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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果儿

质疑中国书协六届新人展征稿启事中若干事项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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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文联或书协不是任何时候都具有行政职能的,只有在得到行政部门的授权下才能行使这个职能,但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授权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该项职能。
. P6 j& V- d6 X. T
' S* g% I: H* |0 m8 M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一个手术医生只有在患者确实患了需要开刀的疾病,并且得到病人和家属的同意才能为患者实施手术,才可以去给人开膛剖腹。如果离开离开了这个前提,而去剖别人的肚子,那就是故意伤害或谋杀,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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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12 发表
# [2 I- i4 V3 t9 v一些民间组织的展览只能以自己的名义搞,现在大报小报五花八门的征稿启事很多,中国文联或书协也是一个社会团体,可以自己的名义搞活动,但只能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不能以国家的名义搞什么“国展”、用“国 ...
* M* q/ Z6 S! J8 y6 l
国家级协会搞的展览,不是国展是什么呢?再说也没有以国家的名义搞啊。1 d9 ]8 D" E7 G3 N; }  V
相反宣传部门和文化部门来组织可以,主办则更容易失去真正艺术需要的纯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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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16 发表
0 n$ |7 V3 [6 `7 W  f
/ P8 L0 ?& Z5 h$ e( F7 R7 n我当然知道文联是社会团体,而且有行政级别,却是官方给人事指标,给工资,和妇联、团委等一样。& d# I) q6 ]2 Z0 ]$ I
而艺术团体却是纯民间的,没工资的。但要成立并开展活动,却是要到民政部门注册的,这就有了法人。

4 X/ ^0 h8 w2 z' L0 X5 I# c
4 `  V" X" Y! b& W+ S2 B% h, K中国文联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团体相比主要有两个特殊之处:
8 {( u8 N" d, `. U6 [1、中国文联是中央宣传部、民政部授权委托的对其他文艺类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的社会团体。
7 @$ E8 j; H, s4 T' q. E该特殊性只能说明中国文联具有《条例》中规定的,关于业务主管单位的对其他社会团体在权限。
! ?* F3 F- F, J5 z  Y* B2、是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
2 T# p% d* x" Y% C( y该特殊性只能说明中国文联可以不受《条例》中关于登记条款的约束,但它还是社会团体,其他条款对文联仍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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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19 发表 : S" O" _4 f& X# b; t2 S" B! P; D
中国文联或书协不是任何时候都具有行政职能的,只有在得到行政部门的授权下才能行使这个职能,但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授权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该项职能。
% P2 A$ }, q$ d1 K
" L* ^1 D6 i7 ]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一个手术医生只有在患者确 ...

. n8 `4 S/ A% h1 e) g呵呵,果儿真是理想的可爱。$ m; [7 m3 H. z& u1 Q- [- y
如果在紧急情况下,病人家属不在,不动刀病人就会死,您说医生还会教条地等待签字吗?(笑笑,当然这个反问与说中国书协有无权主办书法展览无关)' W; ?& Z- c! l+ E5 y2 t0 b
我想你并没有认真看过中国书协章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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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24 发表 ! Y( @4 c  }$ G+ w4 v7 y! B: }

( T0 o  |9 c" S6 I
9 z( B5 B5 P' Z( ]% H4 F! T中国文联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团体相比主要有两个特殊之处:
" ^* c" g9 k) T: i1、中国文联是中央宣传部、民政部授权委托的对其他文艺类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的社会团体。& E6 e+ j4 k  a* ^
该特殊性只能说明中国文联具有《条例 ...

5 l) o* ?0 Q( S- ]# f: m; o7 a对啊。
1 g/ z) F( f! \中国文联是对文艺类团体进行业务指导,其实并不能直接管理。
$ f" a. n# f! f9 m* Y那么,中国书协开展书法类的比赛、展览等相关活动,才是真正合格的。不开展才不正常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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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27 发表
+ h0 f7 o& \% R, s  T/ l9 Q: i$ u+ i+ \# l0 t  \
呵呵,果儿真是理想的可爱。3 a3 `; b, d7 J/ u" n( l
如果在紧急情况下,病人家属不在,不动刀病人就会死,您说医生还会教条地等待签字吗?(笑笑,当然这个反问与说中国书协有无权主办书法展览无关)
& h( [& ?5 d5 G. z- {6 K/ G, O1 y我想你并没有认真看过中国书协 ...

! z' q  I& K6 k6 T) X) Y6 e那要当事人确实有病,并且处于紧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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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34 发表 ! P! a" k8 O, {4 B, ?9 P+ Y* s( _
3 I. G8 y+ b; W4 k1 B- _+ X' d' A3 X
那要当事人确实有病,并且处于紧急情况。
3 J+ \% |5 \8 X$ U- J
如果您认为中国书协没有法人资格不能主办展览,那么建议您不要再质问了,因为这是简单的常识(中国书协并不是现在才成立的)。7 \" B( Z2 u* {4 J
如果在征稿启事中有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我觉得,提建议、意见都是可以的。但上到这样的程度,则了无意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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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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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41 发表 * Z- L7 d) ]3 X  K( n: Q$ D, ~

# l% p# ^* F6 _如果您认为中国书协没有法人资格不能主办展览,那么建议您不要再质问了,因为这是简单的常识(中国书协并不是现在才成立的)。: [& k5 L% q9 i2 {
如果在征稿启事中有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我觉得,提建议、意见都是可以的。但 ...
& C4 ~9 b3 G9 k8 e+ g+ |
     支持!这么些年中国书协亦不是这样过来的吗?每一次的比赛以及活动,都是很有一些成效的,这我们广大的书人都是看在眼里的,现在如果又来质疑的话,那就有点鸡蛋里挑骨头了啊!呵~~~~~~~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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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33 发表
9 F  w; h2 e# H# F4 P  B: J- a- e" ?8 q6 C
对啊。
3 V/ c4 y  U* T中国文联是对文艺类团体进行业务指导,其实并不能直接管理。# h/ u2 c: z" ?$ ?, ^+ H, l
那么,中国书协开展书法类的比赛、展览等相关活动,才是真正合格的。不开展才不正常哦。

, S! x: P1 e" c; e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中国书协的性质。. s$ }2 n  b9 C" e
1、属于中国文联的团体会员,没有法人地位,中国书协应该称为:中国文联书法家协会。中国根本就不存在“中国书法家协会”。3 j0 r' d0 r$ W/ M' e
那么,书协就不能用“中国”二字,也没有自己的章程,应该以中国文联的名义在文联的章程内开展活动。
# g& E: D+ q; K* G2 Y2、中国书协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已经根据国务院条例规定进行了社会团体的登记,那么,它就是一个和中国文联有着同等法律地位的社会团体。& w5 R) b9 i1 q0 {
3、中国书法家协会没有依法进行社会团体登记,没有法人地位,没有经过中国文联的批准开展活动,并且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那么该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都是违法的。中国书协以征稿的名义收取公民的作品和展评费的行为违法。, f2 R& c. C4 \& r

' x3 Z! P0 C6 `[ 本帖最后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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