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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琴岛大布衣

与红荆藤论辩:能为大众所认同、能为百姓所接受的,是书法的客观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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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火木子 于 2007-6-22 10:13 发表
% `  ~/ Y  J; S大众在这里到底指什么?这个是红兄提出问题里用到的一个词。8 ^7 U6 C1 B. N9 O) P
他说“艺术不应是艺术家独享的,它是为大众、为社会服务,能够让大众、社会各阶层所认可、接受、享用的。”0 J4 V5 C( g9 O, E5 ^0 A
请注意他强调了“各阶层”
/ E& ^, c3 }9 a$ c! c1 R1 W4 k! V
“各阶层”≠“各阶层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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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2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2 火木子 的帖子

看来论辩已经开始升华了,升华到了“哲学”也就是思辨的层面。5 q, W* r3 X  @* H) w
这里需要界定的有这样几个“形而上学”的问题:  A5 [0 f" F- }+ L6 U2 H2 {" h5 E" j
一、“标准”——“审美标准”——“大众审美标准”——“精英审美标准”——????: P6 V6 g7 G' y# Y1 J4 b  U4 _8 f
二、“主体”——“审美主体”——“大众审美主体”——“精英审美主体”——????* P/ H7 n$ T  t3 s4 H  r% B
三、“客体”——“审美客体”——“大众审美客体”——“精英审美客体”——????2 g( t+ r7 A" g& f% i8 i: I
四、“标准”“客体”“主体”“大众”“精英”“审美”??????
# R( q3 l& D" M: S6 D: c8 x( f6 c五、......em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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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1 丛中笑 的帖子

我哪里说了是所有人呢?em4
9 {  d' {9 Z# ~4 ?! |$ O" Q% @你可以看看我在14楼对大众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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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火木子 于 2007-6-22 10:27 发表
: E4 w4 P9 z" U0 y4 z0 w& R( n我哪里说了是所有人呢?em4 ' r) T& H6 O: l7 R6 [% [
你可以看看我在14楼对大众的解释。

  g: z# J  U4 d1 `0 @9 Q1 X8 m" b既然这样,兄强调各阶层是何意?殊途同归,玩文字游戏可就没意思了。 em30 em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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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4 丛中笑 的帖子

我倒!
" T2 b% Z( T+ e2 J- `我以为你那个贴子是否定的意思嘛,原来是肯定哦。em4 6 m! B; o/ @' l& m2 O

+ h. y, u9 A) y, k" i( l在4楼,我也这样说过:5 ?) [' Z7 l9 X( B" [3 j" t

" p6 W. y# }( H! S+ l# D$ {: r" ]1、第一个受众是创作者
! b, |6 L/ r. S9 T- x2、然后是同行或书法爱好者或书法收藏者或书法鉴赏者,可能还有书法评论家
8 x3 G  h% N. j$ s$ `7 w0 v3、最后是普通大众( u. ]2 Q+ Z! i) n5 l/ D
. o2 _7 N0 ~2 B3 o; q

! K# @- H, }5 I; D, O讨论中表达的内容或当时的思考有一点偏差,有一点不严谨倒是可能的,还请丛兄多包涵、请多指教!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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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2 琴岛大布衣 的帖子

大布衣这个似全面了。4 H4 ]$ E! |# P7 c1 s1 d
最关键是其之间的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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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2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谱》曰老姥遇题扇,初怨而后请,门生获书机,父削而子懊。知与不知也。夫士屈于不知己,而申与知己,彼不知也,曷足怪乎!故庄子曰:“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老子云:“下士闻道,大笑之, 不笑之,则不足以为道也。”岂可执冰咎夏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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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2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今译](大意):
, y: D& J) o* q6 }  {4 _) N( l至于王羲之为卖扇老妇题字,初起是埋怨,后来又请求;一个门生获得王师床几题字,竟被其父刮掉,儿子懊恼不已。这说明懂书法与不懂书法,大不一样啊!
* |8 X0 p2 ~  h& u# N. X5 C6 W, i* M2 Z再如一个文人会在不了解自己的人那里受到委屈,又会在了解自己的人那里感到宽慰;也是因为有的人根本不懂事务,这又有什么奇怪的呢?
" \6 `7 M1 n: t; k* M+ C4 A9 v就像庄子说得那样:“早晨出生而日升则死的菌类,不知道一天有多长;夏生秋死的蟪蛄(俗称黑蝉),不知道一年有四季。”) E# X2 R3 w- V5 q8 q& L" N
老子也说过相同的道理:“无知识的人听说讲‘道’,便会失声大笑,倘若不笑,也就不足以称为‘道’了。”0 D: R+ K- a: U5 v% l! X
怎么可以拿着冬天的冰雪,去指责夏季的虫子不知道寒冷呢?!& C9 I# y! R3 o% P, ~$ m5 p
: k  f; m5 t6 i' l7 F, C
[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23 09: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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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3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红荆藤 于 2007-6-21 00:29 发表   e( \% X2 f* o* ?6 Y* M
感谢布衣兄还记得本人的这些个言论。这个问题我一直在思考。书法是艺术,但艺术必须要解决受众问题。艺术不应是艺术家独享的,它是为大众、为社会服务,能够让大众、社会各阶层所认可、接受、享用的。如果书法作品只有书法家才能看得懂,欣赏的了,那书法成什么了???0 E2 g1 |! a' \5 c

" {1 b- E9 y. b; }9 [' \! Q; o; f( d如果书法审美的主体是大众,那么,审美标准就只能由大众说了算。
/ }, f/ t" X) ], h- g

# Y" o6 c" }! |' {& _5 C! ?你的这种辩解,从形式逻辑看是没有错的,但进入辨证(理论)逻辑就漏洞百出了。+ l; s/ j2 p( w& _
首先是“泛化”问题。( V4 D. A7 d! l
一、艺术是多元化,受众也是多元化。. j1 l2 |4 I, x
二、艺术当然是为大众、为社会服务的,但“大众、社会各阶层”是个泛化概念,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3 T$ K  b$ V% ^, |三、艺术的懂与不懂,有其专业学科的眼光,不能以是否“欣赏得了”为尺度来界定。  M; U- c+ g# M. K
四、如若不能解决上述问题,“书法审美的主体是大众,审美标准就只能由大众说了算的结论,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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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3 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火木子 于 2007-6-22 01:32 发表 * k- P, M, C" P* Z
大布衣引用的这段文章偏题了em4
0 K% ]6 }0 W% Z- b  i5 J书法普及与书法审美是两个完全不同方向的问题。
/ u" u- _. Y$ l2 z' q! A  @5 k1 i( r6 K
我觉得应该注意一个事情:不会书法,但其艺术欣赏水平高的是大有人在的。这也许是另一种眼高手低的现象。

: C  V% I5 {' ?
# n+ S- b1 `% T! P6 n6 u% v2 _8 X同意这个观点。其实,理论与创作的分工、鉴赏与创作的分工,古人早就注意到了。在相传为卫夫人或王羲之所作《笔阵图》中,就提出“善鉴者不写,善写者不鉴”的观点。
6 \+ p7 ]2 v& I5 N
3 w( k6 e% K, e3 o: `  ]; s[ 本帖最后由 红荆藤 于 2007-6-24 01: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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