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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分段贯释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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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贴子最后由清凉界主人在 2005/05/27 01:27pm 第 1 次编辑]
金刚经凡六译,而世之读颂者,每奉秦译,盖喜其文之简净易读也。以故文人注释,多至数十家,类皆释文而疏于述义,般若宗旨远矣!夫般若者,心华妙谛,无实无虚,密密深深,千圣不识,岂一家之私言可尽其奥哉。
金刚经经三十二分者,梁昭明太子之所作也,苦心分判,以利后学,弘法之功,有足多者。惜西天后来之各家论注,如弥勒八十章偈,无著天亲二论,古人有未及见者,加以经义深邃,世尊不待空生启请,先已应机启发。有为因地修持而言者,有为果地决定而说者,前后文同而义异,学者于无住降心离相成佛诸法,反茫然无下手处矣。然以如是难读之经,人尚手执一篇,百读不厌者,则我震旦人独具之般若因缘也,岂偶然哉。
吾师王骧陆居士主讲于印心精舍已五年矣,以梁注三十二分有未尽焉,乃参无著大士意,重判之为二十分,附以小分,名曰分段贯释。上述其分段之义,下注以贯释之理,使读者了然于全经之旨:何者为经中主要纲领?何者为初修人降心法要?又何者为初地证道发大身时之意境?以及最后为已证得者,如何决定?分分开示,段段详释,尤恐学人之不易醒目也。复冠之以总说,附之以简表,更提经内文句以启其参,末附释字一门以便初学,而补他书之所不及,是总说焉,分义焉,注释焉,参句焉,列表焉,以及释字焉,综为六门。是一经而反复六次讲解矣,后再接解心经,亦分段释义,计分为七分,两经汇释,文约义深,都为八万余言,所以嘉惠后学者至矣。
师于分段之次,尝思有以回向昭明太子者。丁丑春脱稿时,忽有浙江湖州属乌镇张氏讲经之请,乌镇为梁太子注经之地,有太子与沈尚书读书遗址,师即于其处说法,各镇来会者数百人,成立佛会,乌镇之有法会自此始。又即张云伯夫人慧光居士之力。然则梁太子未竟之志,得师为之圆成,因缘之巧,又非偶然也。戊寅秋,盂兰胜会时,天津印心精舍第二次道场开始,谋所以荐度十方死国难者,巢君章甫宽甫恭甫奉其先人九余居士遗命,嘱印此经,各方纷纷赞助,铨以先大夫怡亭公与先慈蒋太夫人百龄冥寿,幸附于功德之末,爰发心印行千册,并留底版,冀垂永久。又师在乌镇绍兴等地所开示法要,有《学佛最初决定》一书,为初学正因地者,文极重要,谨再版附于后。
呜呼!佛法衰微久矣。五百年必有王者兴,自民国十七年,大愚师祖开山而后,佛道重光,各宗融会,使骧陆师之分化而弘扬,则小子等终不识般若为何事,成佛为何义,如人入暗,则无所见,此岂区区一人之私幸哉!虽然,经自经,师自师,生死事大,惟在自决,先师有言:从门入者,不是家珍,须自己胸中流出,方有少分相应。愿世之读是经者,以筏为喻,不取法相,仍从自觉下手,庶不负先觉之慈悲也矣。
戊寅秋古梁溪弟子涵普祝铨谨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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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分段贯释及全文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经义总说
金刚般若经者,佛说般若以金刚为喻者也,般若有坚、利、明三德。坚者为体,利者为用,明者为相,三德本一,体用非二。以金刚无物可破故坚,以金刚无物不破故利,以内外光明莹彻故明,以同具三德,故名般若。虽然,体无形相,非用不显;性无状貌,非心不明;起用正以达体,明心方可见性。般若经者,依用表体,因心见性之妙法也。全经之旨,在表生佛同具之德性,如是而显,所谓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也。不独三世诸佛菩萨之般若为金刚,乃众生之般若,亦属金刚,何可轻人,何可自弃!顾般若人人同具而人人不知,世人仅知行住坐卧见闻觉知为八种动相,不知此动相,正显般若之体,由动相以见实相,恒常不变如金刚,故以为名。若复有人,问般若是如何相貌,则惟曰即今问我者是,答汝者是,汝眉动目瞬者是,舍此又将何以表金刚般若无相之体耶?世尊欲启大众般若之机,特表金刚般若之用,在著衣持钵,入城乞食,至敷座而坐一段。言此即六波罗蜜之行相,亦即般若之妙用。眼前一切动作有相之用,正以反显眼前一切般若无相之体,是不可以耳闻,不可以目见,不可以智知,不可以识识,但可以慧照,可以妙观,可以心悟,可以领会,曰如是悟会,悟会如是而已。此世尊不开口之说法,如是般若放光,独空生一人悟会,应机缘起,出座请问,特地开口启请曰:如来大慈,固无处不护念诸菩萨也,希有哉此妙相也,然众生盲昧,未明所以,究应如何言住而降心成佛耶?世尊则告之曰:如汝所说,所言降心成佛者,正余所表如是之动作也,汝亦只如是住如是降伏可耳。此时空生,心已灵悟,故曰:唯然,谨觉见矣。惟不舍大众,愿乐欲闻,是求世尊再表于语言,录于文字,流布后世,以成就如是功德庄严也。
金刚般若经者,由贤入圣,由菩萨入佛位,依般若波罗蜜而成无上菩提之大法者也。故开口即曰诸菩萨摩诃萨,原非指乐小法之贤位而言,彼不敢承当荷担而信入也,以尚未具此福德也,盖心不具足广大,不足以语此。菩萨成佛,应具资粮,众生者,菩萨成佛之资粮也。但内外众生之所以难度,只缘四相遮障,欲破四相,但大其心,心同虚空,自无系执,此名得度。若有能度之我,是立我相;有所度之众,是立人相;能所对立,是为众生;此见难除,有如寿命,故曰寿者,总成烦恼。是以不住法,不住相,其福德性亦不可思议,此即菩萨成佛法,并无别法,但应如我所教而住可矣!此世尊开口说法竟,为全经纲领,下再铺陈其义,无著菩萨判为资粮分者是也。
大众闻佛所说,虽明其义,尚无入手办法,乃首先点明法身分,言成佛之物,是在法身,故以证法身为主。法身有三:一者言说法身,二者智相法身,三者福德法身,总由此经所出。经非文字之经,但亦不离文字;经非佛说之经,但又不离佛说。此经者,正汝自性,即成佛之物,心地根本,此为第一。惟赖法以显功用,但诸法空相,不可说,不可取,非法非非法,为渡江暂用之筏,应取舍自在,不可执著,其法门则分九大段以表之。
一曰毋骄慢分,言自修功夫,最难破者法见耳。若汝亲证至四果罗汉而成道,倘以为我能成道,或曰有道可成,此即不名阿罗汉矣,即我如来自己,昔在燃灯佛所,于法亦实无所得,心地必如此清净,方入无诤三昧也。
二曰净佛土分,言自性庄严,非同有相,菩萨应如是清净,不住色,不住声香味触法。本无所住,而具妙用。必如是乃成大身,为无上净土庄严也。
三曰尊正教分,言此经义,惟佛所说,随说少分,已可成就最上第一希有,处处是佛,在在是法,但假名曰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而已。以是名字,汝当奉持,故非外道散论可比,然又不可执取为如来有法可说也。通达此义,是尊正教,一切天人,皆应供养矣。
四曰供养给事分,言众生之所以报佛恩者,不在有形之供养,而在自度成佛,但能不取于相,即是成佛报恩。是以微尘世界,都不执取,即佛之三十二相,亦等于微尘世界之幻来幻去,如是圆观,名大供养。
五曰精进分,学未至佛,其学未止,尚当精进,精进至见实相,始成就第一希有功德,然执以为第一希有之法,则又惊怖畏起,终未离相,不名清净。故曰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是大精进。
六曰住忍苦分,言精进深入,必经苦行,而苦行非毁身灭智为苦,菩萨以具足智慧为忍苦,离一切相,以发无上菩提之心。世尊自以往昔苦行为言,谓如立我相,即起嗔恨,心动即名割截,以心住于法,即不能生于菩提也。必心无所住,不问环境顺逆如何,一切都无所谓,是名忍苦,非同世之以压迫为忍辱,无智慧以解者也。
七曰离寂静分,此言行者未学以前,往往执有,即学以后,又复偏空,喜于寂静,非中道也,当远离之。此七八九三分,皆言菩萨之渐入如来境界者,尤为重要。第一关键,在圆其义,不可执实,亦不可执虚,无实无虚,是第一圆义。世尊恐闻者偏于寂灭,遂曰是真语者实语者,但又不可执实,故复曰此法无实无虚,总以无住为宗,心无所住,自得光明,无所不照,此义其实深邃。如来为最上乘者说,非乐小法者可知,彼必生惊怖也,不知在在处处,若有此经,此为最胜。即少分如四句偈,尚不可以三千七宝比,不可以恒沙大千七宝比,不可以恒沙生命布施比;并不可以每日三时,恒沙生命,经无量劫以布施比,直言无可比拟;甚至世尊自己在燃灯佛前,得值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悉皆供养承事,尚不及其千万分之一;可知此经义之不可思议,而一因一果,各有先后,亦不可思议也。要惟信心不逆者,方不惊怖,方可荷担如来无上菩提,方得成就无量无边功德,是人则为如来,言与如来不二也。此惟佛与佛,乃能证知之耳,凡此功德,皆在通达无实无虚之义以后,不可具说也,若具说者,未见性之人,必狂乱狐疑不信也。
八曰离喜动分,此已证于道,不无所喜,喜则心动,又安得名菩提耶!是在根上截断,不必更言喜动,并喜动之物,亦无法可说。须菩提,实无有法发阿耨菩提心者,此者字,正如画龙点睛,通体灵活,呼应第二分请问之意,归结到不可得,遑论无住不住耶。
九曰诸法如义分,此总言法不可取,法亦不可废也。世尊自以在燃灯佛所,得授记一事为言,谓其实耶,则无法可得;谓非实耶,则授记实有其事;惟以无实无虚而如其义,方无偏执。即体即用,非空非有,不教之教,乃达如如。此诸法如义之本相,亦如本来之妙用也,以佛之授记事,如是庄严重大,尚复是幻,况世间一切业耶!佛说至此,修行法门,至矣备矣,计共九段,乃为未证道前功用地说,能妙用之者,即开般若,若舍般若而欲证菩提成佛见实相得道者,无有是处。
“须菩提,譬如人身长大”,世尊为会众初证道显法身者而说,故下即无言,非无言也,在灵悟此意境而已,此时须菩提已都领会,遂曰大身,即非大身,言大身亦不可得,但具假名耳。世尊曰然,菩萨亦如是,菩萨亦假名也,是故佛说一切法,无我人众生寿者,此总括前文,与资粮分相应,为一总结束。
自此以下世尊再为大众究竟决定而言,凡已证道后,必如是方为究竟,计共四段:
一曰净土究竟分,言菩萨以通达无我无法者为真净土,以下皆指称菩萨,为入菩萨位者说。
二曰佛知见究竟分,佛知见者,通于心也,通心不可得,即是佛眼,然佛不异众生,非无肉眼也,不异外道,非无天眼也,且具足慧眼法眼,乃成佛眼,非四眼外,另有佛眼也。佛以心通人故,恒沙世界,一切众生,亦无不心通一体,此所以正法眼藏为究竟也。
三曰色相究竟分,言具足色身与具足诸相,都属假名,以不取不舍,方为究竟。
四曰说法究竟分,言说法者,不可执取有所说也。以执则与觉义相违,故曰谤佛。然若执取无所说,则世尊般若放光一分,岂不是说,故虽无法可说,却有说法之名,如是土净而不执于净,知见而不执于见,色相而不执于相非相,说法而不执于说非说,无往而不通于无实无虚之义,是真如义之究竟者也。
心具足分者,世尊说法初竟,仍引大众,归入心地,曰必如是方为具足,世尊诲人不倦,反复详告,无非坚其信心而已。约分五小段:
甲曰正信。正者具足也,究竟而论,应信一切众生皆成佛,如《圆觉经》所言者是。
乙曰正觉。言善巧取法,非空非有,虽已成就无上菩提,仍不取有少法可得,是为正觉。
丙曰正度。言虽度无量众生,证知佛与众生都非实有,方名大利法也。
丁曰正相。言不可取相以观如来,致与转轮圣王无别,但亦不取断灭,谓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无上菩提也。此惟证入无生法忍者,方不为法所缚。
戊曰正行。言一切动作等等,幻来幻去,正如微尘世界之一散一合,假名为一合相而已。此段正合如来入城乞食一段,如是心能平等,慈视众生,法无高下之分,度无能所之见,相无执取与断灭之念,行亦不著微尘世界之分合,岂非正之至而具足之极乎!
佛说至此,无可再说矣,遂总结全文,谓空生曰:我今说法,若有人执以为我有四见,是人解我所说义否?空生云不也,是人不解世尊之意。何以故?世尊说法,实非得已,今说四见,实非四见,是名四见,佛故印可之曰:然。发无上菩提心者,于一切法,应如是知见信解可耳。若复执取于知见信解等,则又生法相矣,此直应前文但应如所教住,点明如是两字。世尊为人演说者,以化身而不住涅槃,演说而不取诸相,故曰如如,以能如如,故可不动。虽然,能如是者,仍从有为下手,转俗谛为佛谛,化有为于无为,终不废妙观之用。然则全经之旨,世尊以般若妙用教人,由用显体,依法成道,见相知实相,明心则见性,得如是无上甚深微妙之法。若生惊怖疑畏者,不足与言般若也,虽多读多闻何益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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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分段贯释及全文
金刚经心咒
南无盆嘎滑的,真嘎钵拉米大约,嗡,乃恩的达,爱力血,
Narmobenkiarvat-i Tsunkiarplamedarya Oun Nentitag Erish
爱力血,米力血,米力血,瓶那盈,瓶那盈,南无盆嘎滑的,
Erish Merish Merish Binnaryin Binnaryin Narmobenkiarvat-i
者登呣勺的,爱力的,爱力的,米力的,米力的,虚力的,虚力的,
Tsaitenmtsiti Eriti Eriti Meriti Meriti Shriti Shriti
乌虚热,乌虚热,步又也,步又也,娑哈。
Wushjae Wushjae Boyuya Boyuya Soha
读金刚经一遍后,持此咒一遍。其功德等于读过九亿万遍,以证得性空,即同无量,惟必请师父亲授,方可持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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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分段
分次 分义 段次
1 般若放光分 此世尊放般若无相之光,乃不开口之教授六波罗蜜之行相,用以引起问法之机。 以上两分为第一段,是言缘起。
2 应机缘起分 此分表空生见敷演金刚般若之时机已至,赞叹世尊乞食一段妙用,甚为希有,应机启请而问降心之法。
3 资粮分 此世尊开口之说法竟,言修心舍此别无他法,用明宗旨。 以上一分为第二段,是言总持。
4 明法身分 此一分言成佛得总持者,只此一物,先显法身,然后入道。 以上一分为第三段,是言根本。
5 毋骄慢分
6 净佛土分
7 尊正教分
8 供养给事分
9 精进分
10 住忍苦分
11 离寂静分
12 离喜动分
13 诸法如义分 修证前之过程与功用,一一照此法办,必可证道。 以上九分为第四段,是言办法。
14 入证道分 此分为初证入道显大身时,非可言说者而说。 以上一分为第五段,言初发明道。
15 净土究竟分
16 佛知见究竟分
17 色相究竟分
18 说法究竟分 此分言净其体为究竟。
此分言净其见为究竟。
此分言净其相为究竟。
此分言净其用为究竟。 以上四分为第六段,言究竟地。
19 心具足分
甲 正信
乙 正觉
丙 正度
丁 正相
戊 正行 此一分分小分,总言必如是心具足,方为最究竟。 以上一大分,五小分,为第七段,言心之究竟。
20 应如是决定分 此一分为全经之总结。 以上一分为第八段,言大乘了义之决定。
前后共二十分,五小分,计为八段,全经妙旨尽于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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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分段贯释
圣凡不二,但有迷觉,觉于因地者为圣,觉于果地者为凡,更有果地受苦,累世不觉者矣。此无他,不明自家金刚宝藏,所谓终日圆觉而不明圆觉者是也。佛不出世,我其永远沉沦焉矣,可惧哉!今者尘世滔滔,人心幻变,心逐外境,自居于奴,遂迷声色,迷货利,迷武力,迷邪说,一切皆迷信,而以我是为众迷之根,佛欲人类自觉,要人根本打破自己之迷信,人乃反以迷信目之,宁非怪事。经者,佛与诸大弟子说众生迷悟之根源,阿难等结为典籍者也。后人依据以考证自己之心地,如何而出凡入圣,如何而超登觉岸,其理至显,其义至密,其用至妙。故依据文字语言以形示者曰显,般若印证心地而神悟者曰密。金刚经为一切凡圣悟心之门,了悟无明妄心,即是妙慧真心,二心同体,故曰悟心。三界以心为主,心名为地,能印心者,究竟解脱,故又名一切凡夫入如来地顿悟法门。惟经义深邃,倘不解如来所说义,则心地莫由证入,此读诵讲解之不可忽也。震旦人具有大乘根性,于此经最有缘,独苦不解其义,讲者每多依文解字,此是释字,非属解义,闻者复杂参我见,附会邪说,于心地法门,远之又远。至内地修持之女众,或比丘尼,则并此文字解亦不获闻焉,慧命所关,实为至重。夫甚深难信之法,惟信心不逆者,方能不惊不怖,所谓是经义不可思议,否则滞著名相,辗转生疑,甚深义趣,反为所掩,是由未证入真智故。金刚经以无住为宗,专言破相,相破则无分别,是谓降伏其心。至无分别智之解释,多至二十余种,甚深甚深,不能尽说,要以离我相为第一,以我相为分别之根,即今日人心骚乱之根也。智者了解心性真相,认识本来,言本来是觉,种种分别,尽属妄想缘影,不为所迷,真理既明,一切无所疑惑,业苦自断,而金刚般若之妙用出也。
如来于第四时,说般若经,计十六会,六百卷,金刚经乃其一也。以金刚喻般若者,又百喻之一也;或以大火聚喻般若,言无物不遭其焚烧;或以大日轮喻般若,言无幽不照等等,计有百喻。如来说法,不外八识,二无我,五法,三自性。所言五法者,乃名,相,妄想,正智,如如是也。大般若经具八十一科,色为八十一科之首。金刚经说一句不住色布施,言以一赅八十一科,自五蕴,六根,十八界,十二缘,四谛,六度,三十七助道品,以至菩提涅槃等,尽不可住是也。经只一卷,文约义深,难于解释,此经先破四相,后破法见,以众生迷妄之习,在根为见,起见为相,而自心幻相乃一切见之根本也,终不离我人憎爱四种情妄,最后言三际心之不可得,云何于不可得之心中,执缚诸见而滞四相耶。行者欲明心不可得,自非修证不可,尤非发明心地认识透彻者,不能信心不逆也。今释此经,略参无著菩萨十八住说,则如是住,方不生法相,然不内究于心,外求文字,终无益耳。
金刚经者,如来为大乘者说,为最上乘者说,凡未证三昧见实相者,无从测知其微妙,今不得已而依文释义,说者当提空说,听者亦当提空观,经云不可取不可说,从知此经以无住为宗而精义显焉。
人何故欲修行?曰欲出三界;但三界内外,究在何处分界?曰界在以众生知见转佛知见而已;但如何转?曰入不二;云何入不二?曰无着,无着即无住。若明本来无住,当下即波罗蜜,夫成就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乃波罗蜜多之果地也,必亲证者,方达体起用耳。
此经以无住为宗,无住者,非无所住也,乃不着于住也。先不住于相,言外不住于境也;次不住于见,言心不可得,内不住于心也;次不住于法,言不住亦法,并不住亦不住也,然后归到无住总相。所言住相住心住法者,皆属于我,粗者我相,细者我见,故先空我,但空亦属法我,再进而空空,但空又未曾离法,仍属于我。惟有不着一切,取舍自在,方名无住,即此无住之住,乃名正住,又名金刚道。
无我相人相等无字,乃不着之谓也,非有无之谓也,如经中“若乐小法者着我见人见”等句,从知我见等,有亦无碍,只是住不得,不着者即有而不有,是名无着,又菩萨有我相等句,此有字,亦非有无之有也。
金刚经意义深邃,非可于文字内寻得。如世尊知听众起疑,不待须菩提启请,先已开释,故其疑之起因,必于开释之果中反求之,方明其因,若依文字而释,一若有尾无首,有果无因,甚难明矣。
注金刚经者多矣!一为外道注述,误以般若无相之体,附会于精气神之守一,更假托燃灯佛祖所注,用意非不慈悲,误人实不能免。一为文人注述,即依文直解,前所谓有尾无首者是也,俱不足论。其真能开释金刚经义者,近之如明憨山老人注,明曾凤仪之宗通,及石注等数种可读,远之如圭峰大师疏论纂要,宋长水子刊定记,西国如无著天亲二大士之金刚经论,又兜率天弥勒尊者授无著之八十章偈,皆所以释金刚经者。虽然,此经不关文字,不关注述,纵使世尊再来,一一开示,转不如行者自心内证之较为亲切耳。
众生终日取相,不能见性,二乘偏执于空,见而不见,以此偏执之见,亦我相也。不知性相不二,非性无以立相,非相无以显性。今说破相者正以显性,所言降伏其心者,破一切幻境幻心幻法幻觉者也。破者离也,以妙慧力,离一切诸相,乃能证于如来无上菩提,即名诸佛。金刚经分资粮位,以发大心度众为成佛正因,又分九种办法,以证得法身:得无生忍为根本,然后证至初地,破俱生我执;至八地以上,破俱生法执;至等觉位,破极微细所知愚,层层证入果地,总不外甚深金刚如幻三昧;至得无所得时,斯名金刚道后异熟空,方名般若波罗蜜多。
佛说般若经,前后共二十九年,凡四处十六会:一王舍城鹫峰山七会,二给孤独园七会,三他化天宫摩尼宝藏殿一会,四王舍城竹林园白鹭池侧一会,全部六百卷。
天亲之造《金刚经论》,由破疑以明旨,分金刚经为二十七疑;无著再造论,以究竟住为宗,分十八住,盖本于所教住而发挥者也。天亲为初机初信者说,必不惊不怖不畏者,方可与此经相契;无著为已修证者说,明知无住,却使有住,非深明若心有住即为非住之旨者,不足与语十八住也。惟此经不同方等,当就究竟了义说,应参无著说为是。
以金刚经分三十二分者,梁昭明太子之功德也,惜其义未明,兹改判为二十分,因前后经句,文同而义异,学者每苦于不明经义之所在,故每分加以说明,以清眼目。又金刚经论,流传中国,在梁后数百年,古人有未及见者,注述是以不同,又讲经与随说及开示法不同:对人开示,应以人为主,相机而酬,可就听者之程度而深浅之;若讲经则普对大众,应以经为主,极难普及于听众。如说大乘了义经,只可就决定了义说,视座下听者,一切皆大阿罗汉,住于八地者然,不当稍事迁就,以为不可教授而改其经义也。故讲经只可为已修证者说,在近世毕竟当机者少,若并经文亦未研究,骤聆法要,则领会更不易矣。
金刚经乃入大学之教科书,但无论初修久学,内道外道,男女老幼,识字或不识字,无不喜读此经。则知因缘之不可思议矣,其夙世必曾读诵此经,然则学佛又岂可以今世论,视为初学而轻视之哉!彼死执三大阿僧祇劫者,可以悟矣。兹为释题:
金刚者赞美比喻之辞,言般若之贵,无可比喻,惟帝释有宝杵,曰金刚,具有三德:其坚则无物可破,是其体也;其利则能破一切,是其用也;其明则光明无量,是其相也,即言圣凡同具之体相用三德也。
般若,华文难尽其义,无可翻译,仍用旧名,其义则谓“通达世出世法圆融无碍恰到好处之大智慧”,方可比拟之。
波罗,言彼岸,由此达彼也,实则假定之辞。蜜者到也,言到彼岸也。蜜多义同,言到彼岸之上也。而由此到达彼岸,即是心之变易,心者,幻心也,由性体中起出妙用曰心,如镜中之影,影实不有,但亦非无,只有而不可得,性则永远恒常不变也。
经者,道也,法也,常道也,契也。契于机而一贯之,故又曰贯,贯其义也。总言此金刚般若永无坏灭,人人本有,徒因迷而在此岸,当内证诸心,超登光明之彼岸,此即一大事因缘也。佛何故出世,众生何故学佛,亦只为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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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分段贯释及全文
般若放光分第一
【分义】 诸佛说法,本无定相,以诸法空相故,既随处是法,不离坐卧行住,应机而启,何须言语音声,在在般若,处处放光,岂肉眼可得而见哉!自食时至敷座而坐一段,即以六波罗蜜行化,如乞食者,教布施也;著衣持钵者,教持戒也;次第乞者,教忍辱也;收衣钵洗足者,教精进也;敷座者,教禅定也。一切皆般若也,此乃世尊不开口之说法,放如是光而人不见,独须菩提知机而启请,机者,乃在座诸众恰到当机之时,如闻此法,必可领悟,正法会之因由也。又此经所说,偏重金刚般若之用,故开首一段,即是表用,虽然,用随体立,体由用显,言用则体在其中矣。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祗树给孤独园,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尔时,世尊食时,著衣持钵,入舍卫大城乞食,于其城中次第乞已,还至本处。饭食讫,收衣钵,洗足已,敷座而坐。
【注释】 此经以无住为宗,正显般若智用之相貌,故以降伏为纲宗。但般若无相,惟藉行住坐卧以显,显者,领会之意尔。会则处处风光,在在般若,翠竹黄花,尽通人意,不会则越说越糊涂。试观世尊于说法前,匆忙此一段,依事而论,究与本文何关。不知六波罗蜜门,尽已释入,放此无相之光,见此光者,即证得金刚如幻三昧。是世尊已说真如般若竟,更何必再启言说。夫般若者,乃用于恰恰当机之处。眉言目语,本无声音,对方亦不必以目见,不必以耳闻。接此机者,其先一须菩提乎!但说法者为度众生,闻法者亦不忘众生,须菩提虽已明悟世尊之旨,而普利群众,仍待启请。明知无法法,且说不可说,正不妨一说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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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机缘起分第二
【分义】 须菩提因机而启请,世尊喜其知机而赞许之,彼此原已心领神会,故曰唯然,但目的还在度众,以大众尚未达意,愿再以言语启发之,彼大众固愿乐欲闻也。
时长老须菩提,在大众中,即从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来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嘱诸菩萨。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佛言:善哉!善哉!须菩提,如汝所说,如来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嘱诸菩萨。汝今谛听,当为汝说。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应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唯然,世尊,愿乐欲闻。
【注释】 须菩提问意,谓般若以无住为宗,并不住于住,斯名正住,然必如何而为究竟住乎?请佛为诸菩萨决定之。盖世人迷惘,在心之疑惑不定,不名降伏,初念非不趋善,徒因知见烦恼,疑而不决,为多生习气所冲动,现前习俗所引诱,不觉入于邪道。及已修行,悟道未彻,法障仍在,所知又起,此微细疑即无明惑,非佛不能为之决定也。行者当问自己之知见,果能无着否?果能廓然无疑也否?若得究竟住者,即能降伏其心,即名证得无上菩提也。降伏者,非压伏六识如凡夫修也,亦非断灭七识如二乘修也,乃起八识心田微细习气,以般若扫荡之,转识为智,如化敌为友,化恶人为良民也,故曰降伏。虽然,岂易言哉!降伏二字,乃用在已发心之后,虽发心而取舍进退莫决,因而生疑,心遂惑荡,若不将此妄心降伏,必不能安住于大乘。故不依有住而住,亦不依无住而住,如是而住,是真降伏。惟诸菩萨大根者,根已成熟,请护念之,为决定可耳;小根者,根未成熟,请付嘱之,令之增长可耳。云何者,请示其办法也,实重于事修也。佛故许其知机,赞叹而印可之,又曰如是住,如是降伏,即暗指乞食一段,如是妙用而已。若利根人,一闻于耳,即已彻了如是妙谛,通达诸法如义之旨矣,然小根人尚复茫然,故再铺陈,所谓如是法者如下云云。须菩提答言,唯然者,表自己已明悟如是之旨也。愿乐欲闻者,愿佛再伸说如是法以示大众也。
凡读此等经,当作四面观:一观佛,二观请问法要者,三观听众,四观自己。身入其境而圆化之,于微细处体察之,方有少分相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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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分段贯释及全文
资粮分第三
【分义】 凡事必赖资粮以成就,况学佛乎!世无众生,依何成佛,佛度众生,众生亦度佛也。所言发菩提心者,发亲证菩提心之心也,故先降伏其心,似若利己而非关度众矣,不知自他不二。外众生者,各类众生也,内众生者,我未降之妄心烦恼也,不独我人如是,即各类众生,莫不一一如是。世尊为一切众生说,愿其自度度他,皆证到无余涅槃,无余涅槃者,人法双空,了无挂碍,方名无余。如有能度之我,即名我相;有所度之众,即名人相;我和众生,具此因缘,即生功德胜劣成就烦恼等法见,名众生相;此念不除,坚执如寿命,即名寿者相;然则诸相不空,众生何由而度?佛何由而成哉?今以度众生为成佛资粮,更以破四相为度众资粮,入菩萨位,以为基础,我皆令入一句,为示行者发广大慈悲愿力,摄受众生主因。而实无众生得灭度者一句,又为破四相之总法,言无住于能度所度之愿,则四相自然不立,但如何而能臻此无上境界耶?曰当行波罗蜜,以布施为首,即代表六度万行一切波罗蜜诸法行相,言皆不应有所取著。先把自心放大,尽量外放,即同十方虚空之无尽,我之法性,即遍满无尽,由此所成就之福德性,亦如是广大无尽,不可思量。以毫不执我,则其大无外,其小无内,我之所谓我者,又将何从执取?我既不立,人又安在?惟此独妙法门,慧眼人更不必再加思索,但应照我世尊所教而住可矣,此乃成佛资粮,无上微妙,简捷了当,干净畅达,不事犹豫。此世尊开口说法已竟,然座上仍复茫然,故下再呼须菩提而告之。此一段,又若为全经之总题,以下尽是文章,用以分释此义者,故无著判为资粮位。
佛告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众生之类,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若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非无想,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何以故?须菩提,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
【注释】 佛视众生各各皆本来成佛,以本具佛性故,惟因众生念念迷而不觉,间或有觉,忽又复迷。原由众生只知执我,愈执愈小,愈难成就,由小发大,必先无我,而无我之层次甚多。一明我,明我自己究是何物,以四大幻身为我耶?根尘幻合为我耶?层层开释,则知真我者非此,独我常恒不变之如来藏性,乃属真我,但我何故而入于迷醉耶。二法我,所谓法我者,即我本性中所起之幻心幻法是也。既因幻心而由觉入迷,亦必藉幻心以出迷入觉,诸法本空,然正用时,亦不宜偏废也。我既如是,众生自亦如是,既属同体,则推己及人之起念矣,志公所谓以我身空诸法空,千品万类悉皆同,此即是修。人果能同体大悲,则执我之见日小,利众之心日大,至普遍广大,冤亲平等时,即离一切诸相,是名无我。无我者,佛也,故发大心度众,必扫除我人四相。应如是三字,乃决定不疑之辞,舍此更无别法。一切众生之类,表其众也。我皆令入者,发心也。无余涅槃者,使彼皆究竟成觉如我一体不二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有三义:一言实无能度所度诸相也,有能度,即立我人四相矣。二言众生本来成佛,不必定由我度而成,如《圆觉经》所说义,但我不可无此宏愿耳。三言众生者,即内烦恼也,此内众生,正由四相起。自己之烦恼众生,何时度尽,即何时成佛,一切众生之类,亦皆如是,亦各各有其内烦恼众生也。然以大心无相故,了知本来不有,徒因执我而起,若有我人众生相对者,即是根本烦恼,何得成佛。此处是总破四相,能如是,乃降心唯一办法,成佛第一资粮。佛说法岂仅对在座听众已哉,凡卵生胎生以至非非想众生,佛无不平等护念付嘱,必如是观,大心乃可启发耳。我相者,立可能之爱见也;人相者,由执我而及所执者也;众生相者,我人互执以相成也;寿者相者,执持此相如命根也,此乃入生死之总根。
复次,须菩提,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所谓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须菩提,菩萨应如是布施,不住于相。何以故?若菩萨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须菩提,于意云何,东方虚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须菩提,南西北方四维上下虚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须菩提,菩萨无住相布施,福德亦复如是不可思量。须菩提,菩萨但应如所教住。
【注释】 上言度众生以为成佛资粮,而破四相,又即度众生之资粮也。凡度众生与无四相,一切皆属于法,是又立我人四相也,著于有矣。若不取于法,是亦立我人四相也,又著于空矣。惟取法而无住,不著二边,则取舍自在。所言法者,自布施起,至六度四谛十二因缘三十七助道品,乃至八十一科,无一非法,言皆不可着也。此菩萨以行六度波罗蜜为住处,菩萨虽行六度,而不执取六度之相,于第一义不动故,能施之我,所施之彼,以及中间布施之物,三轮皆空。以诸相不生故,根尘脱落故,然此正复不易,必先明心见性,证得法身。观此性量,本来广大,如十方虚空,不可测量,而此无相之福德性,亦复如是不可思量,福慧齐圆,不偏枯也。然则明心性之广大者,又即破一切法之资粮也。故此分为资粮位,菩萨但应如所教住,言即如是住可矣。此世尊开口说法,至此已竟,以下所说者,皆本此资粮而发挥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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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法身分第四
【分义】 度众生者,应先明以何而得度,了解度义,方名成佛。度者破众生知见,开佛智慧是也。众生执于有相,抟取色身,遂为情欲所蔽,首当破之。故如来者,法身实相也。即如来今日应化示相,亦属幻躯,尚不可取,况世间一切诸相也耶!诸相都属幻化非实,了达此义,实相始证,此惟以慧见了知,即名得度。惟法身虽无相,仍不能离于言说。法身亦非如来独有,即末世众生亦可证到,彼之能生信心者,已于千万佛所,种诸善根,已成就如是无量福德,不以其生于末世而轻之,或自弃也。是诸众生,不但能不取于相,并已能不取乎法,以法亦幻相,借以得度,度则法亦无用。如过江必用筏,到岸不须船,此惟无四相者为能,何可疑也。故曰莫作是说,尔惟以无上菩提为归止,至所谓无上菩提者,乃圣凡同体不二之大悲也,乃不可得之大觉妙净心也。如来证得者,证此不可得也,以毕竟不可得故,乃亦无名可名,无说可说,说者既不可执取于说,闻者又安可执取于法乎。故曰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所言不可取者,亦不是不取法也。以证此智相法身者,虽同此无为一门,却有分证全证之别,故曰一切圣贤,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虽然法身无相,其福德性则不无,不可以世间有相福德为比而论多寡,若以三千七宝布施,尚不如一行偈之究竟与无量,以诸佛诸法,无不依此而出也,无不证得智相福相法身而成就也。但又不可执取实有佛法,以所谓佛法者,如来为证者说,如已证得,即非佛法矣。今姑留此假名,用以流布后末世耳。此分极言开佛知见,以为根本,是以般若称为佛母,而所谓此经者,则又非此五千言之金刚经也,行者试一参之。此分无著判为加行位。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身相见如来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何以故?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须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注释】 前云破相见性而成佛,于因地既属无相,则果地亦不应有相矣,然则佛何故又取此身相耶?佛言此身相者,不因圣凡而有异同,一切幻化非实,如来者,法身也,但一切众生同具法身,何以不成如来耶?不知以体论,同具佛性,以烦恼论,自别圣凡,故在凡夫为因心,在如来为果德,是如来者,已圆证法性之佛身也。凡夫执之为有,恒住于有相,以为修因;二乘执为无相,恒住于无相,以为修因;菩萨已知报身非有,法身非无,但趣向佛乘,犹存法爱之相;佛则以法身为真如无为,法体非即非离,未尝来,亦未尝不来,此非眼见,乃属证知。故不应以外幻虚妄之相见如来,当以内证微妙之相见如来也。由内证故,见义斯圆,法身虽不可取相以见,但亦不可离相见也。今先破色相,谓如来三十二相,乃色身幻相,相即非相,可取而名如来乎?曰否也,不可以色相得见如来。佛故许之曰,凡所有相,不问三十二相凡圣等相,一切幻境幻心幻觉,皆属妄相,若以智慧照见诸相非实,了达此义,则廓然开朗,亲见实相矣。实相者,如来也,非别有无相之佛也。前见字有澄思谛观之妙,后见字有彻了顿悟之境,惟见此见者,同属于相,亦不应取而成法相,故当远离。昔有颂曰:凡相灭时性不灭,真如觉体离尘埃,了悟断常根果别,此名佛眼见如来。此段专言不可取色身,以佛之三十二相尚不可取,况世人多欲之色身乎!此段总表法身。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则为著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注释】 言前既不取色身,则法身又将如何证取耶?良由众生具足法身,而不自觉知,非经先觉开示,闻及正法,何由开悟,无著大士所谓欲得言说法身是也。故虽后末世众生,闻此妙法,一念净信,其人已多生值佛,种诸善根,何可轻慢。故信根一念,诸佛尽知,如来悉知悉见,虽未具足成就,此时尚称众生,但其福德已属无量,盖能无我人四相者,其人已无颠倒之我,方能如是深信不疑也。若稍存疑惑,即取相取法矣,或偏于不取矣,不可因末世而断为无此等利根人也。是故二字,乃佛告诫决定之辞,谓有法无法,两无自性,如空谷传声,何得妄起有无之情见耶。今所言有者,如渡河须用筏,到岸不须船,用舍两无意,有取即成迷,以其立四相也。夫摄有相归无相者,起般若之智用也。经云:若出生死证涅槃界,爱非爱果,法非法因,一切皆舍,虽正因正果,尚在所舍,况非法!至福德云者,言其人已得人无我慧,故不执有为之法相,亦不执无为之非法相,并得法无我慧,人法俱空,量等太虚,故其福德不可量耳。是故修无上菩提正因者,不应取法,言不住于有为生死法也;不应取非法,言不住于无为涅槃法也,然则二边不住,将取中道耶。曰中依二边而立,取中不异取边,亦不应取也,以有无皆属于法,皆非第一义,故不应取。惟有般若妙用,于经而离经,于法而离法,但离其病,不离其体,通达无我法者,是名菩萨。此段表言说法身。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如来有所说法耶?须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说义,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何以故?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注释】 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无上正觉也,惟佛证之,但此无相之大智慧相,本体即空,何有得失。黄檗云:法本不有,莫作无见,法本不无,莫作有见。谓无即成断灭,谓有即成邪见,故无著之妙,不可思议,实际理地,一无所得。以利众故,不妨起种种言语声音诸相,然说即无,得即无得,无得之得,斯是智得。故说者不可说,听者不可取,良由无上菩提之法,非耳能听,故不可取,非口可道,故不可说。言其有,则无状可名,以无实体故也,此曰非法;言其无,则灵妙难思,以真如实有故,此曰非非法。故不取,亦非不取,名不二取,此无为之极则,最易落于偏空,无为不著作为,故不见有无,无为无可分别,故无得无说,证此理者惟圣位得全证,贤者得分证,此其差别耳。此段表智相法身。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宁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来说福德多。若复有人,于此经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胜彼。何以故?须菩提,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须菩提,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是名佛法。
【注释】 福德有二,一福德相,即世间七宝多珍及名利恭敬者是,但是事福,幻而非实,且有相有为,更有数量,故可言多。二福德性,乃荷担无上菩提,依般若慧,自性清净,不堕诸有,性周法界,其福德亦随之广大无边者是,此是理福,不可以福不福或多与少论也。两相比较,胜劣不可思议,盖一为有限,一为无量;一为有尽,一为无穷;一为添烦恼转堕落,一为出生死超三界;一为速朽,一为究竟。故远不如以少分经义,如一行偈,受持可以利己,为人说可以利他之福德为胜也。是故般若为诸佛之母,成佛成菩提,皆依之而出,出者,成就也,波罗蜜也。此经不得仅指文字,文字是文字,何由而生佛,如香非焚不薰,钟非击不鸣,故经者,心佛相印之妙莲华也。以般若为成佛之资粮,若无资粮,终不可成,若但求文字般若,忘却自性般若,如看人吃饭,自不能饱。依文字经而说,经是世尊说,经固因佛而有,依真智而说,经是一切生佛同具之本德,烦恼则隐,智了则显,佛固由经而出,读经者,万不可死执文字以求也。近世学佛者众矣,成就则如凤毛麟角,其故由于取相病深,不易变易。如初取恶相,习久不觉,后因悔过,改恶而趋善,又执善相,善未究竟,乃求于佛,求佛者,求自觉也,求究竟也,若又入于佛相,习成依赖,终不能成。及明究竟,还归本性,内求诸己,复著法性,虽内亦外,虽空亦相,仍未离我所故,惟比较执文字者只高一筹耳。如取物而食,必以到口亲尝为究竟,虽已开门检物,乃至目见手取,但尚未入口,究其味之如何,仍属千山万水,与未入门未见食物者正等,然则求经与自求,关系得失尚如此,岂可草草忽过,徒执此经为五千余言之金刚般若经哉。故经亦假名,法亦幻法。所谓佛法者,只为不知者道,约世谛故有,实际本空,何有佛法;约第一义即无,故曰即非佛法,但不废有而偏空,不妨存名,曰是名佛法而已。弥勒偈云,福成第一体,即言佛法出世,其福无比,故成第一。此段表福德法身。合此三分,则性相不二,而法身之体用备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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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7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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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分段贯释及全文
毋骄慢分第五
【分义】 以下均言修证法身之办法,计分九段。修行目标,在舍我见,则苦厄方度,若自以为有所得,即非得矣。世尊引须菩提自己所证四果而言,若有自以为我已得果之念,可名为证果否?不也,若有自以为我已成阿罗汉道,可名为成道否?不也,以有即名诤,诤则不名乐阿兰那矣。非但此也,即我如来自己,昔在燃灯佛所,虽蒙授记,可自以为得法否,不也,以实无所得,方是证得,斯名广大,故不当自起知见,横生我慢也。以证果成佛者,尚如是谦下,况世间微小之得,细如萤火之光,可骄慢以自障于道耶。
须菩提,于意云何,须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须陀洹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须陀洹名为入流,而无所入,不入色、声、香、味、触、法,是名须陀洹。须菩提,于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来,而实无往来,是名斯陀含。须菩提,于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为不来,而实无不来,是故名阿那含。须菩提,于意云何,阿罗汉能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实无有法名阿罗汉。世尊,若阿罗汉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即为著我、人、众生、寿者。世尊,佛说我得无诤三昧,人中最为第一,是第一离欲阿罗汉。世尊,我不作是念,我是离欲阿罗汉。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世尊则不说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者,以须菩提实无所行,而名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
【注释】 此分以离我慢障为旨。佛先以须菩提自身所证者为喻,若证果得道,乃自以为有所证得,即立我人众生寿者,无论于人于法,外诤内讼,均属颠倒,不名无诤,以须菩提实无此颠倒行,故名乐阿兰那行,言清净无诤者也,以证果得道之人,尚不应有此,况下此者乎。又二乘偏空,以为泯诸法归空,乃属无为,佛则现起诸法而不见其有,并无为亦不可得也,故非住于无为,即可名为究竟也。盖四果差别,各各有得,论果则不无,论相则非有,正应前说佛法者即非佛法,是故动念有取,已尘根缠缚,能所对立,即入凡流矣。四果之中初为见道,次二为修道,后一为无学位,谓心地已明,所作已办,无可再学也。然必再转有学,学世间法,通达人情世故,用以方便度众也。
佛告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昔在燃灯佛所,于法有所得不?不也,世尊。如来在燃灯佛所,于法实无所得。
【注释】 此段世尊表自身在燃灯佛所,证道时之境界也。谓凡自谓有所得有所闻者,已落分别执著,心量已小,不名广大,但名少闻,心行无所行,得无所得,乃为多闻广大矣。此法见之障,亟当远离,况道属自证,离心缘相,故无相可得。燃灯授记,亦只言表,言属缘空,离言说相,自亦无相可取,昔世尊自释在燃灯佛所,得无生智,不取于法,如经云:“海慧当知,菩萨有四,所谓初发心菩萨,修行菩萨,不退转菩萨,一生补处菩萨。此中初发心菩萨,见色相如来;修行菩萨,见功德成就如来;不退转菩萨,见法身如来。海慧,一生补处菩萨,非色相见,非功德成就见,非法身见。何以故?彼菩萨以净慧眼而观察故,依净慧住,依净慧行。净慧者,无所行,非戏论,不复是见。何以故?见非见,是二边,远离二边,是即见佛,若见于佛,即见自身,见身清净,见佛清净,见佛清净者,见一切法皆悉清净,是中见清净智,亦复清净,是名见佛。海慧,我如是见燃灯如来,得无生忍,证无得无所得理,即于此时上升虚空,高七多罗树,一切智智,明了现前,断众见品,超诸分别,异分别遍分别,不住一切识之境界,得六万三昧。燃灯如来,即授记我: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是授记声,不至于耳,亦非余智之所能知,亦非我昏蒙都无所觉。然无所得,亦无佛想,无授记说、授记想,乃至广说言无想者,显是智证,而无所取故,想者心法,非是语故,当知此中说智之境界,是故言以净慧眼而观察故。”经言如是,读此当处明了,总言不著四相也。燃灯佛系世尊第二劫满时所遇之佛,世尊献五茎宝莲,表示五蕴性空,遂得授记。世尊第一劫满,遇宝髻如来,第三劫满,遇胜观如来也。世尊成佛时,得燃灯佛印可。此证法身成佛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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