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楼主: 柳青凯

【走向多元】试述当代篆刻持续发展的时代机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6-28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丁剑 于 2007-6-28 08:58 发表
呵呵!喜鹊先生误会了。
对于心得兄,我是佩服的。这在个人是很感性的事,并不需要说明什么理由的。我那一段话只是表达了我对心得兄个人的钦佩,如此而已。我也同样钦佩先生的坦荡。但不涉及你所谈的在鼓励什么 ...

也可能我误会丁总了。
如果说我们抛开王铎“贰臣”本色,来称赞其书法艺术的美妙,无可厚非。
可如果我们对王铎书法艺术避而不谈,却对其背典忘祖的“逆子”行为大加赞颂,何益之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28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1 喜鹊登录 的帖子

所以,这就是我的尺度,我是绝对不会对王铎背典忘祖的“逆子”行为大加赞颂的。
相反,我甚至对他的书法艺术提出质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28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丁剑 于 2007-6-28 09:18 发表
所以,这就是我的尺度,我是绝对不会对王铎背典忘祖的“逆子”行为大加赞颂的。
相反,我甚至对他的书法艺术提出质疑。


那么这个你赞颂还是质疑?

“答182楼河南的喜鹊,上次丁剑,青凯交锋,都是我的兄弟,所以无话可说,只好旁听.丁剑撇开物质论精神,首先立于不败,所以青凯小挫,但不失河南倔强本色.你处处以河南人身份对干,貌似君子,实则小人.我就曾碰到过这种最卑鄙的,江西张建华就是.河南在青凯后,有的是高手,不会就靠你这只鸟吧.你提到网名批评,我略做交流,你就翻箱倒柜,挖苦讽刺.那便赏你这只鸟个帖吧,告诉你它的弊端.因为我不知你真的是人是鸟.首先你无法肯定,是人的话又不知你是娘们,还是儿童.可能同时还老弱病残.我一不小心,大伙都说我欺负了你,胜之不武,有辱斯文.一大男人和个鸟争,多丢人.青凯上次回你帖,太匆忙,用错了挑恤一词,应是挑衅.但紧接着你捡宝似的处处用.我立刻就觉得你水平有限,果然刚刚告诉你,还是一付无知样,傻呼呼的.够了,回去好好学习,以后再来找我吧.或许有一天,你不再依靠背壳,也敢面对我时,再来吧.
客龙先生,欢迎到井冈山来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28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3 喜鹊登录 的帖子

我在原帖中并没有就此贴发表过赞颂还是质疑的话。只是看心得上来回帖,说了一些在您看来可能是恭维的话。但并没有提到这个帖子里的是非。我觉得那样的纠葛无意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28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丁剑 于 2007-6-28 09:59 发表
我在原帖中并没有就此贴发表过赞颂还是质疑的话。只是看心得上来回帖,说了一些在您看来可能是恭维的话。但并没有提到这个帖子里的是非。我觉得那样的纠葛无意义。

丁总是领导,身份不同,况且讲话的场合不同,很容易让人误解的。
真诚理解丁版。喜鹊登录就此闭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28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5 喜鹊登录 的帖子

谢谢喜鹊先生!em13 em13 em13
领导不敢当,自来书法网,我就把自己首先确定为一名服务者,为网友服务,为书法服务,为书法艺术的复兴服务。
近来也在反思,如何将自己的观点独立地表达而不至于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先生也为我上了一堂课!谢谢!
我希望大家的发言能做到畅所欲言,但畅所欲言首先要做到“畅”,而我觉得这个不仅是畅达,更应该是畅快。快乐的表达。这才是良性的。和谐的。
我也在努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28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丁剑 于 2007-6-27 00:20 发表
就来正面回答你!

丁总如此的重视让我受宠若惊,只是时间不允许,我会另外发贴回应,更何况总在这个帖子下回感觉又一次被人骗过来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28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柳青凯 于 2007-6-27 01:16 发表
丁兄真是厚道人!让我感动!
对于一位挑惕且来路不明的网友,将问题讲的如此明白,可见兄的认真与负责!
之前丁兄说过一句话"心可比月"。书法网一定会因为丁兄的君子之风蒸蒸日上的。

上点嚼头就感恩戴德了,据我所知你可是一位很中山狼的人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28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丁剑 于 2007-6-26 23:36 发表

恕我直言,清凯此文,唯在对篆刻市场的分析,我不敢判断是否正确,其他方面的观点我是完全同意的。这并不是因为他的文章先给我过目的原因,而是我独立的判断,我并不然为非要把文章作的字数越多越说明问题。我 ...

既然如此,更有你反驳我的回帖在后,我惟有重新发帖讨论关于所谓的篆刻市场如何走向多元问题,就不要在此论短长吧,以免中了北人的奸计
另外,我想问一句,这个帖子到底是你丁总版的还是你们柳总办的,假如是柳的可为什么其仅仅是不关痛痒的随便应和其他观点的发言,从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假如是你的你为什么要假借柳的名子发言?又一次借壳炒作?还是其它?
你总回答于自己不相关的问题难道不觉得累?还是另外图的什么虚名?虚旷的人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28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9 河东南 的帖子

你愿意回应我,我很感激!但你后面的那一串设问和猜疑,实在让人不可理解,为什么总用自己的心态和想法去揣度别人呢?
恕我直言,先生有一点不好,就是老是话里带刺,如果说是我或青凯有什么对不住先生的地方,尽可明示,有责我自当道歉改过,但总让我犯糊涂,不是因为观点和学术,而是来头蹊跷和莫名其妙,有点不公平,就好像我在明处,先生在暗处,我总有一种冷不防被袭击的感觉。
呵呵!你先给我搞心理攻势了。不过,我希望是朋友,哪怕是“不打不相识”的朋友。em13 em13 em13 em13 em13


                                                丁剑   顿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