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楼主: 薛明辉

周俊杰————《河南方阵的收藏价值与市场走势》质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4-1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一炮 于 2006-4-1 11:23 发表  [, w* N0 u. a

7 ~, o6 j1 G2 q语气也和缓了( H4 M2 C6 j0 C& v
呵呵
, V1 a5 E- _0 p9 d& H祝福!:victory:, [  u) s4 E) [, b* M! }
:handshake
( _! P& j$ e! n6 f8 x$ B
百花齐放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1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原书法的代表是以河南的书法为基准的,河南的书法现在可以用一骑绝尘来形容,基层书法爱好者是其土壤,而其整体水平的划一注定河南的书法市场会尽如人意。
" Q) N& y6 W& U* F$ r0 U  v% D  河南书法市场到底如何老宫没有调查过,言针语刺是我的作风,通过收集一些相关的资料,以及一些买方的市场信息,几乎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文中所言的情况发生很少,但为什么会出现文中所言情形,而且有些攻击的味道,这不排除偏见带来的负面影响,针对河南人的偏见,夸张的一点讲“爱屋及乌”- K# ?3 t6 _: @/ Z. G* ]$ E
  老宫会静观此话题的走向,过早发言容易混淆视听,虽然我持的是肯定的态度, X1 T; h( A6 I; J  K* v) B
; R- M- a6 U9 F; v: U) h$ F
[ 本帖最后由 宫恩武o 于 2006-4-1 17:21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2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宫恩武o 于 2006-4-1 17:19 发表  C% |% i7 _. i, T8 O- p8 U: f9 s
中原书法的代表是以河南的书法为基准的,河南的书法现在可以用一骑绝尘来形容,基层书法爱好者是其土壤,而其整体水平的划一注定河南的书法市场会尽如人意。# ?+ t4 v8 b( Y4 @+ b
  河南书法市场到底如何老宫没有调查过,言针语刺是我 ...

- q% O1 a5 v4 X. `  p5 x7 k. J请先读清楚原文,这样发言就会更准确些:lol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2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河南有几个副主席的工夫都相当不错,学问也好.
9 K% |" T/ g. l7 s+ o就是王荣生和宋华平的水准算比较差的了.那样的字估计在河南普通作者都比他们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2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一壶紫砂 于 2006-4-2 13:17 发表2 `- D8 G+ A. {+ R7 }! u
' l- ~4 Q' F  m: B5 I
请先读清楚原文,这样发言就会更准确些:lol

  r1 A: {* V' F1 C! Z" b& q我不是针对此文的看法,发言于此文下是我自己的有些想法针对此文的角度看法有些关系
9 d1 Y/ g! G8 G# C你的观点有消极的一面,面面俱到的话恐怕不容易,众口难调的书坛已经不是20年前的波澜不惊了,
4 G, L6 a8 I+ a5 U! x: F在此老宫希望看到先生的高见,不一定非常有针对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2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热闹的河南书坛,热闹比清冷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3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哈,我是新人,也来热闹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4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河南书坛在未来的五年内几乎可以PK北京书坛,这是不可想象的一件事,拭目,希望看到周俊杰的巨制,理论性的更加好,老薛还得辛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4-4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谈不上辛苦,让大家对我们河南书家有一个直观的认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4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