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云01
发表于 2007-6-9 23:37
批判官本位我赞成,可能因张海是从河南出去的说河南是书法大省触动了某些人的神经,但河南书法大省的地位是不容置疑的,这样的讨论也是无聊的。
小刀破
发表于 2007-6-9 23:44
最近一期的《书法》杂志刊载了一篇文章,批判国人喜好用“天下第一”,“最”等等排座次的误区,张主席的“书法大省”之提法,和“天下第一”是一样的无任何实际意义的措辞。
丁剑
发表于 2007-6-9 23:59
连续两天晚上都参加《牡丹亭》的演出,见到了鞠萍姐姐,她给我的感觉很亲切!仿佛又回到了80年代,搬着凳子守着黑白电视机等着看《七巧板》,那时的心地是多么的单纯和美好!……我请鞠萍姐姐为书法网题词,她提了“字如其人”四个字,令我感慨,一个书法界以外的人都记得这句话,书法界却有很多人忘记了或不屑于这句话了。用牡丹亭中杜丽娘的一句台词可以形容我的心情:真伤感人也!
字如其人推而广之,即“文如其人”,那么这两天的有关于我这篇文章所引来的种种争端,让我始料未及,甚至让我陷入一种“罪魁祸首”的自责之中,我到底该不该发表这篇文章呢?套用青凯的话:我惹了谁?我有错吗?……,我不想过多是指责别人,但我自己必须首先反省!
唯一让我值得欣慰的是,对于我这篇文章的回应,我刚刚看到一位叫灵芝的新网友(因为他是刚注册的)他对我这篇文章的反驳,让我高兴,我认为这是目前真正意义上对我文章的反驳,我也很愿意与这位灵芝网友讨论并向他请教。我将认真学习他的回复,由于天色已晚,有些劳累,待适时整理一下思绪,我将向这位灵芝网友作出回应,向他请教,真诚地谢谢这位灵芝网友!
丁剑 顿首
[ 本帖最后由 丁剑 于 2007-6-10 00:03 编辑 ]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6-10 19:11
丁剑先生,你没有错,公道自在人心。
因为删帖,我也不想再参与这次的讨论。
有人逼着我说话,我就礼尚往来的跟了几个帖,并无吵骂,只是申辩。
对我有意见可以提,但用这种发难的“攻击”方式,带有侮辱人格的语言,我是不能接受或置之不理的。因为都有独立的人格,谁也不比谁矮一头,都是自由身......
具体也不想再解释什么了。你也不用解释什么了。事情已经过去,大家都好自为之吧。
我还有其他的许多事要抓紧做,em13 谢谢你和大家的关心!
黔墨
发表于 2007-6-10 22:27
建议涉及“书法大省”的争论就此打注。朝好的方向看,向好同志的学习!团结起来。并抓紧时间,多读书,努力创作,多出精品!祝大家在书法事业上有更大的精彩!
柳青凯
发表于 2007-6-11 00:08
原帖由 丁剑 于 2007-6-9 23:59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连续两天晚上都参加《牡丹亭》的演出,见到了鞠萍姐姐,她给我的感觉很亲切!仿佛又回到了80年代,搬着凳子守着黑白电视机等着看《七巧板》,那时的心地是多么的单纯和美好!……我请鞠萍姐姐为书法网题词,她提 ...
整个辩论过程中,我的丁兄表现的非常聪明!
但我对兄的回避很不理解。
那么多人维护你,附合你,其实是害人的。
dou_客龙
发表于 2007-6-11 00:57
原帖由 柳青凯 于 2007-6-11 00:08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整个辩论过程中,我的丁兄表现的非常聪明!
但我对兄的回避很不理解。
那么多人维护你,附合你,其实是害人的。
请不要自我孤立!不认同对方观点,不等于反对对方,攻击对方!如是,认同对方,也不等于是帮对方或害对方!如果,那么多人在害丁剑;(如您推断)其不是等于,是那么多人在帮您吗?!还是要为您的勇气和***鼓掌!!!em1 em1 em13对这场辩论的结果!---真理可能在少数人手里!!!em13
柳青凯
发表于 2007-6-11 01:11
客龙先生说的对!我的意思表达的不准确。
丁剑
发表于 2007-6-11 10:12
丁先生用疑问标题,说明了对河南是书法大省的怀疑。但在结论中有对河南是书法大省表示否定。这里就存在着冲突。不过这并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丁先生否定了张海的官本位评判立场,转而以一种文化的传承和来框定,有理论价值。
关于标题,我觉得并不冲突,并不是疑问而是反问。即我是在看了张海先生的发言之后对他的反驳。所以不冲突。
不过,在下也对贵文的观点或结论不敢苟同。
一、河南在当今属于政治界域概念,在河南这片沃土上,成就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最古老成体系的文字——甲骨文就产生在河南。这就是中华文化的滥觞。而书法又是文化核心的核心,怎么能够说河南不是书法大省呢?您这里谈到了资源问题,这只能说明河南是书法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域如果仅以此来确定是否是”“书法大省”,那有的地域可能永远不是书法大省了,。还有按照这样的逻辑,那陕西、甘肃、都应该是了。
二、当代在河南有影响的书法家,有很多都在全国有很大影响。当然,我本人并不是站在官本位的立场来衡量的。可以说,河南的整体势力在全国还是比较强大的。而您否认河南的这一事实存在来贬低河南的整体实力,不会有什么说服力。
“整体势力”并不等于实力。我的观点是必须出现能波及全国,足以影响全国的书家。即你必须就超前的艺术判断,必须有能够写进历史的书家,人多势众是一种潜力,但只能是一种潜力。
三、关于流行书风。您认为产生于京华,实在不敢苟同。流行书风是什么?流行书风是一种历史性的书法存在。就当代而言,应该是主流的书法风气。而王墉之不过把它拿出来搞了两个流行书风展览而已。怎能说流行书风就产生于北京呢?
对于”流行书风“的理解,您的定义和我是不一样的,您是从字面意义去理解的,按您的说法,流行书风就毫无实际意义了,因为它可能就是一个很虚的说词,每个时代都有所谓的哪个时代的流行书风了,但这种说法有什么意义呢?
我所理解的流行书风实际上指的是一个流派,有明确的领袖人物,有实际的影响力,拥有了实际的追随者,产生了实际的代表作品。并且具有很成熟的美学特征和风格。又比如学院派,如果仅从字面意义理解和实际的学院派是完全两个概念。现实的学院派是有始作俑者的理论学说而引导并创立的一种观念形式。
四、关于中原书风。我想应该是一种历史性的书法存在形态,在当今也是,冯印强先生的一篇《显性区域文化与隐性地域书风》对此进行了专门的论述。我把它转帖给您,然后对此再向您请教。而您否定中原书风,其实就等于否定地域书风的存在,能为人接受吗?
关于您的这个疑问,我在回复柳青凯先生十做了一些回复:关于“中原书风”,我以为如果作为地域艺术指称并无不可,就好像上海说“海上书风”、还有如“陇上书风”、“三晋书风”、“圳上风”等。但如果是上升到学术,即是表明一种流派,一种确实存在的书法现象和风气,但“中原书风”不是,冯印强先生是我很敬重的朋友,他的那篇文章我拜读过,但冯先生是从地域文化上对近于隐性的地域书风的确认,我非常同意他的这种观点,但和我讲的不是一回事。我所谈或强调的是“中原书风”是否是一种流派,就像美术史的“新安画派”“浙派”、“海派”,它们不仅是地域艺术的指称,更是一个流派。这才有实际的意义。而“中原书风”目前还不具备这样的意义,我在回复柳青凯时举了一个例子:即你可以轻而易举地说出一个不在北京的但属于流行书风风格的书家的名字,但你无法举出一个河南以外的属于“中原书风”风格的书家,这说明什么?说明“中原书风”仍停留在是一种地域艺术指称的层面上,而不是一个流派。这是问题的关键。
关于河南是不是书法大省,其实并不是很重要或很需要解决的问题,当然如果从荣誉或政治的方面来判断那就是另外的一回事了。
我的文章被很多人曲解,我其实只是就张海先生的说法提出了不同意见,并阐述了我的理解。并不想涉及其他,但可惜很多人都太义气用事,这就违背了我的初衷。这也很无奈!
dou_客龙
发表于 2007-6-11 13:57
原帖由 丁剑 于 2007-6-11 10:12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关于标题,我觉得并不冲突,并不是疑问而是反问。即我是在看了张海先生的发言之后对他的反驳。所以不冲突。
您这里谈到了资源问题,这只能说明河南是书法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域如果仅以此来确定是否是”“书法大 ...
再补充一点:学术上,权威的说法;文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和!在推断某是文化大国或某是文化大省,都要考虑以上综合因素!但仅从艺术角度----文化的一个方面----推出,某是艺术大省!----是违背了,关于"文化的概念"!!!普遍的说法-----或为;文化产业大国或文化产业大省!------或某某艺术产业大省!!!
[ 本帖最后由 dou_客龙 于 2007-6-11 14:0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