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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社辩论会】二月之辩:书法是“视觉艺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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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5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艺术中的一部分是视觉艺术!因为书法承载的东西太多了,我们不能片面的界定他!倘若要界定,我认为最为 ...
八风 发表于 2011-2-15 10:33

基本赞同。
同时想到一个问题。
如果说书法是了书写的艺术,
或者
我们再进一步定义可以如下:
书法是:以一套规范方法,用中国独有的笔墨在平面上书写汉字的艺术。
这个定义依然有不完善处,但姑且用之。
进一步仍可分析,
比如:
汉字空间构筑配西方的字母,古埃及的像形文字,美索不达米恶的契形文字有何原理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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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5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 吴建军


    不是狭隘与开放的问题,而是这样的说话可能会遮蔽书法的本质!使我们对书法的认识会越来越浮浅,越来越支离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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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5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2# 三耕庐


    对不同民族能用自己的语言简洁明晰的表达事物的本质,就是最先进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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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5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对书法的理解
倒是觉得其很开放,一点也不狭隘。
西方的理论是人类的文化的重要精华之一部分 ...
吴建军 发表于 2011-2-14 12:03


当然,在实际过程中,

阐释者由于社会、历史、学科发展阶段、个人心态(如民族情结、社会立场、利益点)等等方面原因,

而阅读者同样受个人心态、认识能力等诸多方面原因。

西方优秀理论的深入吸收依然存在诸多问题。但,无论如何不能因咽废食,这是应该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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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5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提醒里,提示版纳居士回复我的帖子,
且有部分文字,但点击察看,却没有,
点回复也显示为 未定义操作。
不知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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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5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吴建军


    不是狭隘与开放的问题,而是这样的说话可能会遮蔽书法的本质!使我们对书法的认识会 ...
版纳居士 发表于 2011-2-15 15:47

您的逻辑可能是这样的,
因为书法是东方的独有艺术,所以只能用东方的独有方法去认识,去把握。
引用了与东方思维不同应的西方理论来研究是不会成功的,只会导致肤浅。
况且西方的分析方法也会破坏书法创作中气等美学因素。
是吧?
但是我搞不清您为何说会导致肤浅与支离。

实际上,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
任何一种文化艺术形式的发展都离不开碰幢。
而且这是大势所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至于具体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具体问题,可以用具体的方法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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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5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三耕庐


    对不同民族能用自己的语言简洁明晰的表达事物的本质,就是最先进的表达!
版纳居士 发表于 2011-2-15 15:58



    不同民族在发展交往中,各自的语言是有社会相容性的。
    汉语中融入了很多的外来语,能说其不是汉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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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5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书法,用不着用洋人的话来解释!
书法就是文字的书写技巧。
中国书法就是中国汉字的书写技巧。
优秀 ...
版纳居士 发表于 2011-2-14 11:33



   在本讨论中不知您所说的“洋人的话”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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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6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王文英老师回复我的围脖时提示说:“
首先要弄清什么是视觉艺术,才能讨论得清。不知现在讨论得咋样了~~ ”
我赞同这是讨论所重点需要解决的地方。如果我们去背百度百乎的词条,就不具备讨论的可能性了。

我直接说,
其实,书法是不是视觉艺术,不用讨论,
如果缠着这个问题,基本上不会碰幢出美丽的火星出来。

与此相关问题是。
我的不准确的初步提问如下:
1.书法究竟可不可以从现代西方平面艺术的视觉的空间构成中吸收营养?
2.如果这样是否会被异族的艺术同化而使东方书法的美丽精视弱化或消失?
3.如果不借鉴这些因素,书法如何呼吸时代空气?
其实前二条讨论也不太有必要。
关键在于书法如何呼时代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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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6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吴建军 于 2011-2-16 09:06 编辑

一楼文中谈到:“孙晓云在《书法有法》一书中提出疑问,这是自这一观点盖棺定论以来第一个提出自己见解的人。”
我很喜欢孙氏的书法,他的《书法有法》也仔细拜读过,感觉很轻松休闲,适于做为枕边书一类。
不过好像在十五年以前还没有出版这书吧,俺那时就读过一些这样的见解。至于盖棺定论,吾也不知从何论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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