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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社辩论会】六月辩题:网络批评利大于弊→←网络批评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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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1 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曾惊花落 (破烂的砂锅) :

如双方水平不一,其中偏离命题向对方进行人身攻击者,就是负方。

em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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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1 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激化矛盾,辩论的价值才能真正体现。

这场(河南是不是书法大省?)辩论发展到现在,
不是某人所言"辩论的价值将荡然无存",
而是引发出了:什么才是真正的书法矛盾,
或者因书法而产生的矛盾。
激化矛盾,辩论的价值才能真正体现。
而有些辩论并不需要结果,也辩不出结果。
但它的价值却非常明显。
那就是被激化的矛盾所给人的思考。
真理不是谁说了算,也不一定撑握在多人手里,
如果人人都清醒的话,那就不需要辩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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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1 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11 00:05 发表
曾惊花落 (破烂的砂锅) :如双方水平不一,其中偏离命题向对方进行人身攻击者,就是负方。


em16

如双方水平不一,其中偏离命题向对方进行人身攻击者,那还是是辩论吗?人若在面前,还不动手!em15 em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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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1 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曾惊花落 (破烂的砂锅) :


根据人皆有争强好胜的特点,不难推测出互相谩骂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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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1 0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曾惊花落 (破烂的砂锅) :

辩论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发现自己的情结,尽管这对大多数人来说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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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1 0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曾惊花落 (破烂的砂锅) :

辩论的开端就是双方对同一命题进行正反深化。在辩论过程中,尽量发掘对方的不足和扬己之长。一般情况下,如双方水平高超和不相上下,最终以不可知论结束;如双方水平不一,其中偏离命题向对方进行人身攻击者,就是负方。而辩论的最佳结果就是双方不论胜负,都能通过对方对自己不足的揭示,进行自我检讨,共同提高。不过,这种结果在生活中异常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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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3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批评利弊的评说,其实关键在于两类人,一是批评者,你是批评是否独立?只要是独立的。无论是怎么批,都是有益社会的。二是看批评的网友的独立性,你是怎么看的?同样,只要有独立性,无论怎么看也都是有益社会的。
但这两方面,都做的不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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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3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南舍地天生 于 2007-6-13 11:44 发表
网络批评利弊的评说,其实关键在于两类人,一是批评者,你是批评是否独立?只要是独立的。无论是怎么批,都是有益社会的。二是看批评的网友的独立性,你是怎么看的?同样,只要有独立性,无论怎么看也都是有益社 ...

是这样的,批评的“独立性”是件很难的事情。对于批评者来讲,既是一个能力问题,又是一个人格问题,还要有足够的勇气!真正的“独立性”体现在“人物”上,也就是说,无论批评者或被批评者是不是“人物”?若不是,也就失去了批评的独立性与批评的意义和价值。
至于“批评的网友的独立性”的问题就更复杂了......

[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13 19: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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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5 0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叶柔 于 2007-6-8 17:16 发表
书法网正在演绎一场关于批评利弊的大戏。
主演:柳青凯  社会 
***客串:河南网友等。
投资商:丁剑
丁剑!你能收回成本吗?



这个辨论我没有参加啊。怎么就当成了“主演”了。
最近范冰冰投资搞了一个电影公司,莫非叶柔也搞了一个电影公司,拉我们当“主演”?行,只要你发“工资”,我们就演。反正明年的“三八”节也快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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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5 0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11 01:01 发表
曾惊花落 (破烂的砂锅) :

高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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