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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社辩论会】六月辩题:网络批评利大于弊→←网络批评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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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4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推荐一篇思想小品文:

书法网 | 书艺公社 | 交流论坛 » 【思想前沿】 » [原创]略谈辩论
作者:
  本主题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4 23:48 限时置顶    本主题被作者加入到个人文集中   
曾惊花落 (破烂的砂锅)


[原创]略谈辩论

  尼采在《偶像的黄昏》的“苏格拉底问题”一章中说:“一个人只有在别无他法时,才选择辩证法。”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很容易就发现:一个人即使口才绝世,也无法改变另一个人的性格,特别是成年人。而为自己的观点辩护,含有令对方服从的意思。由此可见,辩论也是一种对自己的保护,避免自己与由社会影响而成的内在的公共道德观产生冲突。但一个人如缺乏反省的习惯,只在辩论上下功夫,终将沦为诡辩之徒,极难取得他人的信服。而一个人在辩论时,如内心感到难受,是被对方的言语击中自己的情结所致。个人潜意识是由情结组成,一个人在某方面特别执着就是情结在作怪。当一个人的情感受到冲击又无法采取积极的态度去解决时,情结就会形成;而一个人发现自己的情结时,就如被别人抓住痛脚不放那样,内心异常难受,故人们在聊天时,不小心提到对方的伤心事,总是喜欢说“对不起”。但发现自己的情结,亦是认识自己的机会之一。只有认清自己的情结,才能以超然的心态引导自己某些情结壮大和避开某些情结所带来的不必要烦恼。故我认为,辩论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发现自己的情结,尽管这对大多数人来说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
  从理论上来说,辩论的开端就是双方对同一命题进行正反深化。在辩论过程中,尽量发掘对方的不足和扬己之长。一般情况下,如双方水平高超和不相上下,最终以不可知论结束;如双方水平不一,其中偏离命题向对方进行人身攻击者,就是负方。而辩论的最佳结果就是双方不论胜负,都能通过对方对自己不足的揭示,进行自我检讨,共同提高。不过,这种结果在生活中异常罕见。记得前段时间,朋友告诉我:某电视台在举办一场关于“伪科学”为命题的现场直播的辩论节目中,正反方的嘉宾在辩论过程中,互相漫骂。辩论的命题我在数年前已考虑过,我认为老子的“当大多数人患上同一种病时,就没有人发现这种病”就是最佳的答案。而根据人皆有争强好胜的特点,不难推测出互相谩骂的原因。
  过去我撰写过一篇《辩论的最高境界——无言之辩》,主要内容是对自己前天与别人的一段简短的对话进行分析总结。虽然从今天的眼光来看,仍需要进行补充,但始终离不开文章中所提倡的“实际行动胜于一切”的观点,即是说——
  骂一千句“杀了你”而不动手,跟一声不响杀死对方是两码事。
  2007年1月15日


[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5 00: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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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5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骂一千句“杀了你”而不动手,
跟一声不响杀死对方是两码事。


这句话有点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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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5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肯定地说:网络批评利大于弊。这是事实,不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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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5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4 23:58 发表
书法网 | 书艺公社 | 交流论坛 » 【思想前沿】 » [原创]略谈辩论
作者:  本主题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4 23:48 限时置顶    本主题被作者加入到个人文集中   曾惊花落 (破烂的砂锅)


[原创 ...

辩证法是一种方法论,不同的哲学观,产生不同的方法论-----即对于辨证法如是----中国(儒道)是和谐的辨证法;印度是超越的辨证法,西方是斗争的辨证法--------由此产生不同世界观,产生认识差异,甚或对同一问题得出相反结论!em8 em8 em8 批评产生辩论,辩论中使用辩证方法,---一方面反映人认识世界的局限;另一方面反映,人努力探索未知世界,追求真理的精神!-------大家都来批评吧!em22 em24 em23 em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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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5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ou_客龙 于 2007-6-5 15:10 发表

辩证法是一种方法论,不同的哲学观,产生不同的方法论-----

即对于辨证法如是----中国(儒道)是和谐的辨证法;

印度.....是超越的辨证法;

西方......是斗争的辨证法;

--------由此产生不同世界观,

产生认识差异,

甚或对同一问题得出相反结论!

批评产生辩论,辩论中使用辩证方法,---

一方面反映人认识世界的局限;

另一方面反映,人努力探索未知世界,追求真理的精神!

-------大家都来批评吧!em22 em24 em23 em14

em16 高论!玄论!!

[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5 15: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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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5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5 00:02 发表
骂一千句“杀了你”而不动手,
跟一声不响杀死对方是两码事。



这句话有点意思

这完全是两回事,是质的不同。用此比之批评,后者可以说是真批评之一,而前者是伪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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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6 02:1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批评必须具备某种程度的智商为基础,批评是利大於弊.脱离智商为基础的批评,
则受柄於人,反招无趣,而利在对方,弊在已方.如果IQ向AQ进展,那么网络批评与受批评甚至广大网友都利大於弊.网络就有监督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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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6 0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黄记文 于 2007-6-6 02:11 发表
网络批评必须具备某种程度的智商为基础,
批评是利大於弊.
脱离智商为基础的批评,
则受柄於人,反招无趣,

而利在对方,弊在已方.
如果IQ向AQ进展,
那么网络批评与受批评甚至广大网友都利大於弊.
网络就有监督的效能.


所言及有道理!

不过当下还很难办到。
大力弘扬正气,
允许健康娱乐,
抵制歪风邪气,
要靠网络管理层与广大网友共同协力!
才能真正实现打造书法网络第一门户的愿望。
其中离不开一批辛勤的斑竹和网络精英的带头与拉动!

[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6 02: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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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6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黄记文 于 2007-6-6 02:11 发表
网络批评必须具备某种程度的智商为基础,批评是利大於弊.脱离智商为基础的批评,
则受柄於人,反招无趣,而利在对方,弊在已方.如果IQ向AQ进展,那么网络批评与受批评甚至广大网友都利大於弊.网络就有监督的效能.

基本同意。第一句的后半句说“利在对方,弊在已方”,我以为并不一定。
如果说批评者需要相当的智慧,是不是也可以说接受批评需要更大的智慧。

如果被批评者没有这个大智慧,可能使这无聊之批更加无聊
如果被批评者有这个大智慧,则可能使无聊之批变得有了意义。甚至,被告与原告可以移形换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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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6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诸位的讨论。我觉得谈的稍微有些分散,实际上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作为批评者的心态问题,比如你是批评者,你出席一个研讨会/你为报纸杂志写批评文章/你在网上写帖子,大家来讨论一下,这三种情形之下的心态能一样吗?有什么不同。
希望大家就此展开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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