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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果儿

质疑中国书协六届新人展征稿启事中若干事项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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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文联或书协不是任何时候都具有行政职能的,只有在得到行政部门的授权下才能行使这个职能,但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授权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该项职能。
' ?: v2 y6 J8 g' u( b% {- W+ G) M9 r5 h- Z/ _7 J, F
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一个手术医生只有在患者确实患了需要开刀的疾病,并且得到病人和家属的同意才能为患者实施手术,才可以去给人开膛剖腹。如果离开离开了这个前提,而去剖别人的肚子,那就是故意伤害或谋杀,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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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12 发表
, K6 n/ s9 k/ R+ O一些民间组织的展览只能以自己的名义搞,现在大报小报五花八门的征稿启事很多,中国文联或书协也是一个社会团体,可以自己的名义搞活动,但只能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不能以国家的名义搞什么“国展”、用“国 ...
  M. h7 Q7 v7 r1 v! F; {
国家级协会搞的展览,不是国展是什么呢?再说也没有以国家的名义搞啊。
0 `7 P. V7 F$ i) i; \: L7 Z相反宣传部门和文化部门来组织可以,主办则更容易失去真正艺术需要的纯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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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16 发表
; U1 H) `, W/ `; G) }8 k& p# T% }, g' J. ~4 N8 ?
我当然知道文联是社会团体,而且有行政级别,却是官方给人事指标,给工资,和妇联、团委等一样。3 s7 R6 M4 }/ h/ `$ ]' o
而艺术团体却是纯民间的,没工资的。但要成立并开展活动,却是要到民政部门注册的,这就有了法人。

' V3 C4 T0 e% N/ k* c) d% P. H/ q4 J( H. A  F9 j
中国文联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团体相比主要有两个特殊之处:
) o4 n/ u# n1 o1、中国文联是中央宣传部、民政部授权委托的对其他文艺类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的社会团体。
9 }  F: G4 s0 x7 R该特殊性只能说明中国文联具有《条例》中规定的,关于业务主管单位的对其他社会团体在权限。1 ?' N5 F2 T& @$ P4 r; O- w. K: o
2、是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 h# s$ v4 _1 K2 t0 c7 F
该特殊性只能说明中国文联可以不受《条例》中关于登记条款的约束,但它还是社会团体,其他条款对文联仍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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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19 发表
4 f8 q: s( g3 y. V% k; q* H中国文联或书协不是任何时候都具有行政职能的,只有在得到行政部门的授权下才能行使这个职能,但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授权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该项职能。4 `7 W) g$ A1 }! t4 u6 {8 L

/ H! T  n1 z0 x5 }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一个手术医生只有在患者确 ...

) L0 e- E3 X$ C4 Q& k呵呵,果儿真是理想的可爱。! c4 K6 M5 p9 ^; [) _6 c' S% |
如果在紧急情况下,病人家属不在,不动刀病人就会死,您说医生还会教条地等待签字吗?(笑笑,当然这个反问与说中国书协有无权主办书法展览无关)
8 e3 K2 V* r5 S3 g& i7 M2 M1 J+ h我想你并没有认真看过中国书协章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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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24 发表
/ U1 r1 i* l$ J; ^: H* M7 T0 X/ L2 M1 G. r3 _5 E7 g" v" m
5 \6 f- s& D( k% @* H( ]# B' }
中国文联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团体相比主要有两个特殊之处:1 L& T7 H; j5 x: J+ [
1、中国文联是中央宣传部、民政部授权委托的对其他文艺类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的社会团体。( ]# g9 u, M7 Q  B9 c+ Q
该特殊性只能说明中国文联具有《条例 ...

$ Y+ ?; ^* m# j0 Q* z1 _对啊。# r* F. P# }6 T! C& U! l# S
中国文联是对文艺类团体进行业务指导,其实并不能直接管理。
  G  A- v; e3 L2 q4 H那么,中国书协开展书法类的比赛、展览等相关活动,才是真正合格的。不开展才不正常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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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27 发表 " A8 a$ j, \& H# B" u6 H
- ^$ E: b+ N+ N- F$ k
呵呵,果儿真是理想的可爱。
. e! v2 ], G- y7 K0 k5 V0 `如果在紧急情况下,病人家属不在,不动刀病人就会死,您说医生还会教条地等待签字吗?(笑笑,当然这个反问与说中国书协有无权主办书法展览无关)
; f: w: M1 p# `我想你并没有认真看过中国书协 ...

& P, r4 `: s$ p# f3 b* Z. S4 {, d那要当事人确实有病,并且处于紧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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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34 发表
7 z* f( p* U" f3 M
. k: S2 g+ i* G5 D( K" |那要当事人确实有病,并且处于紧急情况。

4 t( V, o% _! a, m! R5 ]. z如果您认为中国书协没有法人资格不能主办展览,那么建议您不要再质问了,因为这是简单的常识(中国书协并不是现在才成立的)。/ ~$ s# {# j3 E3 P+ ]
如果在征稿启事中有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我觉得,提建议、意见都是可以的。但上到这样的程度,则了无意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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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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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41 发表 ) h( b% N$ n* r  m8 j7 q

+ X7 {! H% Y. x. a; |- i* \如果您认为中国书协没有法人资格不能主办展览,那么建议您不要再质问了,因为这是简单的常识(中国书协并不是现在才成立的)。% \; b0 j  N: K9 s" g( X
如果在征稿启事中有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我觉得,提建议、意见都是可以的。但 ...

6 q* @# R4 y4 ?3 z( H) K$ m2 `4 ?     支持!这么些年中国书协亦不是这样过来的吗?每一次的比赛以及活动,都是很有一些成效的,这我们广大的书人都是看在眼里的,现在如果又来质疑的话,那就有点鸡蛋里挑骨头了啊!呵~~~~~~~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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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33 发表   f' i, j5 U, F+ E% {& y% n
& [' A) n3 A$ O* W8 S  y3 H* R0 }" T
对啊。
. }" ]) a* p4 N9 j; D) B中国文联是对文艺类团体进行业务指导,其实并不能直接管理。
& B) a$ U$ q8 c3 y; |9 \8 {那么,中国书协开展书法类的比赛、展览等相关活动,才是真正合格的。不开展才不正常哦。

& P  |5 H& s% y2 V  f: D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中国书协的性质。
. e  s* I* M5 o1、属于中国文联的团体会员,没有法人地位,中国书协应该称为:中国文联书法家协会。中国根本就不存在“中国书法家协会”。
- Z$ O1 ~- S4 x那么,书协就不能用“中国”二字,也没有自己的章程,应该以中国文联的名义在文联的章程内开展活动。
' S1 u' {2 D- U& R) X2、中国书协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已经根据国务院条例规定进行了社会团体的登记,那么,它就是一个和中国文联有着同等法律地位的社会团体。2 K3 m7 H: ]+ U" q/ `  a+ s" w
3、中国书法家协会没有依法进行社会团体登记,没有法人地位,没有经过中国文联的批准开展活动,并且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那么该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都是违法的。中国书协以征稿的名义收取公民的作品和展评费的行为违法。; k  o( y4 L& f; S% D+ J4 ?

% }2 V. j/ e+ T4 I[ 本帖最后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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