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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琴岛大布衣

与红荆藤论辩:能为大众所认同、能为百姓所接受的,是书法的客观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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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24 17:55 发表 4 o0 ]" U2 U2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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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1 Z: \7 G; n; o! b( a. X+ }* l
客龙兄将此问题具体化了。
* I8 d' f: C  e7 T  c/ @9 e2 _" I+ ~; v0 U* u; P; g6 D
“创者”与“受者”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不容混淆!1 D. W# u, {* M' [4 \0 K3 \; E
. T$ k* l; R5 I& a+ V- c1 ]7 k) o
“文学”与“艺术”有通连之处,但也有截然不同之处。- {( [% [: z" c
. h, [8 f! S3 r& p5 F7 z
书法作为艺术更有其独特性。
/ `# o% A% n5 ^1 }' L7 \! t  e' ^8 C
其实“共性寓于个性 ...

! L  E7 M0 S1 ?. P0 X2 k崭不讨论文学和书法的社会功能,仅从可读性---来看,书法要落后文学,并且,从清末碑学兴到毛笔作为书写工具,在日常生活中消亡,其(毛笔)书法的社会功能在丧失-----导至,书法的审美功能在逐渐丧失共性走向个性-----所以,也产生现代书法越来越艺术化,个性化的倾向,.....而大众,仅从钢笔字,或一知半解的书法知识去观赏书法,书法受众,正在不断走向浅薄!------书法审美,在当代,已形成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的脱节........这是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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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4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ou_客龙 于 2007-6-24 19:44 发表 * j9 w/ k1 c7 X4 K' Z7 D) ?( \6 c
崭不讨论文学和书法的社会功能,仅从可读性---来看,书法要落后文学,并且,从清末碑学兴到毛笔作为书写工具,在日常生活中消亡,其(毛笔)书法的社会功能在丧失-----导至,书法的审美功能在逐渐丧失共性走向个性-----所以,也产生现代书法越来越艺术化,个性化的倾向,.....而大众,仅从钢笔字,或一知半解的书法知识去观赏书法,书法受众,正在不断走向浅薄!------书法审美,在当代,已形成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的脱节........这是危险的!!!

1 y) G- h+ B8 |+ q! Z你又提出了“危险论”,这是我所不敢苟同的。
2 J: t: P. A+ L, ]6 F7 A只因为:没有将书法分为“实用书法”与“艺术书法”使然。在我发表的一系列文稿中,反复说的就是这件事。8 c& }, _* Z- W8 I* v
“艺术书法”的超前性,与“实用书法”或称“大众书法”的通俗性,是互不相干的。你搞你的:大众书法,又有何危险呢?难道人家搞“艺术书法”,就危险了不成?# }& S- J0 E4 C  g+ u! ^
; }) R- Y/ U* n  J. w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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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24 20:05 发表
; h' s! _; a6 V" o3 {. s
7 ~+ ^0 p& F6 y' l' e你又提出了“危险论”,这是我所不敢苟同的。
- m1 i; g5 |8 k  F只因为:没有将书法分为“实用书法”与“艺术书法”使然。在我发表的一系列文稿中,反复说的就是这件事。
3 Z2 e; C4 e8 q* {“艺术书法”的超前性,与“实用书法”或称“大众书法 ...
/ ], ?& K6 y, H
也许说"危机"更确切!----是危险也是机会!.....显然,艺术书法,正在丧失书法固有的文化内涵,---这也是在当代,让书法艺术脱离困境的"可能---选择"!或是书法艺术发展的不二选择?!实验书法,流行书风,新古典,都在探索中....但是书法离开社会大众,离开人文精神,还有书法吗?书法分"实用"和"艺术"----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如此化分,也不妥!是否,国画也分为实用国画或艺术国画,大众国画,精英国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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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艺术书法,也不具有超前性,而是当今书法在丧失原来的普遍性的书法文化基础后的无奈选择!其实,是在降底书法艺术的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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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艺术在当代出现的种种迷思,和误区,均因为审美主体的集体失语造成的!!而不是"精英们"太超前了---先贤都比不了!---还能有怎样的高度?怎样的超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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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4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我们再回到本辩题:能为大众所认同、能为百姓所接受的,是书法的客观标准吗?
) C! q; l/ D8 c如若姑且先认同这种观点,那么其所指是哪些那类的作品呢?不说古人,单说今人的。
% o! e, Y4 `- ]; [6 t, C% g: L/ S进而问之:这样的作品,即“能为大众所认同、能为百姓所接受的,”就是书法的客观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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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是个涉及历史观的问题,是精英创造历史,还是群众创造历史?4 e# _) Q0 \& L( _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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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者认为,书法已蜕变为精英独享的东西,群众是不懂的,也不可能成为审美主体,创作主体——书法“精英”可以完全不需要考虑群众喜欢或不喜欢,恰恰相反,越是群众认为不好的,才是精英追求的,结果是书法作品越来越脱离传统,脱离汉字,脱离实用,最终成为创作者孤芳自赏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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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2 i% |) L; g# X$ I1 @$ a( B而后者认为,书法是艺术,但艺术是源于实际、源于生活,是最终为社会服务,能为大众所接受、享用、欣赏的,大众是书法艺术的审美主体,书法创作者要以社会需要和大众喜爱作为创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要创作可以为大众所享用的艺术作品,而不是相反。在此基础上,评价和检验作品的好坏,就是看是否能得到大众的认可,能为百姓所接受,当然,在市场条件下,就是看有没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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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认,大众审美有一个过程,最实际的例子是凡高作品的命运。但历史往往是这样,“后五百年言自公”的事,在中国书坛也不鲜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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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5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丛中笑 于 2007-6-22 09:40 发表 ) R1 J, y  `- C( `: G  d1 C+ A
/ j4 J/ y" p! ]. k& @
这里所说的大众,应该是具有一定审美水平的人,如果将大众理解为所有人就错了。
原帖由 丛中笑 于 2007-6-22 09:43 发表 $ w* O! P. B( {+ Q! D6 q

; L' j" s  T1 r9 W还是大众的界定问题,如果大众是所有看到书法的人的话,那话语权就不能在这个大众里面,那样只会造成审美标准的混乱。
原帖由 丛中笑 于 2007-6-22 09:52 发表 , u( W2 c3 B9 q5 g) _
. k, j' P% n! w
这里又出现了一个问题,就是不以普通大众能否接受为标准,那普通大众不能接受的书法是否就是好的作品呢?难道这有少数所谓精英认可就是好作品吗?因此忽视大众的审美标准是不可取的,问题是我们如何去获取准确 ...

. B) D5 R  g9 }% b9 D. x
原帖由 丛中笑 于 2007-6-22 09:59 发表
: w4 A3 {# c) a* {( _1 }# [4 e2 A
) H4 z& s& C6 g, |" y# }若深究之,“普及”仅是“大众”行为,而“提高”才是“精英”所在。: Z* d4 G: t8 o$ ^2 ]: d
# H+ M1 z* z& ?0 E
我想大部分人会同意这种观点,/ }  K8 e6 _% z5 Z8 c
关键问题是精英如何去提高? 流行书风是提高吗?面对古人一座座高山,我们是否提高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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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丛中笑 于 2007-6-22 10:12 发表 # i7 i* W% T6 b8 J5 `* s# y" g

/ b, T3 y6 j( a' e+ o2 d# L. Q: n总结一下吧:
& a5 v( }: r, ?1、允许多元标准的存在,大众有大众的审美标准(我指的是有一定审美能力的大众),精英有精英的审美标准,无法分清孰对孰错,也没必要分清,如果非要做出决断,那只能把这个课题留给后人了。
( V4 G& `* f4 ?" Y1 ~
2 d' [. q- }* I8 ~2、“流行书风”、“丑书”是否是创新,是否是对古人的超越,这已经是老调重弹了,争来争去也没有什么结论,我个人认为这不是创新,更不是对古人的超越,这只是当今浮躁的社会风气侵入书法界带来的结果,不会长久。
: F, u# h0 z: y( U/ \
, [) W0 u- n) @* t* l3、我知道布衣等人一贯高举“创新”的大旗,主张“给古人洗澡”,我个人比较尊重这些人的做法,观点不一,热爱书法之心皆有!

: w9 g( F; J' i! _! x

2 q3 o4 [# r5 X$ E7 ]1 c! S
丛中笑网友的思路无疑是可取的。而不是“泛化”地一概而论。讨论问题要有基本的理论(逻辑)思维,否则,只能泛泛而谈,不能深入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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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5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红荆藤 于 2007-6-20 23:47 发表
! X, o0 h/ z2 O2 F4 j: h; k      感谢以上诸位网友的参与!
4 l/ a+ C1 s8 }) j  v  b/ |  _% B
7 Z( W9 U" T  |. ~      刚才,我认真地看了每位网友的发言,对我所提的观点有赞同的,亦有反对的。琴岛兄专门开出题目与我论辩:能为大众所认同、能为百姓所接受的,是书法的客观标准吗?...

! m$ b# i4 l5 |* U$ W7 N... 顺便回琴岛兄,你开列的专题我看了。我觉得,先回到书法审美主体讨论上来,主体弄清了,标准也就出来了。

4 e9 N' w) T, L1 @" b0 `当代书法审美主体与审美标准 ”这两个问题可是你提出来的?: S7 L* ]- p  |4 U7 _0 R6 e6 s) e/ W
你说:“书法审美主体讨论上来,主体弄清了,标准也就出来了。, ]" a) q) A% w# r% S+ G/ _6 _2 z
难道这两个问题不是一个问题?
0 J1 o- h$ U( o6 H  c那我就不知道该怎么论辩了。, L7 s7 G; u7 B1 v, X
我所提的问题你并未直接的正面回答与论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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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9 琴岛大布衣 的帖子

好像你没有认真地看我在67楼所发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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