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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柳青凯

【打开沙锅,关于批评官方热】之青凯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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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这个帖子有点跑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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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ou_客龙 于 2007-5-28 12:35 发表
( R" b# f  ^9 v. \6 u9 _本想听从喜雀先生,就此打住!又见心得先生回贴,就此多余几句;我想说,我们均非圣人,也非先知,所以我们执着于名,被名所累!名---名目繁多!---只是事物的外壳罢了---考问内心,谁能纯净的做到真诚而不伪装,我看大家都不能-----所以,不能因某人,用了假名上网,就斥其道德.人格有问题........人性是多样而复杂的,看过黑泽明的<罗生门>吧,揭示的多好!!!------真名和假名,有那么重要吗!!!很关注心得先生,希望先生能继续挚着自己的艺术;看好您!至于军事问题,一句话---避实就虚,原子弹,是假的,俄美屯了几千枚,谁也不敢动,费铁一堆,倒是倭人聪明,拿它做能源!所以,原子弹----假名!

5 V) s7 ]7 Z& A* h. a"真名"和"假名",有那么重要吗!!!em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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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丁剑 于 2007-5-22 17:06 发表 ) R* S, e0 o" P* E  A9 O
. E- E. F; [  Y$ |. u2 b- O) H% g  B0 W
我不这样认为,, s4 k& m2 O: f! n0 D
首先,当代社会趋于民主、自由,批评的环境发生了变化,所以批评的方式、程度会渐成多样性,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 `' _, j) u! U4 i
其二,作为被批评者要有随时接受批评的心胸,美国的总统经常挨骂不是坏事。 ...
! q. Y0 z+ x- S4 O
4 q0 Q; I/ y0 A8 ^+ R, r
好久不参与网络上的争论了。我非常赞同丁剑先生的观点。
! m0 o9 `2 v1 Z2 o# G0 U" y+ S有一个道理我想对于批评家和被批评者来说都是应该明白的,那就是:批评无罪,释疑有责。也就是说,公众对政府或公众人物的批评,无论是对也好,错也好,都是无罪的,而被批评的政府或者是公众人物,则有责任站出来对批评者或社会公众释疑,如果不出来释疑,那么恰好证明批评得是,应该受到司法追究,就是有错;即使是政府或政府官员认为批评者批评错了,或是与事实不符,那么,也应该站出来释疑或者反批评。这个道理是有司法根据的。7 p# J9 f4 a% b: z6 t% y
我们当然要倡导理性的、健康的学术批评,但是也不能随意扼杀言论自由。9 C/ c& V+ G0 Z8 s% Y5 i7 n
对于书协的批评,无论批评得对与不对,本身就是应该的。如果批评得不对,那么,书协就应该站出来释疑,如果不站出来释疑,那么,公众对其的怀疑与指责就是无可厚非的,这样,书协无论做没做错事,都是有错的。 ) R% l1 z' l( S
中国的政府应该好好向西方国家学习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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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朱中原 于 2007-5-28 14:02 发表
& P2 c' x( O2 s6 y好久不参与网络上的争论了。我非常赞同丁剑先生的观点。
) Q* X' D3 j' g有一个道理我想对于批评家和被批评者来说都是应该明白的,那就是:批评无罪,释疑有责。也就是说,公众对政府或公众人物的批评,无论是对也好,错也好,都是无罪的,而被批评的政府或者是公众人物,则有责任站出来对批评者或社会公众释疑,如果不出来释疑,那么恰好证明批评得是,应该受到司法追究,就是有错;即使是政府或政府官员认为批评者批评错了,或是与事实不符,那么,也应该站出来释疑或者反批评。这个道理是有司法根据的。
- @' P, F( E1 g0 ]) Y1 p我们当然要倡导理性的、健康的学术批评,但是也不能随意扼杀言论自由。7 c, Z) X+ q5 w8 |) u! w/ v
对于书协的批评,无论批评得对与不对,本身就是应该的。如果批评得不对,那么,书协就应该站出来释疑,如果不站出来释疑,那么,公众对其的怀疑与指责就是无可厚非的,这样,书协无论做没做错事,都是有错的。 # b; g# U$ E$ G8 h  K' v
中国的政府应该好好向西方国家学习学习了。
- l+ t9 t4 S* u/ p4 O
em1 em13 e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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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8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朱中原 于 2007-5-28 14:02 发表 $ `, y! {' W6 k: }) I" _9 `
+ R3 A5 d; Q0 y6 {; Z$ m

8 Y' ^; H1 `' e# g. f* |# j7 @/ X好久不参与网络上的争论了。我非常赞同丁剑先生的观点。
8 a  S( x% u4 i有一个道理我想对于批评家和被批评者来说都是应该明白的,那就是:批评无罪,释疑有责。也就是说,公众对政府或公众人物的批评,无论是对也好,错也 ...
& v* ~' l( q+ h% o3 z3 _
好高兴朱先生能够参与讨论.em13
3 b- y: W, `  a/ }9 j丁兄的观点我也赞同.但批评家也要有责任,有立场.不能主观臆断,猜测,搬弄是非,面对这样的批评,被批评者当然不会出来释疑.相反这样的批评者是不会被人认可的,是伪批评,问题严重的,还要负法律责任.
( E5 K! g" n" h) p/ ~) e5 `8 F0 \6 N. U7 e- ?, q
因此,朱先生的观点还真得有一个前提:你所指的批评必须是真批评." Z: L, Z: N' s1 C, c) |; ^
这样就与我的呼吁没有矛盾:让我们大家多关注书法事业本身,书法创作本身,让书法批评更加纯粹与真实,更加理性与健康。不知为什么?参与本帖的朋友不去注意我的呼吁,纷纷跑题,叫我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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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5 柳青凯 的帖子

以批评家的标准来要求普遍是不现实的。8 V  f& l; k3 C# l
这里不存在你说的那个前提:真批评抑或假批评。真假本身即是一种判断。6 e% \; O' V' y" ?
$ r, e* c, x, b1 v& N
[ 本帖最后由 丁剑 于 2007-5-29 00: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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