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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琴岛大布衣

与红荆藤论辩:能为大众所认同、能为百姓所接受的,是书法的客观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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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火木子 于 2007-6-22 10:13 发表 ) g. A  X7 }) a6 S% m7 S- g
大众在这里到底指什么?这个是红兄提出问题里用到的一个词。
3 [& Q* w) u# i( k9 F) K他说“艺术不应是艺术家独享的,它是为大众、为社会服务,能够让大众、社会各阶层所认可、接受、享用的。”3 ^6 t1 j9 v( o3 |$ a5 H
请注意他强调了“各阶层”

- v3 p5 \9 d- r) X# @/ G“各阶层”≠“各阶层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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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2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2 火木子 的帖子

看来论辩已经开始升华了,升华到了“哲学”也就是思辨的层面。
' a& e/ Q8 c: ~2 _' _: Z' z% x这里需要界定的有这样几个“形而上学”的问题:3 H2 ^( J4 \: x0 i5 B
一、“标准”——“审美标准”——“大众审美标准”——“精英审美标准”——????
; U5 `1 P" l, u2 j& }0 A4 G+ d二、“主体”——“审美主体”——“大众审美主体”——“精英审美主体”——????
! R4 G8 N6 h. a! Z4 s  ?三、“客体”——“审美客体”——“大众审美客体”——“精英审美客体”——????6 b8 j. V5 [* r( f6 i( e) ~8 F% Z
四、“标准”“客体”“主体”“大众”“精英”“审美”??????6 M$ H. |6 p- c- M0 N/ M; {" A5 z0 N
五、......em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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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1 丛中笑 的帖子

我哪里说了是所有人呢?em4
/ y" u. J+ ]9 M# _' C0 f! i你可以看看我在14楼对大众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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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火木子 于 2007-6-22 10:27 发表 3 H- N! b, G* O/ P3 A8 ^
我哪里说了是所有人呢?em4 6 J' u  P5 ^  `; ?4 h
你可以看看我在14楼对大众的解释。
' Y* A! Q5 H7 ?9 o  a
既然这样,兄强调各阶层是何意?殊途同归,玩文字游戏可就没意思了。 em30 em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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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4 丛中笑 的帖子

我倒!
" u7 H! K- Q$ H& I我以为你那个贴子是否定的意思嘛,原来是肯定哦。em4 7 t/ C5 \# n% l0 N/ ?5 P( S0 @* A: k

+ t* v% z5 I) S3 k( n( q在4楼,我也这样说过:
# H" Q/ @( |/ U4 _% j$ D5 u! x- p+ m* \* ?6 @+ j% k
1、第一个受众是创作者
/ o' |# K* F  V) m! K  C2、然后是同行或书法爱好者或书法收藏者或书法鉴赏者,可能还有书法评论家
& O, n8 B7 v0 e3、最后是普通大众
% v7 y, F4 M$ C' i
7 E" d9 W- p( n" h; n& I8 p: v% C+ G: v& }  Z: c' n$ m
讨论中表达的内容或当时的思考有一点偏差,有一点不严谨倒是可能的,还请丛兄多包涵、请多指教!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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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2 琴岛大布衣 的帖子

大布衣这个似全面了。
5 S( p* @3 ~" z! I8 S- X) x; S最关键是其之间的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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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2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谱》曰老姥遇题扇,初怨而后请,门生获书机,父削而子懊。知与不知也。夫士屈于不知己,而申与知己,彼不知也,曷足怪乎!故庄子曰:“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老子云:“下士闻道,大笑之, 不笑之,则不足以为道也。”岂可执冰咎夏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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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2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今译](大意):
# l9 Z, t8 b6 J3 w3 @- G, ?. F至于王羲之为卖扇老妇题字,初起是埋怨,后来又请求;一个门生获得王师床几题字,竟被其父刮掉,儿子懊恼不已。这说明懂书法与不懂书法,大不一样啊!$ _/ C: |: X& ~6 V& B) A0 j5 `
再如一个文人会在不了解自己的人那里受到委屈,又会在了解自己的人那里感到宽慰;也是因为有的人根本不懂事务,这又有什么奇怪的呢?+ i' d" n% q- e
就像庄子说得那样:“早晨出生而日升则死的菌类,不知道一天有多长;夏生秋死的蟪蛄(俗称黑蝉),不知道一年有四季。”, d4 n% i2 ^, U3 G
老子也说过相同的道理:“无知识的人听说讲‘道’,便会失声大笑,倘若不笑,也就不足以称为‘道’了。”
* Q2 f" A1 d6 z5 h2 a7 R4 b怎么可以拿着冬天的冰雪,去指责夏季的虫子不知道寒冷呢?!. [1 X1 o# \! n
/ W$ T* \& H  E& X
[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23 09: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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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3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红荆藤 于 2007-6-21 00:29 发表 / A# O. _! X$ c" M% p2 q5 ^
感谢布衣兄还记得本人的这些个言论。这个问题我一直在思考。书法是艺术,但艺术必须要解决受众问题。艺术不应是艺术家独享的,它是为大众、为社会服务,能够让大众、社会各阶层所认可、接受、享用的。如果书法作品只有书法家才能看得懂,欣赏的了,那书法成什么了???4 s+ A& `3 ?3 B( _
! T1 P# [/ R3 S8 c' }
如果书法审美的主体是大众,那么,审美标准就只能由大众说了算。
& }3 m6 y& s4 F7 [1 w

4 p$ e" m6 k2 z1 q; }" `# g你的这种辩解,从形式逻辑看是没有错的,但进入辨证(理论)逻辑就漏洞百出了。
; W; O$ f/ @! @8 ^7 H首先是“泛化”问题。; l! l: }  I, p: t9 u; `
一、艺术是多元化,受众也是多元化。
; g: S% R9 @+ K, @' p3 H二、艺术当然是为大众、为社会服务的,但“大众、社会各阶层”是个泛化概念,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4 I8 C! p5 T; h1 ~; |( w
三、艺术的懂与不懂,有其专业学科的眼光,不能以是否“欣赏得了”为尺度来界定。9 ]5 a/ n  c( Q. X# E& T; H
四、如若不能解决上述问题,“书法审美的主体是大众,审美标准就只能由大众说了算的结论,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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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3 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火木子 于 2007-6-22 01:32 发表 $ X$ g  U  F6 D
大布衣引用的这段文章偏题了em4 ( b5 Z" ^8 t; r6 }" g, ^
书法普及与书法审美是两个完全不同方向的问题。# ~% t8 p2 Z3 y# F, p  B( R

) ?0 n- ^, Y! y3 S2 w9 u* v2 ^我觉得应该注意一个事情:不会书法,但其艺术欣赏水平高的是大有人在的。这也许是另一种眼高手低的现象。

" U7 `# F1 }( [! P# v2 n6 |( g4 T# y
同意这个观点。其实,理论与创作的分工、鉴赏与创作的分工,古人早就注意到了。在相传为卫夫人或王羲之所作《笔阵图》中,就提出“善鉴者不写,善写者不鉴”的观点。
4 F* i% W* D0 A* ~2 z+ y
* v& x- K* m: N[ 本帖最后由 红荆藤 于 2007-6-24 01: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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