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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艺公社论坛规章制度》(2006年2月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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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5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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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艺公社论坛规章制度》



一、新手必读(为防止广告机器人灌水,论坛已经设置需要回复2个帖子才可发表新主题!)


1、在论坛发贴提问之前,请先看论坛的帮助和【论坛规则及帮助】专版,一般很多问题都可以在这里找到答案或有专人回答;重复问题再三的提出也会引起大家的反感,谢谢您的合作。


【论坛规则及帮助】地址:
https://www.shufa.org/bbs/forum-298-1.html


同时,新手也可到【新声报到】 地址栏目发个新帖介绍下自己:
https://www.shufa.org/bbs/forum-70-1.html



2、请您选择适当的讨论区发表自己的文章,不符合讨论区要求或内容的文章将被版主删除或锁定。
3、请不要在2个以上(含2个)的版块中发表内容相同的贴子,否则您的贴子将被删除,情节严重的将会被关闭发帖权。
4、请不要在同一个版块中连续发表内容相同的贴子超过2篇(含2篇),否则您的贴子将被删除,情节严重的将会被关闭发帖权。
5、对于本站的发展有什么建议或意见,以及申请认证会员、副版主、版主等,请至[公社动态]版块发帖。
6、对版主的行为、言论、管理不满可以到[公社动态]栏目投诉,不可以在其它板块内发贴。
7、尽量用准确的标题描述你的问题,这样可以节省别人的时间,使你更快的得到帮助。


二、公社禁止规则
书艺公社属于书法艺术专业论坛,欢迎一切有关讨论书法绘画等相关艺术门类的话题。但是为了维护论坛的正常秩序,请大家不要违反下列的规则,谢谢大家的配合:
1、请不要在本论坛发布任何色情、非法、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发布的此类贴子将会被直接删除。
2、请不要链接有关色情、迷信、暴力血腥等违法信息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3、请不要在论坛拉帮结伙,谩骂,挑起事端,恶意攻击别人
4、不允许发具有政治色彩的贴子。
5、请不要发表:“好”、“不错”、“不好”、“不喜欢”等这样无关痛痒的回复。请尊重别人的观点也对自己的观点负责,请多发表你自己对相关艺术方面的见解或建议。
6、请不要在2个以上(含2个)的版块中发表内容相同的文章以及图片。
7、对于标题简单为“求助”、“来看一下”、这类不能准确反映你帖子问题的帖子,帖子标题将会被修改。
8、不听版主劝说,在版块中对任何人做人身攻击者,二次以上将被并禁止发言。



三、积分、头衔设置

(因为非人为状态出现论坛程序的数据紊乱,论坛并不负责解释和调整)


1、论坛的积分设置
发主题(+) 10 回复(+) 1 加精华(+) 20 上传附件(+) 0 下载附件(-) 1 发短消息(-) 5 搜索(-) 10 访问推广(+) 100 注册推广(+) 100



2、头衔设置
A)【认证会员】头衔:普通会员发帖100篇以上,在线50小时以上均可自愿申请;
B)【特邀专家】头衔:网站特约的书法界深具影响力的专家、学者;
C)【特约主持人】头衔:网站特约的论坛主持人、撰稿人、评论员;
D)【书坛精英】头衔: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或入选过一次以上(含一次)中国书协主办的国家级展赛(不包括邓小平展、小榄杯等商业展)的社员;
E)【公社贵宾】头衔:各级书法专业工作者(各级各类院校书法专业教师、职业书家艺术家、艺术协会团体负责人、画廊书店经纪人),相关艺术门类专业工作者,网站及各位网友特约来的上网嘉宾会员;
F)【公社侠客功臣】头衔:公社资深会员、注册时间一年以上、发帖1000篇以上,往届已经卸任的版主、副版主.



头衔待遇:
>>所有认证会员以上者将可以免费获得书法网不定期为您专门寄呈的书法类信息、网站最新资料(光盘、明信片、请柬、作品集等等);
>>【书坛精英】头衔可以自动获得在书法网[书家主页]栏目推荐的资格、自动获得在[新作赏评]栏目发表作品的资格!


[书家主页]栏目地址:
https://www.shufa.org/2007zhuye



>>【公社侠客功臣】头衔可以获得永久在书法网专页感谢名录中!





四、版主申请标准
1、申请标准
◇喜欢书艺公社论坛,愿意为书艺公社建设做出贡献
◇在某方面有较高的艺术水平
◇在论坛表现热情、耐心,无灌水倾向
◇有长时间的上网条件
◇在论坛发帖满200篇
◇主动到[公社动态]版块提出申请并提交5篇能表现自己水平的原创贴子链接(可以是回复话题)



2、版主试用期
新上任的副版主会有1个月的试用期,到时会有管理员以及相关版主对其能力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转版主。未通过试用期的、将取消副版主权限。



书艺公社对本规章制度拥有修改和最终解释的权利。



书艺公社
2006年2月5日




【关于论坛发帖数级别的递升规则】2006/7/20实行

(已经认证的特殊用户组会员除外)

https://www.shufa.org/bbs/thread-41037-1-1.html
发表于 2006-2-5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艺公社论坛规章制度》(2006年2月修订版)

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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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5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艺公社论坛规章制度》(2006年2月修订版)

已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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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5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艺公社论坛规章制度》(2006年2月修订版)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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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5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艺公社论坛规章制度》(2006年2月修订版)

阅过.
会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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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5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艺公社论坛规章制度》(2006年2月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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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5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艺公社论坛规章制度》(2006年2月修订版)

已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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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5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艺公社论坛规章制度》(2006年2月修订版)

支持公社更加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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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6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艺公社论坛规章制度》(2006年2月修订版)

做一个遵章守纪的好社员,呵呵…… :em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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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6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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