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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引用林散之老的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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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9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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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书法必积诸家之长,聚为一体,斯为大成。不能斤斤于一家,死守一门,此为小学,不能大就,切忌!”
  “先工整光丽守法,而后破法造法。
   最高境地:无法而万法生。”
   “先求貌似古人,后求神似,再参以己意,积之既久,自成一格,诗,书,画皆然。”
   “师古方知古法,师法数十家,观千百家,尔后知无法。”
   “字写得似古人,不难:不似古人,大难。
    说句内行话不难,写出个性,格调难。”
   “字要有粗细。不像不要紧,要学它的气势。”
 楼主| 发表于 2003-11-2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引用林散之老的原话

  我原想把林老的心得写出来,以引起大家的讨论。没想到发了这么久还是没人回话。不由使我担忧。
作为一代草圣的话语有何不对吗?如真正想学习书法的人们看看林老的《笔谈书法》是有好处的!
当然,有些不想走从传统到创新的人们,想一步登天的人们是不要看,也不想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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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1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引用林散之老的原话

我有一本《笔谈书法》好几年了,就是没看,呵呵
看完电视离睡觉的时间不多。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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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7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引用林散之老的原话

受用啊!
林老书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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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8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引用林散之老的原话

此书以前常翻,看的时候很有感触,写起来仍走老路,字难是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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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8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引用林散之老的原话

知易行难
古今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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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6 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引用林散之老的原话

林老的话,可谓真理。羽一兄实乃潜心问道之人,也是诚心布道之人,共鸣之声稀少没有关系,四海之内皆有知音。我们支持你,也敬重你。让我们共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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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4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引用林散之老的原话

书法,或者说艺术,眼高手低是正常的。只有眼高,才能手高,林老的话是很好,
但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跟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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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7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引用林散之老的原话

林散之《笔谈书法》我也有,有人写好几大篇不如林老一句,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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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9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引用林散之老的原话

我们沿着林老的话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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