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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社辩论会】十月之辩:书法艺术应该“独乐乐”还是“众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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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7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期辩论会是非常有看头的
直击书法的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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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7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大众只会喜欢俗的东西.外行总是只有看热闹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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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7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闽傅宏志 于 2009-10-7 18:35 发表
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大众只会喜欢俗的东西.外行总是只有看热闹的份.

先生洞察深刻。
不過我覺得可以做一下分析,真理可以分爲二種:
一,學術,知識的真理。這永遠掌握在少數人手裏。
  真正的學術研究,火箭上天,飛船入太空,不能指望大衆做。
二,世俗的真理,這卻掌握在多數人手裏。
  衆口可以鑠金,人言可畏,其實,人觀念的力量也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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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8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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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8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娱己娱人而已,何须辩论?恐怕永远也辩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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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8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子夜飞箫 于 2009-10-8 12:58 发表
娱己娱人而已,何须辩论?恐怕永远也辩不明白……


請問,您學書法就學明白了麽?這倒不是說您水平低,就算王羲之也不會自己說學明白了吧。
那麽,爲什麽這麽多人還在學呢,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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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9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子夜飞箫 于 2009-10-8 12:58 发表
娱己娱人而已,何须辩论?恐怕永远也辩不明白……


我对你的看法也是非常的不理解
吴兄讲的很好
娱己?
怎么娱乐自己了?
辩论本来就是一场事实争论
如果书法史上的问题
都很清晰
那么为什么还要“兰亭论辩”呢?
你是不是认为“兰亭论辩”也是娱己娱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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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9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都希望有一些知己,学书法的也不例外
都有一定的圈子,这些圈子有大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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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4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投票
这个选择本身就具有狭隘的局限

古人云:廉者独善其身,达者兼济天下。

好的标准不止是适合自己,而应该是放之天下而皆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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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1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小众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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