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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果儿

质疑中国书协六届新人展征稿启事中若干事项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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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晴山书屋 于 2008-5-25 10:54 发表 * q& E% w3 v# g; w

. z) o! V  _& J% w& l5 b6 k# q- N     支持!这么些年中国书协亦不是这样过来的吗?每一次的比赛以及活动,都是很有一些成效的,这我们广大的书人都是看在眼里的,现在如果又来质疑的话,那就有点鸡蛋里挑骨头了啊!呵~~~~~~~em13

1 }, C' v+ m  _; c2 \3 j/ z4 L+ ~这些年里,有多少人,在这样的活动中,交了作品,付了钱,结果两手空空,作品是作者无价的精神财富,不退稿的做法是对公民合法的财产无耻的掠夺。对公民权利的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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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58 发表 # a  ?# A9 a7 ^6 j. @
% S  B& ^! Y0 d; y4 u! n+ B$ W3 }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中国书协的性质。$ ^! F: A; w4 _6 {7 U
1、属于中国文联的团体会员,没有法人地位,中国书协应该称为:中国文联书法家协会。中国根本就不存在“中国书法家协会”。
) W  P/ E+ L4 ]那么,书协就不能用“中国”二字,也 ...

5 U$ n' l! M' z1 b汗,第一点已经和你说过了,哪来啥文联书法家协会的说法啊?- k: a  B8 |. d; Z" w
2、是肯定的
- h6 a' i0 x, {" e. _- V3、既然肯定2了,3还会有吗?  U, V) D% Y+ P' U1 d* }
另,既然还在怀疑,不妨查一下民政部的相关资料,同时查下其他的如中国美术家协会、音乐家协会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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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1:03 发表 . C* l- y; u, N1 h. x: b% G

& s( i7 t, |+ l. x这些年里,有多少人,在这样的活动中,交了作品,付了钱,结果两手空空,作品是作者无价的精神财富,不退稿的做法是对公民合法的财产无耻的掠夺。对公民权利的践踏。 [/quote! ^1 V1 R" a$ u/ z' g5 R
关于退稿的问题,是可以建议的。启事的规定也很“霸王”,不过,果儿应该在用手机、座机吧?里面的霸王条款是不是更多?你反抗过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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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没必要去精通法律. b0 a( v  T' y$ X" v. C9 z4 o
但至少应该懂些法律
3 ^$ ?! L9 f5 Z在现实生活中
' \2 h5 W1 z' ^) E* F: q" y如果没人敢说真话8 N4 A8 _0 y# c5 I# Q, l5 u
坚持真理- p! A5 P. Y! P2 g
我们就太麻木了
: ?5 n( H7 O2 k7 @$ P中国书协骗了大家多年了# p% k4 |5 g. i% b  d# y8 M
我们应该站起来了
+ i* X3 j9 j7 h' U$ I支持果儿em1 em1 em1 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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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1:09 发表
( F" p# C  b4 |# Y0 v  w0 W[quote]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1:03 发表 $ A* ~( n1 R4 [5 j( q* l4 U

! p3 P& p8 f7 J. ?这些年里,有多少人,在这样的活动中,交了作品,付了钱,结果两手空空,作品是作者无价的精神财富,不退稿的 ...
% P8 Y$ l8 W- f* q# \. k& {
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是一个公民负责任的表现,对于不合理、不合法的现象每个人都应该勇敢抵制,共同推动社会的进步。6 ]8 ]' Q) a: u+ Y! p7 f4 w
我虽然没有在你提到的手机等产品的维权方面有所作为,但我在房地产领域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开创了业主维权胜诉的先河,我的努力将造福于几个小区的几代人。4 I2 N' M1 b. I$ G8 ^7 I

3 C5 j/ u* j" o2 z$ f5 [: t% G[ 本帖最后由 果儿 于 2008-5-25 12: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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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质疑有理,大力支持!em2 e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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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1:32 发表 4 c  Z) k0 q" _( v
7 I; J8 R! p7 [& T( H6 @* B! k! x
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是一个公民负责任的表现,对于不合理、不合法的现象每个人都应该勇敢抵制,共同推动社会的进步。0 C- L# A3 @# {8 v
我虽然没有在你提到的手机等产品的维权方面有所作为,但我在房地产领域作出自己应有的 ...
/ v0 t" b8 n4 g3 z9 T
em13 em13 em13 em1 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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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em27 说不出是什么感觉,,,要是一个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质疑中国书协会有说服力。中国书法家协会没有律师和没有学法律的?其他人质疑:请亮你的律师资格,也能有说服力,,说中国书协没有公示,质疑的人公示自己来吗em4 em4 要做中国的凡高,就塌下心来,一心为艺术,不要为凡间事情左右,要心无杂念。 书法水平高,绘画水平高,要是中国美协和中国书协不认可,,可以把你的作品公示,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敢公示自己的作品吗,自己的作品厉害,还怕什么?要是人民都不认可你的作品,那只有经过历史的检验了em4 em4 em4 质疑的人要不是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或者不是律师,是书法爱好者来质疑中国书法家协会让人感觉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的味道, 别人感觉也不是滋味。中国书协和中国文联和中国宣传部是有紧密关系的(中国政协主席文联主席到中国书协调研讲话就是例证) 中国书协能够得到党和政府的支持,能够得到党和政府的支持还不能做书法的事情吗?中国书协和一般的所谓的民间社会团体一样吗?某人质疑中国书协:请把本人的基本情况公示以下,是不是就是真心为了中国书法的发展? 中国书协何人能够替代何团体能够替代来为中国书法普及,发展,交流等, 有吗? 感觉相当长的时间不可能有。中国书协就是一个有一定造诣的书法人士的一个大家庭:你要进入这个大家庭,就要合乎他的要求。进不来只能说明自己书法水平有限 ,自己努力就是了。自己水平高,不进入是自己的自由。各级书协都在民政部门登记了,这是起码常识,不然就是违法团体,国家早已取缔了。中国书协里边当代中国的书法精英都在里边。要是你说你是书法精英,请公示自己的作品,要使人民说你是精英,,你真的就是,要使人民说不行。。。。那就没有办法了。书法,美术是作品说话,其他的没有用。中国书协对书法的贡献任何其他团体和个人是没有办法比的。中国书协有可能有不如意的地方,不是也正在改进吗?中国的事情就是一步一个脚印的。法制社会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任何事情都有利弊,,要看看他的利大还是弊大,中国书协应该是利大于弊。我是一个书法爱好者,我是这样认为的,我不是律师也没有学过法律,对事不对人,谁也不要对号入座,你愿意坐,那时你的自由em4 em4 中国社会会越来越好的,书法事业也会越来越发展的,不是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好好练习书法才是硬道理,学点法律也是有用处的。自己没有见过,自己没有看见,就不存在吗?我们没有见过,没有看见的 东西多了。。。。见过的看到的不一定合法 ,没有看到的没有见过也不一定不合法。。。很简单呀em27 em27 em27 声明:现在是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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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9 忘记1 的帖子

1、我的作品在本论坛的专题展厅里,上面有我400多幅作品和众多网友的评语。
" {7 M: ]+ `' j# ~9 [7 B2、中国书协发出征稿启示时,应该将相关批准文件、法人证书、收费许可证、资金来源、获奖证书的样张、评审办法、收藏单位的名称和其他真实的信息同时向社会发布,让作者对该次活动有了充分了解以后,作出真实意思的表示,决定是否参加。
. d& }  B- S9 H" g! c! s3、任何有独立没事行为能力的人(公民、法人),都可以对征稿启示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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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果尔,用你的智慧和知识继续和他们辩论,你 是对的,我们支持你。我也想与它们争辩,可我的水平有限,常言道力微休负重,言轻莫劝人。为你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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