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书法定位在“写意”的艺术层面,把“写实”从艺术书法中剥离出去。是书学理论包括书法创作“现代转型”研讨的主要议题。所谓现代书法的艺术发展的真实或真正的含意,就是指艺术书法或写意书法或精英书法的发展、变化、创新。高雅的艺术由高雅的人创造出来。精英书法的创作要靠书法精英来完成或实现。离开人的文化素养、学术品位、艺术观点、审美理念、创作思想等主体境界和情感基因,仅从技术或技巧层面去谈论书法作品的艺术性,是不可思议,也是难以想象的。
所谓“书品与人品”关系问题的争执,实质上是“艺术与政治或道德”的关系问题未被搞清使然。
这当是另外的复杂话题。不过可简言之,会对阐明本题有所帮助。
美学中有过“美有没有阶级性?”的讨论,结论是:美没有阶级性。
引伸到艺术域内亦即同理。
精英人物不一定是书法家,反之,书法家必然是文化精英。精英的政治立场或道德观念与艺术立场或审美观念没有同一性。也就是说,作为精英,是不是书法家?能不能写出精品佳作?并不取决其政治立场、道德观念及社会地位等,而是取决于艺术立场、审美观念及创作实力等。
诚然,书法精英必有一定的“求真向善”的政治道德情操和为人处世规范,亦即社会属性。
因之,在此意义上,书品又受到人品的抑制和彰显。只有书品与人品的高度统一,才能成为真正的书法精英,创作出真正的精英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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