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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书坛十观”系列之《书法平民与书法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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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4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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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mark]“书坛十观”系列之
& x. b: p' S1 R3 V《书法平民与书法贵族》
' S# Q9 ?( A. ^! |0 W& t朱中原2 h$ _. Y$ p+ v; f
当代书坛,已经形成严重的等级分层和社会分层,这种等级分层和社会分层是由社会财富和个人收入的差距所造成的。而且书坛的这种财富分配及收入的差距,还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拉大,乃至形成一个金字塔型的财富分配格局。这种金字塔型的财富分配格局,必然会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书坛的不稳定。在我的观察中,从财富收入上看,当代书坛,中间阶层和上层阶层极为稀缺,而广大的低收入阶层则占大多数。在经济学角度看,当代中国的社会财富的80%仅仅被8%的社会群体所集中占有着,而有将近60%的社会群体却仅仅占有少量的社会财富,或者根本没有占有社会财富。书坛也同样如此,当代书坛的社会财富仅仅被只占有书坛不到10%的书法家群体所占据着,而有将近90%的书法家群体则仅仅占有着少量的社会财富,或者根本享受不到社会财富。这种收入与分配的贫富悬殊我称之为书坛的“金字塔法则”。可以说,书坛的大部分书法家都是书法平民,而只有少数书家进入了书法贵族。从传统中国书法的社会地位来看,书法是处于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而从事书法创作的群体大都是高级文人,这些高级文人大多处于社会地位、权力与文化的核心,占有着相当多的社会权利和社会财富。也就是说,古代中国的书法家基本上都是物质上和精神上的贵族,当然民间中国也存在着一些民间书家,但是民间书家并不主要以书法为职业,而是把书法当成一种谋生的工具,就像打铁、修鞋等技术活一样,仅仅是一种技术性的职业。从这里就可以看出传统中国的书法家的地位、声望与财富都是极高的。然而,当代中国,随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社会财富越来越细化,越来越集中,差异化收入越来越明显。一部分权力集中、地位显赫、声名隆裕的书法家迅速地集中了书坛的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并通过各种正当与非正当、合法与非法、市场化与非市场化的途径,迅速地将书坛的社会财富集中到自己手中,而广大书法平民则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有相当一部分书家甚至连温饱问题都未得到基本解决。, B- ?; H5 O0 {# a; B* W
我这里所说的书法平民和书法贵族仅仅针对书协会员而言。实际上,除开书协会员,中国还有相当一部分非书协会员书家,我称之为民间书家。仅就书协会员而言,书法平民已经占了全部书法家的70%左右,这一群体处于整个书法阶层的最底层,如果将整个书法阶层用一个金字塔型来形容的话,那么,这70%的书法平民都处于金字塔的最底端,还有20%的人处于中间阶层,而只有不到10%的书法贵族处于金字塔最顶端,而这10%的顶端阶层都是由70%的平民阶层所烘托而起的。没有这70%的底层作铺垫,所谓的书法贵族也无从产生。从经济学角度看,任何一个社会群体的财富收入都与其他群体息息相关,尤其与整个社会的纳税制度和财富分配制度有关。如果将整个书协的会员作为纳税人的话,那么,书协会员所交纳的会费、参展费都可以算作是税费。而实际上,综观这几年来的书法展览,我们似乎可以看到,书协会员的纳税几乎都是有去无回,全淹没在轰轰烈烈的展览之中去了。而且,近几年,书协在展览的评选与操作上实在是让广大书家寒心。在社会财富没有持续增长的前提下,一个群体的利益收入必然会以另一个群体的利益损失为代价。这种财富分配体制是极为不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的规定,一切纳税人所交纳的税费都必须通过社会再分配而最终用于纳税人身上,而中国的现实状况是,一切纳税人所交纳的税费都被分配、集中到少数人手里去了。书坛同样如此,大量的会费、参展费又都到哪里去了呢?/ M2 g  L; }8 W
书坛的利益纷争由来已久,书坛的收入差距也由来已久。差距是很正常的,多元化的社会分层必然会导致多元化的收入分层。但是,一个理性的健全的社会必然有一个理性的健全的利益分配机制。从这个角度讲,当今书坛的利益分配是极不公平与公正的。书法家之间的竞争也不是理性的竞争,而是权力与利益、地位与名位、集团与帮派的竞争,而这种纷争的结果,就必然导致书法家社会收入差距的急剧拉大。在这种情况下,书法平民大量产生,而书法贵族则占据着书坛大多数社会财富。& i$ n+ g6 E' \4 _; y" q% m
从总体上看,当今书坛财富分配的畸形发展模式主要是由书法市场的不健全所导致的,而书法市场的不健全又与书坛的体制性弊端有关。一些人人为地控制着书坛的生杀大权,使得大多数书家的书法作品不能平等地进入市场,即使是进入了市场,也是处于极为冷淡的状态。书法作品的市场销售状况不是由作品水平本身说话,而是由书家的身份说话。买家买的是书家本身,而非书法作品本身,买的是书家的名气、地位、权力与身份,买的是一种虚无的东西,而不是真正的书法艺术。很多所谓的书法市场运作都不是真正的市场化运作,而是私下的交易,是权力与权利的交易,是一种“权力寻租”。书坛的“权力寻租”就是利用书法这种审美性的资源来换取非审美性的功利性的地位、权力与利益。所以,一些官员书法家、名人书法家作品的市场价格持续走高,只升不跌。而没有名气、地位与权力的平民书法家,无论其作品艺术性再高,也无人问津。这样,就导致了大量书法家处于弱势地位,他们单单靠书法作品的市场销售,是远远不能维持生存的,甚至连温饱问题都不能解决。曾经有很多书家都跟我说,现在靠写字维生,那简直会饿死,这话说得并不夸张,这既是一种自嘲,也是一种自卑。他们对书法市场的自暴自弃,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书法市场一直处于低迷的状态。
) o$ o, V, X7 n* B当然,话又说回来,有贫困必然就有脱贫致富的诀窍。然而,这种诀窍又都不是正当的、理智的。大部分平民书家的“贫困”状态,使得他们为了能够出人头地,为了能够使自己的作品能够升值,便不惜一切代价,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大肆地进行炒作与宣传,从参展、出书、出字帖、入会,到花钱在书法报刊做专版、制造虚假证书、获取虚假职位,等等,用尽各种手段与途径,不断提升自己的人气与名望,以此来提升作品的价格。这既是书法市场的畸形发展的结果,也是书坛畸形发展的结果。书法市场的畸形发展,一方面与书法本身与大众的疏远有关(因为大众基本都不懂书法,即使喜欢书法,也不能分辨书法作品艺术水准的高低),另一方面与书协的体制性弊端有关。这两个因素,直接导致了书法市场的畸形发展模式,也导致了书坛金字塔型的财富分配模式的形成。
( F* N" U0 ^0 T7 E2 V从经济学上说,任何一个社会的财富分配模式都应该是橄榄型的而非金字塔型的,更非倒金字塔型的,橄榄型的财富分配模式即是,让社会大多数中间群体占有社会大部分财富,即他们处于整个群体的中间阶层,这一群体在数量上最为庞大。而处于最顶端和最底端的群体都必须是相对较少的,否则这个社会就会出现不稳定状况。只有保证了占社会大多数比例的社会群体占有了社会的大部分财富,才能保证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否则就会出现不稳定状况。也就是说,无论是贵族阶层还是贫民阶层,都必须是少部分群体。如果占少数群体的贵族阶层占据了社会大部分财富,而占多数群体的平民阶层仅占有社会少部分财富或者是根本没有占有社会财富,那么,这个社会的发展模式一定是变态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当今书坛的书法贵族与书法平民的比例与财富悬殊是极大极明显的,它本身就是整个社会畸形发展模式的一种缩影。+ u9 C) x3 D8 D% ^
整个社会和书坛,当然需要催生一大批书法贵族,但不需要催生一大批书法平民和书法贫民,然而,现实状况是,要催生一大批书法贵族是不太可能的,除非对书协体制及整个社会的财富分配模式进行根本性的变革。大部分书家虽然在精神上处于“精神贵族”的地位,但是,他们却恰恰处于物质上的“书法平民”阶层。这种精神与物质的严重反差是现代市场经济社会和民主社会所不能允许的。市场经济社会,任何文化的东西精神性的东西都可以通过市场运作转化为物质财富,这一点,我们并不能规避,也不能漠视。极度地追逐财富和极度地仇视财富都是不可取的,只有首先承认财富,我们才能站在更高更远更理智的立场上来对待文化以及书法艺术。
$ K/ U" x. a* s. b; j( R   将载《美术报》0 h# ^$ x. w. 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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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4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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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有待深入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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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5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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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不仅是当代,古代不也一样.如果文征明是平民,那么董其昌就是贵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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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6 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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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多收藏者只求书家的名气和地位,真正的艺术水准倒忽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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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8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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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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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4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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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贫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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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4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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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的本意究竟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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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4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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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现象符合中国国情,从观秦汉以来各朝各代的书法大家又有哪个是平民?难道几千年的文明古国就没出一个民间书法家?  y8 r5 d* d; A# J( l  \3 G
所以都削尖脑袋当官吧,当你有了权利、地位不要说你能写两个字了,放屁也会有人说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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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5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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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觉得平民书法家还是不少,当然不是现在了,魏晋南北朝的碑碣,墓志还有写经不就是平民书家写的吗,只不过大多没有留下名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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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9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书坛十观”系列之《书法平民与书法贵族》

我觉得谈论平民或者贵族不是最重要的./ F8 o+ R$ i2 D" W! K: g8 }8 ]! z
重要的在于竞争的不健康!不公平!7 c1 z/ U$ t# {: s  i! A* @: l
如果竞争是健康并且公平的,产生一定程度的贫富是可以的.农民起义搞均贫富,从来没有实现过.海水从来不是平静的,一定是有高低波浪的.[br][br]-=-=-=-=- 以下内容由 林荫下2005年11月12日 04:59pm 时添加 -=-=-=-=-3 q' [8 e3 i7 @; ?
傅山算是平民书法家吧?
) I* n! ^- _* A% w0 g0 y6 B这个人既懂艺术创造,也懂经营赚钱,还有一付好心肠.[br][br]-=-=-=-=- 以下内容由 林荫下2005年11月12日 05:03pm 时添加 -=-=-=-=-
& S: @- R: f2 b( x" K! I从规范性角度看,社会规范有三大类,一是宗教规范,一是道德规范,一是法律规范。
" }8 R& Z+ V" P+ H/ S我们不能总是在法律规范允许的范围里作为!应该多一点在宗教(信仰)和道德规范的范畴里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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