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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果儿

质疑中国书协六届新人展征稿启事中若干事项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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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书协每年要搞很多书法展览,收到的征稿大概有几十万件,这些作品的去向如何?就是卖废品收入也很可观,还有评审费、赞助费、地方政府的拨款是如何支配的,接受过审计吗?依法纳过税吗?大量征稿启事显失公平,存在大量虚假成分,缺乏法律依据,明显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谁来制约他们的违法行为。
; k+ D( p+ M) Y3 \他们不是企业法人,不归工商部门管理,工商的有关法律和规定不能制约他们;3 b/ i3 C" x" U1 o& `
他们是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没有在民政部登记,不归民政部管理,国务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不能制约他们;
6 F/ J( y! {! E) |+ v0 e' q他们不是政府部门,不实行首长负责制,不受行政监察等法律法规的约束,不是政府官员,也不用上报财产。6 B) ]3 h4 B* r# Z7 t8 E3 v/ s
他们没有进行税务登记,不用是一般纳税人,大量的钱财到手,税务部门管不了。) m; A5 S: E+ c0 E8 d9 j% R
他们只有权利,没有义务,许多法律法规对他们没有约束力。
: W% Z0 d1 F" h; G6 ]  m他们什么也不是,不是公民、不是法人、不是社会团体、不是行政机关、不是中国***领导的职能部门、他们接受的是中宣部的业务“指导”(不是领导)的社会团体。
7 t8 T) h1 Z" I; y3 q他们什么也不是?但他们又无所不能,搞培训、办展览、办杂志、拉赞助......,他们什么都可以拿评审费、参展者的作品、地方企业的礼品......,他们在艺术活动中把才能发挥到了极致:吃、喝、拿......甚至骗......
; S9 m9 G; V% }: T1 `* v
5 h- ]4 |+ Q3 g. K[ 本帖最后由 果儿 于 2008-5-29 16: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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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布衣版主,这个帖子延续到现在,问题已经集中在对书协性质、办展资质等等的定位上了。这个问题由新人展征稿启示引出,但实际已远远超出”启示“本身范围。- P: @# w* D% b* `1 X  c
. l% T) X& f) N: U0 S) B' D- ?3 b$ i
不管是不是如刘正成先生所言涉及解决社会团体体制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对所有关注、参与这个问题的人来讲,都是一个增强法律意识、学习法律法律知识以及相关社会知识的极好机会。4 @3 U( U0 ]: F+ _

, v8 N1 V: [& ^因此建议,能否将此话题单独拿出来另开专贴,以吸引更多的人、更多的不同声音参与进来。
8 u6 r4 i1 u' f" Z4 }
7 I4 ~+ v1 d# e& X$ M& \/ O% H1 j对于结果不必奢望过高,体制问题决不是简单到几个帖子、几句争论就可以解决。通过讨论,能引发些思考、学点知识足矣、足矣。: \" p8 b9 k& i5 R8 C

  p' q# d$ Q- |4 f- Q这里楼层太高,其中一些言语更与讨论无关。
) X* M% l$ V1 C9 j' w6 @3 x2 E% ]) F# r  Y( L/ [3 |% v
当否,请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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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阿拉木 于 2008-5-29 15:50 发表
- B! C& N$ e2 M6 y) f4 L/ `$ i/ Z- N布衣版主,这个帖子延续到现在,问题已经集中在对书协性质、办展资质等等的定位上了。这个问题由新人展征稿启示引出,但实际已远远超出”启示“本身范围。0 H5 [+ V8 A% z3 t! j4 i9 p

% Q0 ]0 R/ @, c不管是不是如刘正成先生所言涉及解决社会团体体制问 ...
' J, @" c2 s7 }+ @
最好作一个比较全面的总结,把有价值的内容整理出来,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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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9 15:28 发表 7 P  E- u9 A+ F& e) B
另外,我提出一点关于文艺类最高奖的认可问题。我不知道协会(学会)是否无权发奖,但至少大家都知道,美国奥斯卡是学会类奖,而电影人更钟情更认可的是这个奖,而不是美国政府的那个奖(有一个,但名称记不得了)。好比香港的金像奖和政府的金紫荆奖,中国的金鸡百花奖和华表奖这些。而搞书法的人,肯定更认可中国书协的全国奖,而不是文化部的群星奖。所以,有些事情不是简单的条条块块就可以说清的。[/quote]
+ P! @  [+ R) \+ i. \  c6 Q王堂兵的这段话,与刘正成的这段话“果儿从健全法治社会的角度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是改革原有的建国初期党政不分的统战体制,还是由政府从全社会的视野出发,大力从民间做起建设现代公民社会的文艺社团,从而依法委托操作国家意义的文艺活动?”好像有暗合的意思。  E- P7 _7 |4 u0 t# G; g# y2 B
- P9 m' k4 Y! s% P  R
但是,拿“美国奥斯卡是学会类奖”与“中国书协的全国奖”相较,我看是欠妥的。不仅从体制上,还是从艺术上,中国书协都代表不了,“依法委托操作国家意义的文艺活动”,更不用说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其评委资格的人选上及评审规范的制定上看,是不具备权威性,代表性,学术性等。其他的也就不用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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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阿拉木 于 2008-5-29 15:50 发表 2 K6 C( C! u: [, z) ?" U3 m5 M' ~
布衣版主,这个帖子延续到现在,问题已经集中在对书协性质、办展资质等等的定位上了。这个问题由新人展征稿启示引出,但实际已远远超出”启示“本身范围。; d1 B+ X% \9 V- e+ v6 O& x+ ~
2 e; H# O) w3 q& z) c$ x6 f1 @$ ^* t2 ^
不管是不是如刘正成先生所言涉及解决社会团体体制问 ...

( t! l" Q  w) O( e你的建议非常好!我完全同意,这要取得搂主与网站的同意,我表示支持!em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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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搂主的此主题贴是她的这个:+ \- k& j, G5 J9 J, ]  L
果儿视点——评说中国书协与国展(#32#43——#56继续评说...)+ ?, N/ j4 U& ?
地址 https://www.shufa.org/bbs/viewthread.php?tid=90948&fromuid=44767
' T. F  |+ h8 E; l3 v- y7 i* k9 g+ @" B帖子的延伸,许多问题,在这个帖子中都涉及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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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8-5-29 15:58 发表 0 g$ F. B8 i9 O6 {
[quote]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9 15:28 发表 & m, p" n2 c1 e4 d: q, [! Q- s" S9 u
另外,我提出一点关于文艺类最高奖的认可问题。我不知道协会(学会)是否无权发奖,但至少大家都知道,美国奥 ...

2 ?* u% V( ^6 b" Y: |) o奖励主要有:
7 d. m$ \! S2 Y( J1、政府根据法律法规对个人和单位作出的奖励,如对举报偷税漏税者、举报追捕逃犯的线索者等,文化部有代表政府对文艺工作者作出奖励的职能。
; m8 e5 f9 q9 h* K2、行业协会对本行业表现突出者的奖励,如商会、旅游协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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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9 15:45 发表
' h( ]% H% d  |; n1 o书协每年要搞很多书法展览,收到的征稿大概有几十万件,这些作品的去向如何?就是卖废品收入也很可观,还有评审费、赞助费、地方政府的拨款是如何支配的,接受过审计吗?依法纳过税吗?大量征稿启事显失公平,存在大量虚假成分,缺乏法律依据,明显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谁来制约他们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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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 d0 g) m( y) |他们不是企业法人,不归工商部门管理,工商的有关法律和规定不能制约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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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没有在民政部登记,不归民政部管理,国务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不能制约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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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u) G- f2 B( C2 z他们不是政府部门,不实行首长负责制,不受行政监察等法律法规的约束,不是政府官员,也不用上报财产。
4 H$ A; [# n) t" q8 v8 r. ^: M; n( n7 O' N3 M0 N" P
他们没有进行税务登记,不用是一般纳税人,大量的钱财到手,税务部门管不了。; d; d- K8 E2 V/ B5 u

) z1 J9 x- U! q1 k4 l+ g$ p4 b$ m他们只有权利,没有义务,许多法律法规对他们没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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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 G0 Q9 I他们什么也不是,不是公民、不是法人、不是社会团体、不是行政机关、不是中国***领导的职能部门、他们接受的是中宣部的业务“指导”(不是领导)的社会团体。
7 e: o' [5 v3 w4 S. i& f* R5 q5 i5 W3 A. d( I, G6 G/ l
他们什么也不是?但他们又无所不能,搞培训、办展览、办杂志、拉赞助......,- \+ A! F$ `2 b3 v! E7 U

! C* [8 `/ l0 `) \" j7 l- p# L他们什么都可以拿评审费、参展者的作品、地方企业的礼品......,
0 K3 R, a/ u9 p: n: r: l) ~; \ ) E, N5 [6 Q' L" x9 ~$ e% S2 S+ o
他们在艺术活动中把才能发挥到了极致:吃、喝、拿......甚至骗......

- d! e7 `: p) Rem1 深刻!犀利!!尖锐!!!em14
- s3 i* U2 r6 h8 p/ {8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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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有的展览体制已经严重阻碍了中国书法艺术的发展和传播,在一般人看来中国书协属于中宣部领导下的部门,是政府部门,他们到外地举办活动、游山玩水是下基层视察工作或关心人民疾苦、体验生活,几乎所有费用由地方政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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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入选书协举办的展览,可作为一个加入中国书协的条件之一,于是地方书协纷纷来和中国书协“联合举办”展览,统称“国展”。其实是在用书协会员的资格做交易。许多地方官员或政要、富商都有幸入选,成为书协会员,手迹的身价陡增,又是需要批条子接工程的、拉关系的就不用再用现金、名烟、名酒的方式“结算”,只要问官员“卖字”就可以,使一些官员的收入从非法变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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