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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3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樂之者 于 2007-11-23 01:22 发表
面对这一事件,我觉得何豪先生、中国书协、失职评委应该勇敢地站出来向广大书友道歉!

em1 em1 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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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3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何豪先生幸耶?不幸耶?
       一、出名难,一夜成名更难,何先生一鸣惊人,几乎所有书法类网站皆以头条新闻“照顾”他,有的还配了大幅玉照,是风光无限呢,还是墙倒众人推?
       二、代笔现象古已有之,当代书坛尤为突出,何豪先生牛刀小试,孰料事与愿违,竟然极其偶然地撞在枪口之上,中五百万大奖也不过如此!
       三、这届国展纷纷扰扰,喜也好,恨也罢,似乎争论已经接近尾声,万没有想到戏剧性的一幕出现,再次掀起惊涛骇浪。


[ 本帖最后由 貺齋 于 2007-11-23 18: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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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3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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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3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书协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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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3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何豪出名了!!!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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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3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名出的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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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3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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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3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1 em1 em1 网友的眼睛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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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3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何豪事件的处理结果我们不满意:
1、测试现场评委为什么能够一致通过,而且经过了公证处的公证?
2、经过公证处公证的事情,中国书协凭什么给推翻?
3、原作到底是不是何豪写的,在复议中没有认定。
4、既然认为现场书写与原作有较大差距,为什么降格为入展而不是取消入展资格?
5、真正的枪手是谁,是否把他揪出来加以处罚?

6、评委应该负什么责任?应如何处罚?
7、中国书协是否该向广大书法创作队伍谢罪?

8、张海是否应该引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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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3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不作,二不休,三不作,结冤仇。
何豪如果想出大名,可与公证处联手循法律程序入禀法院。
但就经过而言,何豪已接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思想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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