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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果儿

质疑中国书协六届新人展征稿启事中若干事项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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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书协每年要搞很多书法展览,收到的征稿大概有几十万件,这些作品的去向如何?就是卖废品收入也很可观,还有评审费、赞助费、地方政府的拨款是如何支配的,接受过审计吗?依法纳过税吗?大量征稿启事显失公平,存在大量虚假成分,缺乏法律依据,明显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谁来制约他们的违法行为。" O6 @  _* ?. Z
他们不是企业法人,不归工商部门管理,工商的有关法律和规定不能制约他们;( p/ @7 y+ N+ I5 n) o
他们是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没有在民政部登记,不归民政部管理,国务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不能制约他们;0 m( X8 L) j( x9 A$ v+ Y9 W) }
他们不是政府部门,不实行首长负责制,不受行政监察等法律法规的约束,不是政府官员,也不用上报财产。; @" h! I) ~; q  R
他们没有进行税务登记,不用是一般纳税人,大量的钱财到手,税务部门管不了。* F+ J+ ]4 N# M5 v) k& b
他们只有权利,没有义务,许多法律法规对他们没有约束力。% j& C5 E5 C/ ~. b7 W' e
他们什么也不是,不是公民、不是法人、不是社会团体、不是行政机关、不是中国***领导的职能部门、他们接受的是中宣部的业务“指导”(不是领导)的社会团体。
6 O( x5 R. U# T8 r; b他们什么也不是?但他们又无所不能,搞培训、办展览、办杂志、拉赞助......,他们什么都可以拿评审费、参展者的作品、地方企业的礼品......,他们在艺术活动中把才能发挥到了极致:吃、喝、拿......甚至骗......, F: B9 S: ^4 [4 ^

& K& L( Z5 i3 a) Q( N- l[ 本帖最后由 果儿 于 2008-5-29 16: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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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布衣版主,这个帖子延续到现在,问题已经集中在对书协性质、办展资质等等的定位上了。这个问题由新人展征稿启示引出,但实际已远远超出”启示“本身范围。
6 _! V6 @7 X  R9 n3 O( |& z$ S# C  y7 C
不管是不是如刘正成先生所言涉及解决社会团体体制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对所有关注、参与这个问题的人来讲,都是一个增强法律意识、学习法律法律知识以及相关社会知识的极好机会。: e( P# p- n8 @* `; U. X

$ K0 C" H1 y6 |( c因此建议,能否将此话题单独拿出来另开专贴,以吸引更多的人、更多的不同声音参与进来。, e8 j2 Z  b4 v* d) I/ J+ t
* b; |1 s5 E7 U
对于结果不必奢望过高,体制问题决不是简单到几个帖子、几句争论就可以解决。通过讨论,能引发些思考、学点知识足矣、足矣。
5 O% K* z7 ^% j* v( B3 u* a2 E/ C  \  o8 J# n3 [0 r# ^
这里楼层太高,其中一些言语更与讨论无关。
* X) x# s6 o- |; u' {# t4 |) R- I" b* V  T1 T5 i2 S; e4 J9 I
当否,请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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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阿拉木 于 2008-5-29 15:50 发表 9 [' y  ?* ~* v
布衣版主,这个帖子延续到现在,问题已经集中在对书协性质、办展资质等等的定位上了。这个问题由新人展征稿启示引出,但实际已远远超出”启示“本身范围。9 r. i6 D# O% t9 v8 N7 Z/ [3 @
- X, P0 x/ P' l. B6 B
不管是不是如刘正成先生所言涉及解决社会团体体制问 ...

6 c- W7 v' j" ]8 ^  l0 q最好作一个比较全面的总结,把有价值的内容整理出来,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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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9 15:28 发表 $ l  e' W' L: s7 B( ^) K9 Y
另外,我提出一点关于文艺类最高奖的认可问题。我不知道协会(学会)是否无权发奖,但至少大家都知道,美国奥斯卡是学会类奖,而电影人更钟情更认可的是这个奖,而不是美国政府的那个奖(有一个,但名称记不得了)。好比香港的金像奖和政府的金紫荆奖,中国的金鸡百花奖和华表奖这些。而搞书法的人,肯定更认可中国书协的全国奖,而不是文化部的群星奖。所以,有些事情不是简单的条条块块就可以说清的。[/quote]
  g% X# X% R: y# q5 c王堂兵的这段话,与刘正成的这段话“果儿从健全法治社会的角度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是改革原有的建国初期党政不分的统战体制,还是由政府从全社会的视野出发,大力从民间做起建设现代公民社会的文艺社团,从而依法委托操作国家意义的文艺活动?”好像有暗合的意思。
3 ]8 k3 {! G2 G
$ w* K: q7 `# s  }9 w3 L) ^但是,拿“美国奥斯卡是学会类奖”与“中国书协的全国奖”相较,我看是欠妥的。不仅从体制上,还是从艺术上,中国书协都代表不了,“依法委托操作国家意义的文艺活动”,更不用说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其评委资格的人选上及评审规范的制定上看,是不具备权威性,代表性,学术性等。其他的也就不用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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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阿拉木 于 2008-5-29 15:50 发表 8 b' }2 Z& S5 c- Z4 s  \) u
布衣版主,这个帖子延续到现在,问题已经集中在对书协性质、办展资质等等的定位上了。这个问题由新人展征稿启示引出,但实际已远远超出”启示“本身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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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3 y0 {- Y$ [5 E; R2 x不管是不是如刘正成先生所言涉及解决社会团体体制问 ...

# f, p5 y* `6 e- d9 {: L你的建议非常好!我完全同意,这要取得搂主与网站的同意,我表示支持!em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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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搂主的此主题贴是她的这个:
; I! }$ i  s' s3 ?果儿视点——评说中国书协与国展(#32#43——#56继续评说...)5 x( a$ E& @9 b" C7 P1 F4 K/ d
地址 https://www.shufa.org/bbs/viewthread.php?tid=90948&fromuid=44767$ f3 E. ], S3 J" h* {2 ~. V  a
帖子的延伸,许多问题,在这个帖子中都涉及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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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8-5-29 15:58 发表 2 o# Q. ]  w7 T- y% E
[quote]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9 15:28 发表
: f0 L  A! G$ Q0 x* Q/ O另外,我提出一点关于文艺类最高奖的认可问题。我不知道协会(学会)是否无权发奖,但至少大家都知道,美国奥 ...

9 W: ]" K- {- ~- w- N奖励主要有:: n3 F; S5 R) T& d
1、政府根据法律法规对个人和单位作出的奖励,如对举报偷税漏税者、举报追捕逃犯的线索者等,文化部有代表政府对文艺工作者作出奖励的职能。4 M6 ~/ D( g. B# b$ l6 A. {, @4 r
2、行业协会对本行业表现突出者的奖励,如商会、旅游协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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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9 15:45 发表 5 E$ n2 F/ R2 y8 I# ?. v2 e
书协每年要搞很多书法展览,收到的征稿大概有几十万件,这些作品的去向如何?就是卖废品收入也很可观,还有评审费、赞助费、地方政府的拨款是如何支配的,接受过审计吗?依法纳过税吗?大量征稿启事显失公平,存在大量虚假成分,缺乏法律依据,明显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谁来制约他们的违法行为。% h# U. J/ p3 ]/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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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不是企业法人,不归工商部门管理,工商的有关法律和规定不能制约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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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没有在民政部登记,不归民政部管理,国务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不能制约他们;  h! ]' x; s  z+ u  {, 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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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不是政府部门,不实行首长负责制,不受行政监察等法律法规的约束,不是政府官员,也不用上报财产。
9 G/ m; x9 u* ^* F2 N. T/ s& {4 I& q( a  Q  `+ g
他们没有进行税务登记,不用是一般纳税人,大量的钱财到手,税务部门管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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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只有权利,没有义务,许多法律法规对他们没有约束力。7 \6 r/ g/ d' [3 U. S. X% d7 N# N

7 @* F+ n- _( N% F7 x他们什么也不是,不是公民、不是法人、不是社会团体、不是行政机关、不是中国***领导的职能部门、他们接受的是中宣部的业务“指导”(不是领导)的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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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什么也不是?但他们又无所不能,搞培训、办展览、办杂志、拉赞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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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6 R. v" ^: I. |他们什么都可以拿评审费、参展者的作品、地方企业的礼品......,$ u* E& K1 v# `1 {" L6 a

9 G: f& h+ ?( X2 A/ Q; w5 s" ~他们在艺术活动中把才能发挥到了极致:吃、喝、拿......甚至骗......

8 q0 f8 t: Q1 q0 aem1 深刻!犀利!!尖锐!!!em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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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有的展览体制已经严重阻碍了中国书法艺术的发展和传播,在一般人看来中国书协属于中宣部领导下的部门,是政府部门,他们到外地举办活动、游山玩水是下基层视察工作或关心人民疾苦、体验生活,几乎所有费用由地方政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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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入选书协举办的展览,可作为一个加入中国书协的条件之一,于是地方书协纷纷来和中国书协“联合举办”展览,统称“国展”。其实是在用书协会员的资格做交易。许多地方官员或政要、富商都有幸入选,成为书协会员,手迹的身价陡增,又是需要批条子接工程的、拉关系的就不用再用现金、名烟、名酒的方式“结算”,只要问官员“卖字”就可以,使一些官员的收入从非法变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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