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上述发言和讨论作出总结如下:# F2 t1 L" l* K3 \. x#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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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性质、活动范围和职能0 P& j# u1 u3 z; p2 h
1.1中国书协的性质。
& A; ?+ _* K& Z- E b8 E中国书法家协会(简称中国书协),是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中国文联)的团体会员,中国文联是一个免予登记的、特殊的社会团体,业务指导单位为中宣部。中国书协应该根据章程在中国文联的内部开展活动,不能承担独立的法律责任。 z% D8 G; G1 R, c+ ^" s
1.2中国书协的职能。2 c# ^3 V7 w- J
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书法家、书法工作者的桥梁与纽带,是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对各体会员开展联络、协调、服务工作。
' b7 Y! P) x+ ~4 w) y6 o1.3中国书协对个人或集体给予奖励的性质。
8 R$ Q/ `( W5 s中国书协举办的活动中,只有“兰亭奖”是经过批准的,由中国文联的颁发的奖励,对全国书协会员中在该次活动中,表现优秀者的奖励。并以一个社会团体的名义向活动的优胜者颁发的,不是国家的行政奖励。中国文联不是行政主体,没有代表国家对单位或个人给予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资格。行使行政奖励权的主体必须是具备行政主体资格。3 f) _' L2 Q) S, Z. I0 L+ `: ^: ]
国书协举办的各类展览是该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征稿的展览,不是国家级的或获得国家行政部门的授权而举办展览。 1.4中国书协的活动范围。7 j; S$ C4 z$ e5 P( X
2 T# D/ G' m8 X5 c- c1 k0 N+ }# S: C中国文联是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中国书协只是一个社会团体下的团体会员,不是社会团体。不能承担独立的法律责任,不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不能独立开展活动。& q' X0 g! W. {" P6 d
中国书协的各类网站发布了“新人展”等征稿启示,而我在中国文联网站却无法查阅到该信息,征稿其实上也没有中国文联或书协的公章。该征稿启示的来源的合法性值得质疑。
. a' f9 b7 N1 m1 |" n% {+ j+ S, O中国书协应该根据章程在中国文联的内部开展活动,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经营收费。
( s# |. W% |# g* e8 k中宣部为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能是负责中国***对外宣传,同时对中国大陆国内与媒体、网络和文化传播相关的各种机构的监督以及对新闻、电视和电影的审查等职能。中宣部只能在上述范围内对中国文联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任何超越职权的行政决定都是无效的,甚至是违法的。) q; g. B; F( m$ ^: [3 }
. Z# w9 Q5 S) ?+ Q+ p" H( T[ 本帖最后由 果儿 于 2008-5-29 15:23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