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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4-12-5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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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贴】高鸿临池系列之一--对联
下面引用由jing在 2004/12/05 03:11pm 发表的内容:
第一个取法是指效法, 第二个取法是指学习后形成的审美架值取向, 明白了就不难理解
自来将板桥字视为俗品的不乏其人, 包括散翁在内, 翻井他的书再看看,
你是欲闻其详, 我才举板桥汀州二例说说, 还是说你的字吧, ... 您在给小学生讲课呀?既然是在给小学生上课,讲问题就应该讲明白一点、通俗一点。“取法”是“取法”,“取法”不是“用法”。郑、伊“取法”一致,用法各殊。郑成功处在活,伊成功处在精心设计,各具要点。林、启评郑亦各具说法,不可互为取代,应从中细心揣摩。启功先生不是瞎子!说郑字俗者,疑无一人在书法成绩上可以凌驾于郑之上的。所要说明的是,我不是在此推许郑,我不喜欢郑的字,但我不否认郑的字。二百余年来郑字依旧在中国书法史上占一席之地,自有其不寻常处。郑有其长也有其短,古来名家莫不例外。
谈我的字,如果纠缠于我的字是林的面孔,显然是只凭感觉在说话。我写得远不及林先生,但我决不是一味学林。我的用笔、结体全不类林先生。
书法批评最大的弊端是想当然的只凭感觉说话--就象妄论郑板桥,延续旧说而无自己的观点和自己的认识,这无异于借尸还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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