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楼主: 王羲之书法

丑态书风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7-18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5 火木子 的帖子

“丑书”不丑!
* \1 C2 K) Q9 ?0 p7 Q我在开场白就说了这个意思,艺术的“丑”不同于生活中的丑,其是一个美学概念,是要“咬文嚼字”的。也非三言两语能解释。如有兴趣和时间,看看有关的美学概论。5 @3 k. C6 K& }: n
8 n) g+ F; d9 M( I7 A0 L+ o. \" @
[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7-18 14:33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7-18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假如字丑与人丑无关     何防不允许别人写他喜欢写的字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7-18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假如王的"野鹫"只是因为书艺还浅    尚有发展    不可盖馆定论     那么对于如今那些写你所认为的"丑"书的人的情况会不会和王一样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7-18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所谓"丑书"这个称呼是不科学也不具有代表意义的      这个词本身就是带有一部分人的感情色彩的     也只是那部分的人所称呼的     就象"印象派"一词一样      只是某些旁观者不解的称呼      至于画者本人的意图     只有本人知道   不论"丑书"丑不丑      高不高明    我们都应该尊重作者      允许他们去表达     因为很多优秀的作品是在宽松自由的环境中才能产生的       丑与不丑不是我们阻止的理由    更何况还有人从那"丑"中看到了美     虽然那个人不是你     但世界毕竟不只是属于你一个人的      既然与人心善恶无关    就没有必要大肆讨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7-18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3 走走看看 的帖子

要等盖棺后才能定论吗?盖谁的棺?呵呵7 D; m( y1 ]0 J% c3 U

3 g* @' O7 u' B: N: a+ F2 x如果王羲之早期书法确实存在问题的话,别人指出来、批评一下就成了盖棺定论吗?+ O, O* `3 k! u- {
后来王羲之书艺有了进步,是不是也思考过反对他的人的观点呢?是不是也中和了一下呢?
$ S8 F- R" @* s' i+ K. o' d  u另注意,反对他的人看到后来王羲之写的章草后,认为他的水平不下于张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7-18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1 琴岛大布衣 的帖子

艺术中的“丑”?
' m) ?7 j3 ~) b0 {6 V3 {( D
3 o  m3 S4 h: c. ]' H6 Z就允许你说那是艺术中的丑,而不允许我们认为那不是艺术中的丑而是生活中的丑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7-18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4 走走看看 的帖子

你有创作的自由,我就没有评论的自由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7-18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火木子 :

回复 琴岛大布衣 的帖子
# M9 F4 D0 s8 e0 r( f$ o" Z; X( J! ?& Z, H4 J+ M0 ~8 |
你没说清楚,我怎么明白你的用意?你早应该这样说嘛,还拿王羲之故事来说,都偏到哪里去了。呵呵
4 F& c5 G$ t# Y; \/ u
9 B+ Z  ]- h1 P' X5 j没有相对性,就没有进步了。美、丑是有相对性的,也有发展变化。同一个客体,你过去认为是美的,现在认为是丑的,将来却又说是美的。客体没有变化,是人判断美丑的条件不同造成了不同的审美结论。& Q1 `. K. H& q0 {! A1 A) j! V7 T
5 x1 w2 _, v4 l. ?$ ]2 U
因此,判断美丑的这个条件很关键。在某个条件下,说它是美的,在另一个相对的条件下,认为它是丑的。1 g5 N$ s6 ?4 \
这个条件里面,也包含了美丑的不同认识层次,认识层次越高的,越美;认识层次越低的,越丑。换句话说,这个判断美丑的条件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欣赏水平。1 r! F  r1 L; y* ^4 _
某个人的欣赏水平反映了他在思想、文化修养、性格趣向、道德素养、科学知识以及艺术专业方面的综合水平。这就比较复杂。美丑的评判也因此而变得不是那么容易。
3 z3 F$ @, y1 |1 C
# [! j' R; z1 t4 h我喜欢古典音乐,对“流行音乐”不感兴趣。也许我不能说流行音乐不好,但流行音乐肯定不是最好的音乐,虽然有人认为那是音乐的发展趋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7-18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火木子 的帖子
' s2 _+ @5 X9 X% d, u" e" H: w6 T1 R0 C, j; M3 I! r
怪我没说清楚,与你的理解无关。不过有几点是要说明的:1 L# u" _+ T* ^
6 R2 n6 i' b: [- ?3 M2 s0 a
你说:
, @+ P$ E: w( L5 X' Y& N) W  C! v% `- f1 h6 D" J+ c$ J9 v' G
你没说清楚,我怎么明白你的用意?你早应该这样说嘛,还拿王羲之故事来说,都偏到哪里去了。呵呵
3 s6 v. Q+ F, A; \* x
) ]2 A& o, J9 W9 M* {" p8 A
回复:5 l9 `: t* W, [% B, B+ Q0 O6 e
4 s$ A0 _0 o8 q3 x( k) C3 @
“拿王羲之故事来说”,不是偏了,而正是题中之意。说来话长,有时间再说。6 v* P. j% y  Y$ q

* `6 A# O5 }9 }9 ~" S: J% X你说:- j8 L7 Z# H( s2 H# w6 q: W

5 ^: H0 d0 ?' R* f5 V# D( m4 `没有相对性,就没有进步了。美、丑是有相对性的,也有发展变化。同一个客体,你过去认为是美的,现在认为是丑的,将来却又说是美的。客体没有变化,是人判断美丑的条件不同造成了不同的审美结论。
- W$ ^, t. s2 t& k: }- L
4 t  h$ |, x- T& q2 V: {; m3 M# k
回复:
  t, S7 }/ m  U: E
4 j+ j  h' \3 R( c. ]人的审美观是在不断变化,那么,审美客体是否也随着人们的审美观的变化而变化呢?9 `: b  a. D: R8 x) W5 Q
( g  N, W$ P. |4 y9 v' q2 P
你说:
) ]+ V/ t/ x- P. o# I& K% _* a3 Z3 A, n5 S& W& V4 y) \. u, @: l
因此,判断美丑的这个条件很关键。在某个条件下,说它是美的,在另一个相对的条件下,认为它是丑的。
; u* Q* e' f2 _, r这个条件里面,也包含了美丑的不同认识层次,认识层次越高的,越美;认识层次越低的,越丑。换句话说,这个判断美丑的条件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欣赏水平。
# I  `9 T( m  @3 ]: A9 b某个人的欣赏水平反映了他在思想、文化修养、性格趣向、道德素养、科学知识以及艺术专业方面的综合水平。这就比较复杂。美丑的评判也因此而变得不是那么容易。
  L# }7 J' t' h. o- ~
8 l; }( z7 G& x$ J& N0 t& _
回复:2 Y% o& s0 n3 L+ i* ]3 @8 z0 g
8 E' w' M$ |3 v3 e2 J+ k7 I
那么,审美客体到底是“美”还是“丑”呢?
3 g1 @( c4 o# l& e) V4 z) B/ V* E) |
/ O0 V/ H$ _% T3 Q: f你说:% \+ A- z" ~; A+ d

7 D5 b  v  B! ~2 R( N我喜欢古典音乐,对“流行音乐”不感兴趣。也许我不能说流行音乐不好,但流行音乐肯定不是最好的音乐,虽然有人认为那是音乐的发展趋势。5 E  _+ K5 S: R; k5 C6 y# s+ o
* r- S) @8 l( T% }/ g* s( F5 p
回复:
" A* K2 H7 v; ^3 o6 I# B, y8 ^5 |' P( `/ y8 I
音乐的“好与不好”,与音乐的“美与丑”不能混为一谈,书法亦是同理。好的作品中有所为“美的”、“丑的”;不好的作品中也有所为“美的”、“丑的”。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你所论中,有些观点,还是十分精到的,在此就不多说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7-18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6 火木子 的帖子

说来说去,你还是认为:艺术中的“丑”是生活中的丑!那我也就无话可说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