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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琴岛大布衣

与红荆藤论辩:能为大众所认同、能为百姓所接受的,是书法的客观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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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5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0 红荆藤 的帖子

你怎么知道我“没有认真地看你在67楼所发的帖子!”?你的观点我早已了如指掌,在流行书风的辩论会的时候。问题是,你没有很好的阅读有见解的网友的跟帖,不管别人怎么说,只认自己的“理”,这样论辩下去,我都不知说什么好了,要是一条条的反驳,那得写长篇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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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5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红荆藤 于 2007-6-24 00:37 发表   f/ {7 `; |! j$ B7 f' L+ {7 z
还有你反复引用的“老姥遇题扇”的典故,它也能说明书法为普通民众服务的道理。
原帖由 红荆藤 于 2007-6-22 01:27 发表 * `' f! q  _3 Q+ @6 r
大布衣也是夜里独行者!em2 ( k3 e  \* x6 D' r1 C, r' t  }5 n
  U1 a  H/ s( ]7 ?
初怨而后请,说明老姥还是认识到题扇的价值了,况,老姥之扇不也卖给平头百姓了吗?说明书法是能为大众所欣赏和接受的;门生获书几,父削而子懊,门生家里就这一座位,被这位“大师”涂抹了一通,哎,不知这位怎了,送给门生字,也该弄个绫子、宣纸之类,写到人家茶几上,那不擦去该咋办呢????em20 这实在不是门生老父的错呀!: t5 b9 h  W& ]. p$ s
也许,这位“大师”的作品是当时的“流行丑书”,长者不喜,门生如获至宝,也是可能的呀!em6 " v' W5 J+ y$ l
em4 开玩笑了,这么晚了,睡去吧!5 W, Z+ E( V3 Z. ?, l# r- {8 t
4 f( m& g( M  H+ I
% A% ]7 H9 r; R/ r. ~
这是你对“老姥遇题扇”典故的解释,它是孙过庭的原意吗?2 D' z: X9 G; p
老姥为何会“初怨而后请”呢?因为她不懂,“怨”是因把扇子搞坏了,“请”是因可以卖钱,老姥认得是钱,否则就不会有“怨”了。这都哪跟哪呀?2 B4 g$ V9 b: o2 A. s3 C6 B
若连这个“典故”都未搞清,又何谈宏大的理论呢?!

" W; T2 j% k& p& e( q% Q2 K: P+ z/ d; J! x( I& W, W; j
[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25 19: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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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em6 我两样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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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6 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红荆藤
$ w* a" a) Y7 _+ u. x2 s

" B6 j4 q- F7 G1 b- X: @
& e' H3 H0 O: Q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25 18:21 发表 # ?* Y1 A# j7 }) Y2 q/ e7 r
; h+ Y9 |: i2 t6 {  G* o8 l: }' y6 @
“当代书法审美主体与审美标准 ”这两个问题可是你提出来的?
" x& I/ x" O- X8 `/ b) `你说:“书法审美主体讨论上来,主体弄清了,标准也就出来了。”" w1 o8 H& i2 T1 D/ c7 ~+ o
难道这两个问题不是一个问题?/ |7 \7 b7 F8 f6 S
那我就不知道该怎么论辩了。
. _2 s# R9 M9 i8 J, x  e我所提的问题你 ...
4 D  a" e$ j- r

* I1 z# b* @  Q1 r" ]
在这个主题讨论上,我是守擂的。我已经从不同的角度阐释我的观点,这不都是正面回答吗:
$ X& r: u( i5 l* B) B  o! I3 i2 @: y2 c) Z4 G6 N: p0 Y
当代书法审美主体以大众为主,这里的“大众”不是所有人,而是书法创作的相对者,是书法欣赏、消费、收藏、使用以及所有能够享用书法作品的民众。这与“书法是精英自娱工具”论者是有本质区别的。
; F/ K9 H) J, }, N3 A9 r5 Z' a- ^. j
# `9 L- h# t# l本人认为,书法审美的标准有艺术的、社会的、市场的。我这里提出讨论的主要的是社会标准:即能否被大众所认可、为百姓所接受。一个社会在一个历史时期,应该有自己的审美偏好,这个偏好所反映的是大众的喜好。1 e( k! u9 B: P& K. m

# j: j* ?6 e6 ^) M/ j, |0 P书法是艺术,艺术创作是艰难的,但艺术审美并不困难,普通大众并不缺乏对美的欣赏的能力。正像经典戏曲能被大众所欣赏、接受,红楼梦能为大众欣赏、接受,哈姆雷特能为大众所欣赏、接受一样……: I. j' A8 J8 v, O

8 F4 t* Z* J" M5 J, o- B$ I6 Q9 ~! Y善鉴者不写,善写者不鉴”早已被古人所发现,把创作与鉴赏混同一淡实在是我们某些书法创作者的短识,只创作自己能欣赏的作品,只为自己而创作,那还不等于葬送书法吗!
+ J" g( e! p. ^' l3 u' ?$ O( n9 I' D* b& E) a3 G4 u) e9 c8 n8 H
我认为书法受众(大众)是多层次的。审美是及其复杂的哲学现象,它受世界观和民族传统美学观念的影响,同时,客观世界之美(包括书法)是相通的。0 N  H% ~& K7 s: Z
' @2 M( N* Z5 @, @
……2 v8 ]8 Z# l2 ]7 s
2 [1 j+ L* f7 L* [; }" Q6 x
对布衣所提问题,我也都作发回复,不过,咱们并未马上达成共识而已。
6 T1 f" y# ~' l0 m' t3 Y  Q

0 m. w; G' M) j. \5 u6 Z5 i, A0 N3 C" ]# u& ?$ k( n, e)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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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6 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各持己见吧!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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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布衣兄还记得本人的这些个言论。这个问题我一直在思考。书法是艺术,但艺术必须要解决受众问题。艺术不应是艺术家独享的,它是为大众、为社会服务,能够让大众、社会各阶层所认可、接受、享用的。如果书法作品只有书法家才能看得懂,欣赏的了,那书法成什么了???7 m7 B" B1 S* u/ Y9 N/ x/ d+ s  U
/ X# |6 h2 T6 F; m, v6 R) C! |. d
如果书法审美的主体是大众,那么,审美标准就只能由大众说了算。但很明显教育的脱节 把书法家充实在教育一线 要不然书法艺术就是越来圈越小 到最后消亡 很明显书法艺术的教育不普及 所以造成好的作品没有受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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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em8 好多人 不是欣赏书法 而是听书法 听 不是看 就为伪书法艺术的存在提供了条件 导致的结果就是 谁名响谁就厉害 也是书法这行当出现不正常的根本原因 教育 各个阶段书法 教育必须跟上 书法才真的谈的上是真正的复兴 书法是我国的文字 文字产生的书法是思想审美的载体 搞到现在书法的审美变成 听 不能说不是书法教育的失败 一个民族的思想审美的载体 书法中国人自己都是em6  听 天天看报纸电视都是文化复兴 文化可能复兴吗em6 又是讲故事 一千零一夜 美好的愿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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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杨勇 于 2007-6-26 10:58 发表
# Z; Y0 ]1 r# ^0 Q# w: E0 Rem8 好多人 不是欣赏书法 而是听书法 听 不是看 就为伪书法艺术的存在提供了条件 导致的结果就是 谁名响谁就厉害 也是书法这行当出现不正常的根本原因 教育 各个阶段书法 教育必须跟上 书法才真的谈的上是真正的 ...

* v& T: z: ]' V% s0 B  q5 w4 t. s* r% L如此下去...伪书法,伪精英们可以堂而皇之的以艺术和艺术家自居了em8 em8 em8 em8 em8 em8 em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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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先顶em14再想一想,写点想法em2 em2 e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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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7 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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