到了某个阶段水平都差不多,能否再前进,留下创造性的东西,就看他是不是思想家。很多人刚开始是学习技术,然后模仿大家与前人,长此以往没有任何自己的创造的话就是抄袭。在基础教学中,需要发现年轻人有没有灵性、个性,能否有创造的能力。最重要的是灵性与个性。

by7666 发表于 2007-4-17 22:41

郑维江 发表于 2007-4-18 17:41

原帖由 by7666 于 2007-4-17 22:41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该说,这一个人品质的问题
谢谢兄.我现在北京.根本无法见到吴先生.查找他电话.清华大学总不透露.说无先生不接见任何人

滨海先生 发表于 2007-4-24 17:28

大师也是对这种风格感兴趣才发掘它的,你是这风格的原创呢,该高兴,是好事!
至于抄袭是个很模糊的概念,只能帮你顶一下呼吁一声,下结论怕是法院也断不明白!
本人是看画的本事,画起来就是"残疾"了,权当来灌水吧!em24

郑维江 发表于 2007-4-24 20:32

原帖由 滨海先生 于 2007-4-24 17:28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大师也是对这种风格感兴趣才发掘它的,你是这风格的原创呢,该高兴,是好事!
至于抄袭是个很模糊的概念,只能帮你顶一下呼吁一声,下结论怕是法院也断不明白!
本人是看画的本事,画起来就是"残疾"了,权当来灌水吧!em24
谢谢兄em13 是的,艺术的事是很难说清.可是现在是大师已经宣称独创.这就是个问题了.现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了此案.希望法律能有个更好的说法.
页: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查看完整版本: 大家看看吴冠中是否抄袭了我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