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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果儿

质疑中国书协六届新人展征稿启事中若干事项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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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文联或书协不是任何时候都具有行政职能的,只有在得到行政部门的授权下才能行使这个职能,但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授权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该项职能。& N- H% E( q+ I7 h

) ^4 Q8 i/ H; r# H4 }* S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一个手术医生只有在患者确实患了需要开刀的疾病,并且得到病人和家属的同意才能为患者实施手术,才可以去给人开膛剖腹。如果离开离开了这个前提,而去剖别人的肚子,那就是故意伤害或谋杀,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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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12 发表 4 z$ y8 [# j8 L
一些民间组织的展览只能以自己的名义搞,现在大报小报五花八门的征稿启事很多,中国文联或书协也是一个社会团体,可以自己的名义搞活动,但只能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不能以国家的名义搞什么“国展”、用“国 ...

0 }* r. N) n* u4 T国家级协会搞的展览,不是国展是什么呢?再说也没有以国家的名义搞啊。( R3 [/ O6 T) ?, U' p: ~4 I
相反宣传部门和文化部门来组织可以,主办则更容易失去真正艺术需要的纯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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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16 发表 - [: _- X* g& f$ X  B7 f) r
/ o6 f* b, d4 {) ]8 o
我当然知道文联是社会团体,而且有行政级别,却是官方给人事指标,给工资,和妇联、团委等一样。$ }% X  T2 p% S+ y# E: `1 L1 |
而艺术团体却是纯民间的,没工资的。但要成立并开展活动,却是要到民政部门注册的,这就有了法人。
2 O& b) ]& u/ C& y8 `: U
& t: @9 g& o* w
中国文联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团体相比主要有两个特殊之处:
6 o- v2 n/ L% R/ T7 L. e5 m2 s1、中国文联是中央宣传部、民政部授权委托的对其他文艺类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的社会团体。& o7 z" c* ^# d' g
该特殊性只能说明中国文联具有《条例》中规定的,关于业务主管单位的对其他社会团体在权限。* z4 L4 F  F! o- y* m/ j: K
2、是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2 O& Z" v, S6 F- ]7 g
该特殊性只能说明中国文联可以不受《条例》中关于登记条款的约束,但它还是社会团体,其他条款对文联仍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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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19 发表 ! n( Q% X: K- z; Z( V0 o  K4 x1 B
中国文联或书协不是任何时候都具有行政职能的,只有在得到行政部门的授权下才能行使这个职能,但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授权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该项职能。
3 ?& b1 u" X( b
7 K3 z  h  @  g! k7 y6 [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一个手术医生只有在患者确 ...
- P5 |% |4 s* S6 j9 a9 V" P
呵呵,果儿真是理想的可爱。9 G! J2 B1 n, K' P9 O
如果在紧急情况下,病人家属不在,不动刀病人就会死,您说医生还会教条地等待签字吗?(笑笑,当然这个反问与说中国书协有无权主办书法展览无关)4 v( j1 r; l6 w! n3 U0 n$ L9 n) ?* e+ F
我想你并没有认真看过中国书协章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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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24 发表
4 O+ d4 `8 U7 x9 h* u  P$ F7 k/ T9 S4 j( I6 M' d! [* B
# S& A* ]7 d& k: @- U& U
中国文联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团体相比主要有两个特殊之处:
$ X5 T0 r- k: x1、中国文联是中央宣传部、民政部授权委托的对其他文艺类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的社会团体。
+ f4 E& p# m  P4 z该特殊性只能说明中国文联具有《条例 ...
- g1 a; N, A" a5 o1 h! H# W
对啊。
* h, r& W& e) i+ z$ E2 p中国文联是对文艺类团体进行业务指导,其实并不能直接管理。; e$ Q% d+ u3 ~: Z6 u
那么,中国书协开展书法类的比赛、展览等相关活动,才是真正合格的。不开展才不正常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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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27 发表
7 ?: C1 h) M, Q: u) V( v' _% S
* L* l. P, v& T+ F% J$ B呵呵,果儿真是理想的可爱。
) u2 g+ c6 q5 R5 d" G6 h: J如果在紧急情况下,病人家属不在,不动刀病人就会死,您说医生还会教条地等待签字吗?(笑笑,当然这个反问与说中国书协有无权主办书法展览无关)
! o& s" }, W" r) k7 b我想你并没有认真看过中国书协 ...

- _1 O. x& @1 Y( B3 Y9 e1 z那要当事人确实有病,并且处于紧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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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34 发表 3 E" ~9 g+ B! Z

; T* L" x% c) x0 r0 u- S% c# }% @! ?那要当事人确实有病,并且处于紧急情况。

: L; {% V) t* r" ~  o+ A0 U3 }如果您认为中国书协没有法人资格不能主办展览,那么建议您不要再质问了,因为这是简单的常识(中国书协并不是现在才成立的)。1 J5 p- \) D! i1 t
如果在征稿启事中有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我觉得,提建议、意见都是可以的。但上到这样的程度,则了无意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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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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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41 发表
; M$ F! h) s) x/ i* a& y  m
5 [+ }0 M: o0 @; u- x* M/ I如果您认为中国书协没有法人资格不能主办展览,那么建议您不要再质问了,因为这是简单的常识(中国书协并不是现在才成立的)。6 `) p# f7 j& ]  e
如果在征稿启事中有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我觉得,提建议、意见都是可以的。但 ...
2 G) O" j9 ^8 ^5 C7 `  l' D
     支持!这么些年中国书协亦不是这样过来的吗?每一次的比赛以及活动,都是很有一些成效的,这我们广大的书人都是看在眼里的,现在如果又来质疑的话,那就有点鸡蛋里挑骨头了啊!呵~~~~~~~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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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33 发表
4 ~6 h$ I8 v- f; P/ W0 O+ j
7 o1 g, ~; Y7 X/ B* U& }8 }$ }对啊。
% o% x( c  _; |' g中国文联是对文艺类团体进行业务指导,其实并不能直接管理。3 Z. D1 N! }( T7 O0 o
那么,中国书协开展书法类的比赛、展览等相关活动,才是真正合格的。不开展才不正常哦。

4 z1 ]6 J: l% m7 r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中国书协的性质。0 D# T# r1 c. f" V; _
1、属于中国文联的团体会员,没有法人地位,中国书协应该称为:中国文联书法家协会。中国根本就不存在“中国书法家协会”。
; R- D. D9 G. u6 U; K, d* n那么,书协就不能用“中国”二字,也没有自己的章程,应该以中国文联的名义在文联的章程内开展活动。0 J' y( M' @% T# L
2、中国书协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已经根据国务院条例规定进行了社会团体的登记,那么,它就是一个和中国文联有着同等法律地位的社会团体。0 [, }" G: Y# _
3、中国书法家协会没有依法进行社会团体登记,没有法人地位,没有经过中国文联的批准开展活动,并且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那么该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都是违法的。中国书协以征稿的名义收取公民的作品和展评费的行为违法。
5 e# B: Z: w* H7 a4 t) d; @, F# K. @1 f. _8 a& l
[ 本帖最后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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