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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宫恩武o

[独家] 把您对中国书协的建议、意愿发表高见,老宫送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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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9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林荫下 于 2007-3-8 13:56 发表1 t1 f1 p% \$ h$ D' G
  m* \' R. B3 u6 u0 J8 q* D
这不是书协的事,方向错矣.1 I8 W2 z0 R  Q* ?' v4 L

/ L# y5 {6 Q  {3 z, z) }七、书协绝对不能限制书法的创作形式.也不应该有这个权力.书协应该是召集人,交流平台,促进艺术家互相交流切磋学习争论的平台.而不应该是权威机构,不应该成为"书法家会所" ...

; G1 F- q5 P# {- p也就是说书协不要自视过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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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9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3-8 14:03 发表
- X$ V6 a8 t" ~4 }) l9 W0 x对中书协的情况不太了解,最近在网上看到一些.觉得问题不少!容思考成熟再说.
1 o# ?) u$ `" I3 {1 S9 l# g8 I这可不是一件小事.搞不好.会------2 S& v+ p9 `+ w, o& ?; |' `
八、首先一条:要容纳谏言."批评与自我批评"是解决问题的开始------
3 [6 ]% b) P) y* i支持楼主的倡议书,
4 z3 q# z0 Z+ }+ U! K  y( e 5 K& {' I5 q2 M; {
% O: D: c" _/ U+ Q& F2 Q% J" x
...

# o7 I' x( D8 u$ H5 x/ n4 c9 L礼重情重,老宫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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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9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古韵柔翰 于 2007-3-8 17:13 发表
7 h- a. A0 Y1 }5 s. q/ {" m有无书协都无所谓,古代书家似乎没人加入过所谓书法家协会之类的组织,书法更多被当成一种个人技能与修养罢了。
7 V. b- }# V! J( ^
没有书协老宫的帖子就成聋子的耳朵了,赫赫,现在没有不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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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9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后山竹 于 2007-3-8 17:13 发表5 X, s! Y$ R- h. {/ J; D
同意em1 em1 em1 em1

  H. G+ i  r6 b  u' x9 E谢谢,一个巴掌拍不响,大伙一起拍就震天价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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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9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叶武 于 2007-3-8 17:33 发表
2 v1 K, v. q0 a4 x0 x支持楼主的倡议!!!!!!em1 em1  

; o, k/ d2 M! x+ Y& }谢谢先生,先生也是老宫关注之一,受了,老宫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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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9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y7666 于 2007-3-8 18:16 发表
5 Z$ X/ Z& r# A  w) P好主意em1 em1 face18

& a6 Y. @% W1 Y5 ^# c回来并肩吧,少有的几位山东哥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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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9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笔耕 于 2007-3-8 18:53 发表
$ E6 F' ^  P3 f, }: o) w" m- R赞成楼主的勇气和设想!em1
0 B& G3 h* D: W5 X, c
这是每一位书法人的意愿,只是老宫大嘴巴说出来了而已,不值挂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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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9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梦草堂 于 2007-3-8 17:52 发表) R0 y+ c7 W9 y8 O; t
% T* `0 ?2 |8 N9 l
/ b7 ?+ m# ~' W- o1 i
那样会更糟。" I; w# u- ?- Z3 l
九、建议审批制度增加一条:书协先审议,然后将预备吸收者的名单及其主要资料放在网上,由网民投票决定。em14 em14 em14 em14 em14 em14

4 o4 [0 W4 i) y' a& k7 }老兄鲜见,老宫甚是思念,常来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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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9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鹤翁 于 2007-3-8 19:57 发表0 u; p3 {6 _. K+ x' u5 x3 n% D/ S
十、大力宏扬书法文化,把书法文化弄到有超女那么火.(当然,那是不可能的)' H- c2 M8 X. @; b+ l, a0 f& B
搞好书坛的风气,虽然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怎样叫的都有,但还是要让好鸟多叫两声.4 l* i4 \0 s% y* g2 b
纯艺术的角度讲,书法要讲传统,在传统的基础上创新.当前的 ...
! R" Y0 x* r9 ?8 y3 P# J2 J* T: k6 _
这真的很难得,先收了,回头老宫推敲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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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9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辛远 于 2007-3-8 19:58 发表
4 f! U% \( ?3 D% _; {) }0 F这个问题很复杂  跟利益扯上关系的东西都很复杂!!
( k& D- Y9 P0 K% A! S这个问题也很简单  纯粹的书法就很简单!!
$ x9 U2 t5 `; b/ W5 j& z# K: \
总结的时候一定一定以先生此言收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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