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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琴岛大布衣

与红荆藤论辩:能为大众所认同、能为百姓所接受的,是书法的客观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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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24 17:55 发表 8 A" L6 f" K" U3 X$ V- k0 |. R5 h)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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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f, F1 x/ [3 w% F8 y

7 c3 U) \. b; L8 z5 J客龙兄将此问题具体化了。
; C. s8 }  H6 x) `/ D; v% E( y& w
# O/ P% _: q6 G“创者”与“受者”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不容混淆!
& f8 G" i3 t8 u3 ?4 s4 @2 d$ y$ ]7 J$ x+ k, r( n  M& r% ?
“文学”与“艺术”有通连之处,但也有截然不同之处。
! P1 G: w2 ?; w! f- v/ v' w* u6 F0 h5 a; Y
书法作为艺术更有其独特性。* V% j/ o0 x7 v" ]4 g5 R3 c
$ a: @- |8 a1 B1 P) h5 V
其实“共性寓于个性 ...
+ M6 x5 J1 s0 b1 y
崭不讨论文学和书法的社会功能,仅从可读性---来看,书法要落后文学,并且,从清末碑学兴到毛笔作为书写工具,在日常生活中消亡,其(毛笔)书法的社会功能在丧失-----导至,书法的审美功能在逐渐丧失共性走向个性-----所以,也产生现代书法越来越艺术化,个性化的倾向,.....而大众,仅从钢笔字,或一知半解的书法知识去观赏书法,书法受众,正在不断走向浅薄!------书法审美,在当代,已形成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的脱节........这是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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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4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ou_客龙 于 2007-6-24 19:44 发表 * ?& H# f4 \8 `4 o  h
崭不讨论文学和书法的社会功能,仅从可读性---来看,书法要落后文学,并且,从清末碑学兴到毛笔作为书写工具,在日常生活中消亡,其(毛笔)书法的社会功能在丧失-----导至,书法的审美功能在逐渐丧失共性走向个性-----所以,也产生现代书法越来越艺术化,个性化的倾向,.....而大众,仅从钢笔字,或一知半解的书法知识去观赏书法,书法受众,正在不断走向浅薄!------书法审美,在当代,已形成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的脱节........这是危险的!!!

/ @! _# I9 Z# B7 g; V你又提出了“危险论”,这是我所不敢苟同的。+ ~5 _! C1 e1 Q0 f7 U/ h
只因为:没有将书法分为“实用书法”与“艺术书法”使然。在我发表的一系列文稿中,反复说的就是这件事。2 m: `8 z# ?# a5 K
“艺术书法”的超前性,与“实用书法”或称“大众书法”的通俗性,是互不相干的。你搞你的:大众书法,又有何危险呢?难道人家搞“艺术书法”,就危险了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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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c9 ]& V) h' [: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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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24 20:05 发表 % }7 ^) [0 L2 ^- j/ T" V8 b

) J/ I# w7 q+ U9 L你又提出了“危险论”,这是我所不敢苟同的。6 j$ N2 ]6 G& o" P* E
只因为:没有将书法分为“实用书法”与“艺术书法”使然。在我发表的一系列文稿中,反复说的就是这件事。
% c# ]) B- v* L/ q“艺术书法”的超前性,与“实用书法”或称“大众书法 ...
( U, @) r$ q6 {* r' N5 q1 d# I! N
也许说"危机"更确切!----是危险也是机会!.....显然,艺术书法,正在丧失书法固有的文化内涵,---这也是在当代,让书法艺术脱离困境的"可能---选择"!或是书法艺术发展的不二选择?!实验书法,流行书风,新古典,都在探索中....但是书法离开社会大众,离开人文精神,还有书法吗?书法分"实用"和"艺术"----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如此化分,也不妥!是否,国画也分为实用国画或艺术国画,大众国画,精英国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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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艺术书法,也不具有超前性,而是当今书法在丧失原来的普遍性的书法文化基础后的无奈选择!其实,是在降底书法艺术的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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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艺术在当代出现的种种迷思,和误区,均因为审美主体的集体失语造成的!!而不是"精英们"太超前了---先贤都比不了!---还能有怎样的高度?怎样的超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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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4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我们再回到本辩题:能为大众所认同、能为百姓所接受的,是书法的客观标准吗?* @( c' p, e% e3 L
如若姑且先认同这种观点,那么其所指是哪些那类的作品呢?不说古人,单说今人的。
( M4 s  @& m2 v4 y进而问之:这样的作品,即“能为大众所认同、能为百姓所接受的,”就是书法的客观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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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是个涉及历史观的问题,是精英创造历史,还是群众创造历史?  O  p7 U8 E$ f4 H

# u- r) a2 A: R  j$ c前者认为,书法已蜕变为精英独享的东西,群众是不懂的,也不可能成为审美主体,创作主体——书法“精英”可以完全不需要考虑群众喜欢或不喜欢,恰恰相反,越是群众认为不好的,才是精英追求的,结果是书法作品越来越脱离传统,脱离汉字,脱离实用,最终成为创作者孤芳自赏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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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者认为,书法是艺术,但艺术是源于实际、源于生活,是最终为社会服务,能为大众所接受、享用、欣赏的,大众是书法艺术的审美主体,书法创作者要以社会需要和大众喜爱作为创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要创作可以为大众所享用的艺术作品,而不是相反。在此基础上,评价和检验作品的好坏,就是看是否能得到大众的认可,能为百姓所接受,当然,在市场条件下,就是看有没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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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认,大众审美有一个过程,最实际的例子是凡高作品的命运。但历史往往是这样,“后五百年言自公”的事,在中国书坛也不鲜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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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5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丛中笑 于 2007-6-22 09:40 发表
' F' l0 u0 Y5 X6 Y# t6 k: z5 @4 r: }1 c2 `7 A' [
这里所说的大众,应该是具有一定审美水平的人,如果将大众理解为所有人就错了。
原帖由 丛中笑 于 2007-6-22 09:43 发表 + E/ X$ m8 a' p+ |
' P( v5 {, l0 T  b
还是大众的界定问题,如果大众是所有看到书法的人的话,那话语权就不能在这个大众里面,那样只会造成审美标准的混乱。
原帖由 丛中笑 于 2007-6-22 09:52 发表 8 m+ W, g7 w8 j. m
* K, o; }3 \8 L4 D" t9 x; n( P* Z( H
这里又出现了一个问题,就是不以普通大众能否接受为标准,那普通大众不能接受的书法是否就是好的作品呢?难道这有少数所谓精英认可就是好作品吗?因此忽视大众的审美标准是不可取的,问题是我们如何去获取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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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丛中笑 于 2007-6-22 09:59 发表 4 B1 n+ g$ W% k5 v5 p+ Q

7 a9 x" k% N8 S1 r. E  Y. P8 E若深究之,“普及”仅是“大众”行为,而“提高”才是“精英”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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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大部分人会同意这种观点,8 N  g$ i6 L/ }9 ~) x
关键问题是精英如何去提高? 流行书风是提高吗?面对古人一座座高山,我们是否提高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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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丛中笑 于 2007-6-22 10:12 发表 ( t  x/ ?% a  C2 F0 Z5 |1 m
7 Z! [6 z& y: s4 f
总结一下吧:
$ R5 }  P6 r& P, I+ [- ?1、允许多元标准的存在,大众有大众的审美标准(我指的是有一定审美能力的大众),精英有精英的审美标准,无法分清孰对孰错,也没必要分清,如果非要做出决断,那只能把这个课题留给后人了。
2 f# s. R" ?* ~# R8 ?& c- t4 K' |
2、“流行书风”、“丑书”是否是创新,是否是对古人的超越,这已经是老调重弹了,争来争去也没有什么结论,我个人认为这不是创新,更不是对古人的超越,这只是当今浮躁的社会风气侵入书法界带来的结果,不会长久。- F( E* q2 m2 A: ^' @6 c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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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知道布衣等人一贯高举“创新”的大旗,主张“给古人洗澡”,我个人比较尊重这些人的做法,观点不一,热爱书法之心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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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K/ W  j4 A. p7 B- E
丛中笑网友的思路无疑是可取的。而不是“泛化”地一概而论。讨论问题要有基本的理论(逻辑)思维,否则,只能泛泛而谈,不能深入实质.....4 G8 {$ c4 I! R$ B8 \- `% _- H
1 k. J" O7 [- N- d$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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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5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红荆藤 于 2007-6-20 23:47 发表
" E$ h/ b4 {  R' w. y" [& L; [# Q+ [      感谢以上诸位网友的参与!
1 L( M$ F* B9 i) v) m& {& [% }$ b! a' v
      刚才,我认真地看了每位网友的发言,对我所提的观点有赞同的,亦有反对的。琴岛兄专门开出题目与我论辩:能为大众所认同、能为百姓所接受的,是书法的客观标准吗?...
7 ^1 U) ]1 S, d, F0 Z1 R* v
... 顺便回琴岛兄,你开列的专题我看了。我觉得,先回到书法审美主体讨论上来,主体弄清了,标准也就出来了。

0 }$ _  j( Z6 E5 p+ |3 q* h当代书法审美主体与审美标准 ”这两个问题可是你提出来的?+ i& L1 i+ G) p# Y* S
你说:“书法审美主体讨论上来,主体弄清了,标准也就出来了。
; K  X: V( K2 I# d难道这两个问题不是一个问题?
3 Z& e# `6 @0 a% i& g; {那我就不知道该怎么论辩了。
! W. V, u  M7 s+ B3 n- @% n我所提的问题你并未直接的正面回答与论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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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9 琴岛大布衣 的帖子

好像你没有认真地看我在67楼所发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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