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楼主: 网站编辑

全国第十届书法篆刻作品展(上海展区)获奖·入展作品作者名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9-13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书坛奥运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14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祝贺中国书法院第六届学友:刘  德、陆振勇、张文潮三位师兄入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24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祝贺北京廖鸿业入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20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届国展特约观察员蔡树农、卢秀辉先生谈全国第十届书法篆刻作品展(上海、广西展区)
3 }1 D* ^1 F. g
# [. o3 B/ m$ Q* R
( V6 `# v* P. x. f3 ?
* q' M' i5 D/ H1 Z" U  ~
7 S) Q% U2 q3 K( B
2 Y# W- o6 j, h7 ?
  蔡树农:看了此次国展的作品,许多评委都觉得水平有所下降。我的感觉是,这次国展有些类似新人展,一些高手和老作者没有投稿参加。试想奥运会和足球世界杯也不是每届水平都超越前几届。像我们这种显示不出第一、第二的书法展览,你要求它的水平一届要超出一届,也是不太客观的。关于这次的参展作品,希望读者不要过于苛求水平是否提高。现在的情况不可能回归到像以前四届、五届国展那时,当时百废待兴,有许多精英式的人物出现,大家都是为了荣誉而参与。而现在书法队伍非常狂热、庞大,参展作者主要是因为有成为中国书协会员资格这个吸引力而参与其中。以后可以用个展或小团体展来弥补学术性的不足,学术性的东西会更多体现。国展也就是一种工作性展览,就像各省书协一些任务性工作,不要把国展看得过于崇高。不过从中国书协角度看,这个展览还是最高级的。我们不能说它的权威性下降了,因为包括中国书协在内也搞了许多高端的活动,国展的定位也在做一些调整。现在国展也就是作为进入中国书协的一块敲门砖。原先的办展综旨——要全方位的包容、达到普及性等,要让国展把这些都承担起来,现在不太可能。中国书协通过许多活动也在做战略调整,举办了一些高端的书法展览,大家现在都有看到。关于评审过程,刻字展是先评照片,书法展初评是评彩色打印稿,我第一感觉还是蛮好的。这样做会减轻评委的工作量包括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指幕前的),但正式评审前的工作还是有很多。这样做也有一个毛病就是,初评时有些作品的效果显现不出来,彩打出来与原作感觉不太相符。像一些小字作品,就看不出效果来,虽然有局部放大,但是其精神面貌和一些细节在彩打图片上看不出来。有利就有弊,这也算是重大改进,但是不面对原作,评委们能否做出正确判断,还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k8 p+ e; J4 Z  H

+ O; q- v; e/ z' z* Y/ R' A% z6 F" c  W! h
  卢秀辉:这次我参加了十届国展上海展区、广西展区评审工作的全程观察。十届国展组委会是认真的,评委的评审工作是认真的,我们的观察工作也是认真的。有一点我要说一下,艺术的评审是不可能尽善尽美的,每个人的学术立场决定了作品的取舍。我说这话须得有个大前提:作品的质量得到保证。首先评奖就存在一个求大同的问题,而存的小异有可能就是对艺术创作的最尖锐的把握。这种尖锐的触角不是每个评委都有的,如果我们不承认这一点,就不是科学的、唯物的。打印照片用于初评,对书法评审是个新事物,有待进一步完善、再探索。上海展区用的是黑白打印稿,效果不是太好。广西展区有改进,采用彩色打印稿。这说明了一点,大家都在认真、努力地研究进一步做好评审工作。但是,这就如同一个人,有的人照片特别养眼,有的人没法照得美丽,如何解决诸如此类的问题,值得研究。说千道万,其实只有三个问题:一、评委的组成,决定了作品取舍的高低;二、程序的完善,决定了参与评审工作者的公正与否;三、公开的必要性,会更进一步阐述公正、公平,使“三公”的意义更为突显。
3 Y9 S( A% @  T  @; n  `  这就是我参与观察后的点滴想法。
5 v3 v) h+ o4 Q* p" t3 A  W0 t

; Y3 j% u7 g" u- y
2 d! m6 R6 G: G: m- ^
1 ?, p8 E7 x0 m$ C# y4 Z来源:《中国书画报》  2011年第078期
观察员谈十届国展 (1).jpg
观察员谈十届国展 (2).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