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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琴岛大布衣

与红荆藤论辩:能为大众所认同、能为百姓所接受的,是书法的客观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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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1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都是发生在我们的书圣王羲之身上的故事。可惜的是,到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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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这个被称为------------------------的时代。; P3 W: j# R" d, K, a"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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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这件事上纠缠不清!!6 V( A: N4 r1 m& `1 h8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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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迷不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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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1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在过去---人人都以毛笔为书写工具的时代,自然,大众有条件成为审美主体,而现在,随着普及面的缩小,书法的"审美受众"在不断减少,书法越来越成为一种(所谓的)-----"抽象艺术"!解决这个问题.一,要提高书法普及率,提高欣赏水平!二,要对书法进行适合时代变化和发展的改造!6 B  q- E; s, @0 R  C/ ]+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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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dou_客龙 于 2007-6-21 15: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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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1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ou_客龙 于 2007-6-21 15:40 发表
- U- W1 H8 f7 y) Z/ Q) A书法在过去---人人都以毛笔为书写工具的时代,自然,大众有条件成为审美主体,而现在,随着普及面的缩小,书法的"审美受众"在不断减少,书法越来越成为一种(所谓的)-----"抽象艺术"!解决这个问题.一,要提高普及率!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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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点上看,并不是现代的"精英们"---其水平还未突破古人!---来引导"世俗大众",而是在多大程度上,营造一个,大众能普遍接受的"审美情境"----这是审美主体和客体之间,良性的互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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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1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琴岛大布衣 的帖子

大布衣不要这样子嘛。讲出来就好了哈,就足够了哦。em10 ! x1 t9 ]1 T" p2 e2 K$ t* E
8 W/ h4 ]; W! Q" H/ ~4 x3 S. r) F
其实,这里的“大众”应该理解为书法爱好者或对书法有兴趣(包括潜在的)的人群比较合适,即书法大众(或书法受众)。
0 i  ]* S4 @) X. `5 u但是,书法大众不等于大众书法。这个区别是明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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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1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对当代书坛,却让人产生不容盲目乐观的忧虑和反思。由于种种原因,现代书法的复兴,是与新时期“改革开放”事业发展同行的。初始“百废待兴”,书法也不例外。曾几何时,我们还为书法的“青黄不接”局面发愁,经过20多年来的努力,书法的普及已不成问题。接踵而至的难题是:何以能将书法提升到无愧前贤及与时代相匹配的历史高度。或许有人会认为,这是将来的事情,现在谈论还为时尚早。我想与其这么说,倒不如说当代人没有胆量和能量,“英雄气短”要准确些。“是什么阻碍或制约我们向更高层面前行的步伐?”,原因固然很多,但有一点最为主要:即与“小成则止,小富即安”的小农封建意识不无关系。满足于普及层面的大众书法,加之把写字当书法的传统观念误区的根深蒂固,对书法的艺术理论科学成果的本能拒斥。导致“泡沫”效应,低水平徘徊,也即在情理之中了。* T' x; i7 P5 N. |!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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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 陈浩 观点 ] : 艺术书法 : 历史发展的当代责任——关于普及与提高、大众与精英双向联系和区别的思考1 l+ f/ j/ w6 ~$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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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21 18: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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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1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件事争来争去也未必就能争出个是与非,毕竟争论的深层次问题是美书与丑书的问题,有时艺术就是这样,不同流派之间观点往往水火不容,“文人相轻,自古而然”,但是有一点,如果想把书法发扬光大,想使书法有广大的群众基础,但却对老百姓最基本的的审美观点却视而不见,一味强调书法的阳春白雪的一面,最终的结局恐怕是书法真的要“曲高而和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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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1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4 x6 o, T# ?0 K关于书法普及与提高的话题,是现代书学研究的课题之一,也是政
% s, C% r6 M+ b7 ?3 e2 L府文艺主管部门工作的社会职责。所谓“在普及中提高”或“在提" h. l0 A% t( P# x4 a" G; }8 c  t
高中普及”的说法,只是机械认识论的泛化语境。若深究之,“普
  H  Y7 W  |3 `' J% v$ E及”仅是“大众”行为,而“提高”才是“精英”所在。此判断如7 t) O! X, Z8 w6 L% x% M
能成立,说明普及与提高虽存在一定联系,却是不同性质也互不相
. J' L3 X& d+ J9 e容的两码事。比如说体育,如果仅仅只有“普及”层面,就无法在国际比赛中与对手抗衡。精英人才的培植生长,是普及层面所难以达到的。也就是说,精英人才的生成养育,是提高层面的事情。这是一个简单明了的通理。可是,在书学界却变得模糊不清,甚或本末倒置、是非混淆。/ U2 j: ?9 \* _#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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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 陈浩 观点 ] : 艺术书法 : 历史发展的当代责任——关于普及与提高、大众与精英双向联系和区别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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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1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 琴岛大布衣 的帖子

大布衣引用的这段文章偏题了em4
, O2 F' O; |9 H3 \! t+ \书法普及与书法审美是两个完全不同方向的问题。# `4 s5 k4 j- u* ]0 l
! G( A" @, B0 \' F
我觉得应该注意一个事情:不会书法,但其艺术欣赏水平高的是大有人在的。这也许是另一种眼高手低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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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1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可否认其中存在利益的驱动和名誉的诱惑,以及大众对书法审美的表面化和对其艺术的丰富内涵知悉了了,致使追逐虚名、制造假象、猎取实利的不择手段的非艺术行为不断获得成功。这种“假冒伪劣”、“招摇撞骗”行径的蔓延,导致的却是学术丧失、艺术消解、审美庸浅的迎逢世俗之丑陋心态和时风日下之悲哀恶果。但要站在书学的理论立场和时代的责任感高度,难道我们能够心安理得吗?能够继续维持这种“鱼龙混杂”、“鱼目混珠”的混乱现状吗?对这种现象的批评(批判),并非否定“普及”的意义,只是认为这种不分普及与提高、不分大众与精英的状况,是书学的理论缺陷和时代的历史遗憾。这种情形,恐怕在其它艺术门类中是无法存在的。不仅侵害了书坛的健康发展,而且贬损了书家的高尚称号,降低了书作的艺术品位,混淆了工艺与艺术的学术界限,误导了创作和审美的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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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 陈浩 观点 ] : 艺术书法 : 历史发展的当代责任——关于普及与提高、大众与精英双向联系和区别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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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2 03: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此,我觉得应有足够的理由,于书学理论上对大众书法和精英书法加以分析、区别对待。一般来说,大众书法属于实用书法(写实书法)范畴,基本上处于写字的层次,顶多具有工艺美术性质,包括“馆阁体”书法,也包括古代各历史时期的“实用字体”书法,还包括所谓“小楷长卷”书法等;而精英书法则属于艺术书法(写意书法)范畴,其具备艺术规律所要求的一切“共性”本质特征,当然还具备自身的特殊规定性质,以区别其它艺术门类。作不作这种区分,意义大不一样。在此以往,正是未做这种区分,使得众多问题长期困扰我们而难分难解、难解难分。- J' C: G! N  q$ Q) B

$ D0 d( V) Z, p* q/ N1 c————摘自[ 陈浩 观点 ] : 艺术书法 : 历史发展的当代责任——关于普及与提高、大众与精英双向联系和区别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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