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天生书呆子

从林岫到孙晓云,从庄希祖到胡圣虎,从匿名信到公开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9-1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理有利有节有混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1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天生书呆子 于 2007-8-31 20:47 发表
0 n% `+ ]9 P( G0 u, i$ D
; {( u$ V+ X/ s& y睁大眼睛一瞧,
9 F0 [8 {3 M1 c8 B: W一痴,
! |" V" N5 h1 g- P* z. Y' c你没让我失望!" K" K. D9 ?! M7 X" g5 }. z! q# O
呵呵!
5 g' u) h0 {8 P, y! ^
% O0 c5 F8 _, s9 `: _5 c. e/ Z# c
书法网,好样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1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网站编辑 于 2007-8-31 16:09 发表
2 e( @6 i  g* j5 y! U7 }5 N  O, v0 Q8 g0 F: D, B' a0 h

7 I  W) P. \5 D8 r2 N' e( whttps://www.shufa.org/bbs/thread-75470-1-1.html
& Z" f+ w! `. h+ J- p4 I% ~" J
em4 em4 em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1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2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越攻击他们,只能证明你和他们统属一类,你如果上去情况会更糟.不如把工夫下到书法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7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em4 em4 em4 em4 em4 em4 em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7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天生书呆子 于 2007-8-31 16:00 发表 / d1 _9 Y& m  o( ~; R
从林岫到孙晓云,从庄希祖到胡圣虎,从匿名信到公开信。
) O& f. |2 Z. x, g' j% Q% J. x7 B$ y2 v
昨天,
# f8 Y/ i2 X; l4 ^# \/ f0 g% f- i; a6 b) R6 d' m' U% Q+ g
署名庄希祖的《给南京市书法家协会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们的公开信》和《孙晓云当选为南京市书法家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主席》两个帖子几乎同时发 ...
8 {; \* m5 a" ?# q( F5 R
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8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face9 刚看到,关注一下em1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8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中国特色!!!!!!!!!!!!!!!

文人还是做做学问的好。当主席的不一定有学问。孙晓云写小楷行书还行,写对联,扁额,隶书还真不如流民书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11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晓得是怎么一回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